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欧洲各国殖民者纷纷涌来建立殖民贸易点,这里逐渐形成自由港,这就是纽约的前身。
1524年,意大利人乔瓦尼·达韦拉扎诺来到河口地区,成为第一个历史记载的造访纽约的欧洲人。达韦拉扎诺是一名来自佛罗伦萨的探险者,效忠于法国。他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今日的纽约港区,宣布此地为法国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
1602年荷兰派遣亨利·哈德逊前往北美洲找寻新乐土,1609年抵达纽约湾并沿着河流北上,隔年哈德逊带着北美洲的土产和毛皮回到荷兰,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产生高度的兴趣并定居于此,荷兰人并以“新尼德兰”(New Nederland)命名。
1624年,荷兰人在加弗纳斯岛建立皮草贸易点,由此欧洲人在新尼德兰开始了正式的永久居留。1625年,阿姆斯特在曼哈顿岛上开始兴建,后称作“新阿姆斯特丹”(Nieuw Amsterdam)。1626年,荷兰殖民总督彼得·米纽特从当地勒纳佩人手中,以60荷兰盾(2006年约为1000美元)买下曼哈顿岛。建立贸易站,并按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字,将这个地方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荷兰人在此建立家园落地生根,居民约300人。
1651年爆发英荷之战,原住民之间的内战和欧洲殖民者带来的疾病使得勒纳佩人的数量在1660年至1670年间大幅减少。1664年,英国舰队开到这里,荷兰人自知无力与之抗争,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特投降,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管辖,于是,国王的弟弟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地名改为“纽约”,即“新约克”。以与荷兰交换印度尼西亚的伦岛。
英国取得“新阿姆斯特丹”的领土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命名为“纽约”(New York)以此纪念英国的York。17世纪下半叶,纽约人口愈来愈多并成为商业中心,丰富的农产品得以出口,工业制品的进口,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在缺乏劳力的情况下,至1770年,勒纳佩人的数量已经下降至200人。使得纽约成为黑奴市场的大本营,人口贩卖相当的盛行,却也种下美国日后反黑奴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