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体的历史 韩国重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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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韩国政体的历史
韩国政体的历史

韩国采用总统共和制。

韩国政治根据《大韩民国宪法》的规定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权属于一院制的国会,以总统为中心的政府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司法权属于由法官构成的法院。

韩国的行政部门实行总统制,是韩国三权分立制度的核心体制。韩国总统由国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韩国总统通过由15-30人组成的国务会议行使行政权。

建国后的韩国在美国的帮助下制定了民主宪法,并设立了包括选举、多党制、三权分立、言论结社出版自由、法律体系建设等在内的制度框架。

韩国历史比较短暂,韩国于1948年8月15日在朝鲜半岛南部正式建国。韩国历史源于1919年在中国上海成立的一个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韩语: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而中国国民政府当时虽然没有正式承认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其极大的帮助,如协助训练地下武装及情报人员,并帮助其在国际社会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