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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女子犯错处罚有那些
- 姜刑是什么
- 敬事房杖责曹贵妃的故事
- 练舞蹈残忍的体罚
拶刑。
拶刑,又称拶指,也就是夹手指,是用夹棍夹住手指用力拉,这种刑罚从表面上来看并不是十分血腥的,但实际上却非常残酷,尤其是对女性来说,手指比较柔弱,更容易被夹的痛苦万分杖型。
杖刑是古代常见的一种刑罚,俗称打板子、打屁股,是一种男女通用的刑罚。但是,这种刑罚对于女人来说更加的难以启齿,不仅仅是对肉体上的伤害,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伤害
古代皇帝后宫除了大量的女性,还有一群“不男不女”的人,那就是太监,太监是受宫刑后的男性群体,对于女性也有类似的宫刑,在古代叫做“幽闭”
第一种方式:李代桃僵。也就是说,女人犯了罪,可以不用受惩罚,而是由自己归属男人(夫君或主子)代为受刑。这应该算是对女子最为网开一面的惩罚了。当然,这种犯罪一般也比较轻的,否则犯了欺君惘上,十恶不赦之罪,自己和家人,甚至连九族都保不住,还谈何“代罪”一说。
第二种方式:温柔一刀。女人犯了罪,一般的情况下是要自食其果的。但古人对女人的刑法还是有讲究的,多伴还是比较“温柔”的,正如古书所说的“妇人不著械”“妇人无肉刑”,体现出温情的一面。
比如说笞杖刑罚,对男人来说那是一种生死折磨,一定会被打的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但对女人实施过程中却“变通”了,或主动把笞杖改为鞭背,或对行刑者手下留情。
而对于犯了死罪的女犯,本着人道主义,不是砍头,而是采用赐毒酒、赐宝剑、赐白绫、赐绳子和活埋等“体面”的方法赐死,保全了颜面,保全了全尸,也算是一种仁德了。
当然,有的刑法虽然看似“温柔”,但却极具污辱性。结果是,一些不堪污辱或者自感颜面扫地的女囚往往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赤裸裸的侮辱而选择自杀。
第三种方式,辣手摧花。在男权主义当道的古代,妇女的命运也是变幻无常的,因此女犯往往并不能全逃“酷刑”的处罚,也会被折磨痛苦而死。其中最残忍就有两种。
一是骑木驴。“骑木驴”是古代的一种酷刑,一般用上必死无疑,多是一种杀人前的附加刑罚,基本上用于十恶不赦的大罪,但在案例中,多用于处罚所谓偷情的“淫妇”,《二十四史演义》对明末的骑木驴有详细记载: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后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而据中国野史记载,中国古代女人死于木驴的有姓名可考者有数百人。可以想象还有多少无名者死于这种酷刑。
二是凌迟处死。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极为残忍。中国历史上对女人使用凌迟也是极少的,主要用于谋杀亲夫、忤逆以及政治犯。史书记载,明清时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受刑前要脱掉衣服,然后拉去街上“游行示威”,最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古代女子犯错的处罚有很多种。
最常见的是剃头、杖刑、流放和终身监禁等。
其中剃头是最常见的一种处罚方式,因为古代女性的头发是被视为极为重要的。
剃头不仅丧失了长发的美感,还有可能影响到婚姻和地位。
杖刑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惩罚方式,有可能会对受刑者造成永久性的伤害。
流放则是将受罚的女子流放到偏远地区进行苦役,这种惩罚方式也同样严厉。
终身监禁则是最严厉的一种处罚方式,女子将被囚禁在某个地方,不得外出,与世隔绝。
这些惩罚方式体现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严格限制和压迫,这也是我们应该深刻反思的问题。
