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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拶刑是什么
- 古代有哪些对女人脚的刑法
- 古代刖刑是什么
- 古代什么刑罚,不重可很屈辱,上官婉儿受刑后,反而妩媚不少
- 清军有多残暴
- 古代有撕腿的刑罚吗
- 古代扒裤腿的刑罚
- 古代中羽毛是什么刑罚
- 古代十大脚刑
古代拶刑是一种残酷的刑罚,常见于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中。它是一种体罚方式,通过用棍棒或鞭子等工具痛击犯人的臀部或腿部,以达到惩罚和示众的目的。拶刑的程度可以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从轻微的鞭打到严重的重刑都有可能。
拶刑的目的是通过痛苦和羞辱来惩罚犯罪行为,同时也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在古代中国,拶刑常常被用于惩治各种犯罪,包括盗窃、欺诈、叛乱等。拶刑的执行通常在公共场所进行,以示众和警示他人。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制度的改革,拶刑已经在现代社会中被废除,因为它被认为是一种残酷和不人道的刑罚方式。现代社会更加注重人权和尊严,倾向于采用更加人道和有效的刑罚方式来实现惩罚和社会秩序的目的。
拶刑即夹刑,是古代对犯人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故又称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紧收,是旧时的一种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逼供。
夹刑的古籍记载如下:
1、明沈榜《宛署杂记·经费上》:“拶指六把,连绳价七分。”
2、《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九:“把申春君严刑拷打,蔺氏亦加拶指,都抵赖不得,一一招了。”
3、《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论革命之趋势一》:“清律重刑讯,所用刑具有笞杖、枷锁、手杻、脚镣、夹棍、拶指、压膝、问板等,已极人世之残忍矣。”
拶刑,又称“拶指”,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用绳索套住犯人的手指,然后用力收紧,使其指甲破裂。拶刑通常用于惩罚犯人的罪行,尤其是在中国和朝鲜等国家。
在明朝,拶刑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洪武年间。据《明史》记载,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曾经下令对犯人使用拶刑,而且没有固定的限制。在清朝,拶刑也被广泛使用,但清朝政府对拶刑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只允许在特定的场合使用。
总的来说,拶刑是一种非常痛苦的刑罚,对犯人的身体和心理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是古代对犯人施用的一种酷刑。
拶刑,又称“拷”,是一种古代中国的刑罚方式,它在当时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刑罚,被用来对付那些犯罪分子。据传说,拶刑始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拶刑主要是用刑具将犯罪分子的身体吊起来,然后以棍棒、鞭打、鞭策等方式将身体打击。为了让犯罪分子更加痛苦,刑具还会通过拉扯、弹击等方式对身体进行折磨。在古代,因为拶刑的残忍性,在执行拶刑时,经常会出现犯罪分子的死亡,也就是“拷死”。
古代有哪些对女人脚的刑法禁足:
①、终身禁足:将会被永远禁足于自己的寝宫,足不出户,无侍女侍奉,留妃位,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
