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人如恐不胜”的“胜”是:尽、完的意思。
它出自于:西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中《鸿门宴》:“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
意思是:惟恐不能杀尽,惩罚人惟恐不能用尽酷刑。举:尽。这句话表达了主人公的凶恶残暴。
原文:
樊哙曰:“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夫秦王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天下皆叛之。
译文:
樊哙说:“我死都不怕,一杯酒有什么可推辞的?秦王有虎狼一样的心肠,杀人惟恐不能杀尽,惩罚人惟恐不能用尽酷刑,所以天下人都背叛他。
作品介绍:
《鸿门宴》是汉代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史传文,出自《史记·项羽本纪》。文章叙述的是秦朝灭亡后(公元前206年)两支抗秦军队的领袖项羽和刘邦在秦朝都城咸阳郊外的鸿门举行的一次宴会。全文以刘邦赴项营请罪为核心,连同赴营以前和逃席以后分为三个部分,以曹无伤告密、项羽决定进攻始,以项羽受璧、曹无伤被诛终,按项羽是否发动进攻、刘邦能否安然逃席两个问题逐层展开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形象生动鲜明,组织周密严谨,语言精练优美。这篇文章两千年来脍炙人口,现代被各种版本的高级中学语文教科书收录,一直作为中学生语文必读篇目。后世还由这篇文章衍生出多个成语,以及大量的文学艺术或戏剧影视作品。
创作背景:
司马迁在汉武帝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接替其父担任太史令,从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开始创作《太史公书》(后来称为《史记》)。后因向汉武帝为李陵战败投降匈奴之事辩护而被捕入狱并处以腐刑,在形体和精神上遭受巨大的创伤。出狱后任中书令,忍辱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大约在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终于完成了全书的撰写和修改工作。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其中第七篇即为《项羽本纪》。
作者介绍:
司马迁,西汉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司马谈之子。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年)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后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