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维亚外交关系

塞尔维亚政府将融入欧洲大西洋一体化进程作为外交的首要战略目标,重视同美国、西欧以及俄罗斯的关系。坚持睦邻修边,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注重开展经济外交。

对外关系:

1.同中国的关系

1955年1月2日,南斯拉夫与中国建交。2006年6月14日,外交部欧洲司司长孔泉约见塞尔维亚共和国驻华大使乌多维契基,通知塞方自即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尔维亚和黑山特命全权大使转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尔维亚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尔维亚和黑山大使馆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尔维亚共和国大使馆。

2.同欧盟的关系

2010年以来,塞尔维亚正积极申请加入欧盟,但欧盟方面对塞尔维亚加入设定了多个前提条件,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塞尔维亚必须先承认科索沃的独立地位,或实现与科索沃关系正常化。而塞尔维亚并不愿对此作出妥协,这就使得其加入欧盟的前景变得较为渺茫。

3.同科索沃的问题

科索沃位于欧洲东南部巴尔干半岛,在2008年单方面宣布独立。科索沃又译为“科索夫”、“科索伏”,该地区原为塞尔维亚的两个自治省之一,称为“科索沃和梅托希亚”(塞尔维亚语:КосовоиМетохи?а或Kosovo i Metohija)。

自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结束以来,科索沃仅在名义上为塞尔维亚的一部分,实际上则是联合国的托管地,由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临时管治。1990年至1999年间,该地阿尔巴尼亚族人也将科索沃称为“科索沃共和国”,但当时该国仅有阿尔巴尼亚一国承认。

科索沃问题一直悬而未决,阿尔巴尼亚族坚持要求独立,但塞方要求保证塞尔维亚领土完整。各方已于2006年2月20日起就科索沃问题展开谈判。经过两年的谈判与周旋,科索沃于2008年2月17日通过独立宣言,宣布脱离塞尔维亚,并获得了101个国家的承认。塞尔维亚政府已经宣布绝不放弃科索沃的主权,准备采取多项制裁措施,但保证绝不使用武力阻止科索沃的独立。2010年7月22日,国际法院指科索沃宣布脱离塞尔维亚独立,并不违反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