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第二节 晋朝经济的发展的相关内容:西晋官吏不仅按品级占田和占有佃客,而且还有菜田或厨田。据《晋书职官志》记载:太宰,太保等诸公和位为从公官品第一的,给菜田十顷,驺十人特进等品秩第二的,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光禄大夫、尚书令等给菜田六顷
西晋官吏不仅按品级占田和占有佃客,而且还有菜田或厨田。据《晋书 职官志》记载: 太宰,太保等诸公和位为从公官品第一的, 给菜田十顷,驺十人 特进等品秩第二的, 给菜田八顷,田驺八人。 光禄大夫、尚书令等 给菜田六顷,田驺六人。 如陈骞为大司马,司马炎曾予 厨田十顷,周园五十亩,厨士 十人。菜田和田驺、厨田和厨士是有一定比例的,田一顷驺一人,田驺、厨士和佃客一样,也是世族豪强的农奴。 官吏按品第占田及受赐菜田 等,都是合法的占有田地。此外,豪门大族等更非法兼并掠夺农民的土地。如石崇有 水碓30余区,苍头800人,他珍宝货贿田宅称是。 王戎 性好兴利,广 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积实聚钱,不知纪极。 幽州刺史王浚及其部下将士, 并广占山渍,引水灌田,渍陷塚墓。 豪门大姓不仅侵夺民田,而且侵占官 田,如裴秀 占官稻田 , 立进令刘友,前尚书山涛、中山王睦、故尚书仆射武陔,更占官三更稻田。 李熹提出弹劾时,司马炎下诏只处罚了刘友这个小县令, 至于大冒僚山涛、司马睦等,认为他们不会重犯已往的过错一概不纠。司马炎作为世族豪门的代言人,尽量维护大贵族大官僚的利益,放任他们兼并土地,因而西晋 时的大土地占有制日益发展。 贵族官僚既然广占田地,就必须拥有大量不同称谓的农奴一如荫户、佃客、苍头、衣食客等成为其劳动力。司马炎虽也曾想明令禁止,但是只是徒行文书,难收实效。 部曲,是军事编制的形式,凡是部下的士兵,一般都可以泛称部曲。以后又发展到贵族豪门家的家兵家将,即且耕且战的私属,都可称为部曲。部队可称部曲,私家武装也可以称为部曲。 西晋初年,羊祜镇守襄阳时,吴将邓香 率部曲而降 ;这是官家部曲;张光 少为郡吏,家世有部曲, 这是私家的部曲了。 贵族豪门大量占有田地,拥有大量的佃客、部曲等,使得西晋的大土地占有制日益发展,世族豪强的经济力量日益强大,封建割据势力也随之日益增长。司马炎所 建立的西晋之所以很快覆灭,形成四分五裂的局面,固然有政治上的原因,而世家豪族盼广占田地和佃客、部曲,地方经济势力的发展,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原 因。 占田课田是从屯田发展而来的,屯田的土地是封建的国有土地,用 以均政役 的美名改为占田课田,所以,占田课田就是在国有上地上 推行的种田制,在占田制下的个体农民,占有小块田地,比电田客或屯民身份较自由些,但封建依附性还颇强,法律不允许他们逃亡,还有人建议 申严此防,令监 司精察,一人失课,负及郡县 。《晋书 束皙传》可见占田课田下农民的依附性了。 从屯田制转变发展为占田课田制,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 在贵族官僚等地主阶级占田方面,颁行占田课田时,也规定了诸侯应占的刍藁田的限额和官吏按品级占田的数额,这在形式或法令上是企图限制一下贵族官僚地主 的占田数量,限制他们不能占田太多,固然收效甚微,总算有个限额。同时,这一田制又是对大土地私有制的一种让步或妥协。在罢去民屯实行占田课田时,并未追 收贵族官僚所侵占的屯田土地,并且还规定一品官可占田五十顷,9品也可占到十顷,这就是保证豪门地主的利益,因此,西晋罢屯田而推行占田课田制,一则用 以均政役 的美名,来笼络人心,缓和农民的反抗,缓和阶级矛盾;二则司马氏政权本身就是代表士族豪门的利益,需要他们支持这个政权,所以也是对士族豪门 的让步,从而有利于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 在农民占田方面,一夫一妇之家可以占100亩,其中课田70亩,但是农民是否熊够占足,那就 大有问题了。占田不足的重要原因,就是贵族官僚、强宗大族广占田园和水泽,乃至设置许多牧场。农民占田不足,剥削又重,故 一岁不登,便有菜色 (《:晋 书 傅咸传》)田数虽不足额,但田租却必须交纳。 从积极作用看,一则占田制鼓励垦荒,要将劳动力和土地结合起来,多少收到一定的效 果,王宏为汲郡太守时,这里垦荒5000顷。刘颂为淮南相时,经常要修治芍陂, 年用数万人。豪强兼并,孤贫失业,颂使大小戮力,计功受分,百姓歌其平 惠 。((晋书 刘颂勃)这反映当时地方官注意农耕,故能垦辟不少荒地;能够多少抑制豪强,使力役均平。免致农民的逃亡。二则在推行占田制后,或言这时 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 (《晋书 食货志》) 从太康时期的繁荣可以窥见一斑。平吴那一年(公元太康元年,公元280年),西晋有户240余万,但到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已锐增到377万户。两三年中,增排了130多万户,增加的人,口是相当可观的。 占田制上承曹魏屯田,下启北朝的均田,在我国经济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分重要的地位。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的第二节晋朝经济的发展相关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分享这篇文章^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