姜刑是古代一种残忍的体罚方式,特别是对女性受罚者,通过在肛门内放入生姜,使其在鞭笞时产生强烈的烧灼感,增加痛苦。
这种方式不仅造成身体痛苦,还有精神侮辱。现代社会已摒弃这种做法,转向人道、文明的教育和惩罚手段。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尊重人权,遵循法治精神,共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敬事房杖责曹贵妃的故事敬事房执事太监负责掌刑,都接受过专门的训练,这两名老太监就是专司杖责妃嫔和宫女的。但是平常受杖的都是各宫的宫女,位次最高的也不过是常在、答应,现在受罚的却是贵妃。
他们一向老实,未曾多想,只知道太后下旨责打,那就依例便是。
这下,曹贵妃可受了大罪。廷杖挥起,重重地落在曹贵妃丰满的左臀上,她猝不及防,身子一颤,屁股上泛起一道红印,疼痛还没有散去,又是清脆的一声,结结实实地落在圆润的右臀上,曹贵妃失声叫了出来,只觉得屁股上一阵火辣辣的疼,下意识地想去抚摸,怎奈双肩被紧紧按住动弹不了。
“啪”“啪”“啪”“啪”,敬事房太监唱着数,“五”、“六”。
曹贵妃痛苦地抽动着身子,双脚乱蹬,涕泪直流。
监刑太监见状,不屑一顾,这些贵人,平日里都是张扬跋扈惯了的,哪里吃过这种苦头,给掌刑太监递眼色加大几分力气。
看着曹贵妃在邢凳上扭曲痛苦的模样,屁股左摇右摆躲避廷杖,这频率,难怪会让皇上流连忘返呢。
打在已经布满伤痕的皮肉上的痛苦,曹贵妃难以忍受的。
“啪”“啪”“啪”“啪”,廷杖落在屁股上的声音还是那样清脆;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唱数的声音还是那样响亮;
“啊”“啊”“啊”“啊”,曹贵妃喊叫的声音还是开始时那样凄惨。
此时,曹贵妃鬓发散乱,原本雪白柔嫩的屁股上已经隆起道道紫红色的伤痕。
心中更是后悔不已,受到如此刑罚,不知屁股会不会毁容,今后还能不能伺候皇上。
“啪”“啪”;“十九”“二十”;行杖终于结束。掌刑太监退下,太监上前轻轻替曹贵妃提上裤子穿好旗袍。
行刑完毕,还要晾臀,回自己的住所,跪在平日里侍寝的床榻上,腰身要塌下来,屁股要高高翘起,一是提醒贵人要知羞耻,而是方便太医好上药。
前来上药的太医依例请安。
“微臣参见贵妃娘娘”
“免礼吧,快来给本宫治治这伤。”曹贵妃硕大而肿胀的屁股对着太医,脸贴着被褥说到。
太医审视了一下,不过是皮肉之伤,上几副药就好了,太医熟练的上药,每上一下药,曹贵妃都要呲牙咧嘴的叫痛,与此同时,屁股上的肌肉也会收紧,连带着摇晃。
太医心里冷笑,这会知道痛了,贪恋床第之欢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今天?下手不禁重了力道。
一旁的宫女纷纷掩嘴偷笑,没想到她也有这天。
曹贵妃自打出生,还没有受过这么大的痛楚,还得强忍疼痛谢太后教诲。
练舞蹈残忍的体罚有一个小女孩在练舞的时候和别人讲话了,被她们的舞蹈老师发现了,就要她和那个和她一起练舞的人去了办公室,老师叫他们把裤子脱了,趴在桌子上。
老师用半米长的戒指打他们的屁股,而且还要他们多练三个小时,从此只要他们中有人讲了话或者犯了错就会被老师把裤子扒了打屁股。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成年人(如父母或老师)对小孩(子女或学生)身体使用的惩罚,可表现为各式殴打,罚站罚跪等。1. 体罚必须是惩罚,不为惩罚而实施的,不是体罚,如体育课时跑步热身、定期段考等。
2. 体罚必须诉诸身体,不诉诸身体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等。
3.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较近於犯错的宣告,如私下罚站两分钟。但「痛苦」之有无,应考量罚则本身的合理性、受罚者的身心状况、施罚者的执行态度等,例如明知学生脚伤,却罚他站两分钟,是体罚。
4. 未造成身体痛苦,但造成心理痛苦,又系藉由控制身体而行之者,是体罚,如强迫学生「当众」罚站两分钟等。
5. 身体上的“痛苦”不以“痛楚”为限,所有生理感官上的不舒适均是,如以强迫憋尿、强行搔痒、强迫看色情片、强吻等处罚,都是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