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与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
(适用于高位后妃)。
②、指日禁足:在指定的日子中,在自己寝宫中思过,贴身婢女在旁服侍,期限视情节严重与否而定,期限未到,不得擅自出门,也不得擅自与他人联系,无上殿赦令,其余人等不可前去请安和看望。
此条只有上殿、正一品以上的妃才可执行。
(适用于所有后妃,妃嫔惩罚不可超过三个月)。
古代刖刑是什么刖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刖刑不同于膑刑。膑刑,指挖去膝盖骨。战国时期著名军事家孙膑正是受此刑而将名字“孙宾”改为“孙膑”。而刖刑指砍去双脚,春秋时和氏璧的发现者卞和即被施以刖刑。卞和泣玉的故事卞和,春秋时楚国人。荆(今襄樊南漳)人.一作和氏。和氏璧的发现者。 卞和荆山(今南漳县境)人。春秋时楚民。相传他在荆山得一璞玉,两次献给楚王,都被认为是石头,以欺君之罪施以刖刑,被砍去双脚。楚文王即位后,他怀抱璞玉坐在荆山下痛哭。文王令工匠剖雕璞玉,果是宝玉,遂称此玉为“和氏之璧”。此璧后传入赵,再转于秦。因献玉而闻名古今。《韩非子》载,卞和在荆山得一玉璞(南漳县巡检山区,现有玉印岩,传为卞和得玉处),献给厉王,厉王使人鉴别,说是石头,有欺君之罪,断其左足。到武王(约公元前740年)即位,卞和再次献玉,武王使人鉴别,仍说是石头,又断其右足。后来文王即位,卞和抱玉恸哭于荆山下,文王派人去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宝玉而名之曰石,贞士戮之而漫(欺骗),此臣之所以悲也。”文王令人剖璞,果得宝玉。因此称“和氏璧”。卞和以功封为零阳侯。《史记·卷八十一》所说的“完璧归赵”故事中的“璧”,即是卞和所献之宝玉。
古代什么刑罚,不重可很屈辱,上官婉儿受刑后,反而妩媚不少上官婉儿受过墨刑,这种刑法虽然不重,但是很屈辱。
墨刑就是在脸上刻字,然后在伤口上涂上颜料,使得脸上留下这个印记。相比于凌迟,五马分尸这种残酷的刑罚,墨刑虽然不痛但是对受刑人而言,却非常具有侮辱性。作为受刑人脸上有这种字迹,他们去哪儿都会被人指指点点,时刻提醒着他曾经犯过罪。上官婉儿曾经就被武则天施过这种刑法,但是她非常聪明,用了一个巧妙的办法,把脸上的痕迹变成了她的优点。当时上官儿违背了武则天的旨意,令武则天非常生气。但是上官婉儿才华出众,武则天不舍得杀她,就下次让上官婉儿处以墨刑。自此上官婉儿脸上就留下了洗不掉的痕迹。这对上官婉儿的打击非常大,因为受刑之后她毁容了,对于任何一个美女来说,她们都是是宁可死也不想自己容颜被毁。幸亏机智的上官婉儿想了一个办法,在之前的疤痕处又重新刻了一个莲花图案的疤痕,再涂上颜色,远远望去,就像在脸上画了一朵莲花。这使得上官婉儿更加美艳了一分,这种妆容被其他爱美的女孩子争相效仿。这种刑罚对上官儿婉儿来说确实非常严厉,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敢违背武则天的意志了。而对于武则天来说,这确实是对上官婉儿网开一面了,想想她之前对其他人的刑罚吧。武则天取得顺利之后,她对王皇后和萧淑妃所做的处罚,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清军有多残暴清军在战争中有多么残暴呢?
举几个例子来说说。
凌迟,大家都很熟悉的古代刑法。但纵观历史,从来没有把凌迟这种极刑肆无忌惮地、大范围地实施,被凌迟的人是可以屈指来数的,但到了满清,这个刑法被滥用于很多很多人。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抓住的骨干,不论将领还是底层士兵,只要认为是广西老兄弟,一个不留,一律凌迟,甚至不分男女,毫无人性。大家熟悉的英雄好汉们,如石达开、陈玉成、李开芳、林凤祥。。。。。。简直惨无人道,残忍至极
根据清朝处理反叛分子的旧规则,清军以残忍和不人道的方式屠杀天津。无论走到哪里,它不仅杀死了所有的人,而且还抢走了所有家庭的财物。在短时间内,天津成了一个充满死亡气息的血腥世界。
后来,在处理俘虏时,他们虐待太平天国的士兵。男人被千刀万剐,而女兵则比男人更痛苦。首先,她们被清军蹂躏和侮辱,然后他们被迫骑在街上的木驴身上。所有的痛苦都遭受了一次,残忍程度现代人无法想象的。
清军入关之后最典型的两场屠杀:“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
“扬州十日”,书中记载的情况是“腥闻百里”、“城中积尸如乱麻”。而当屠杀结束之后,收敛出的实际总数达到了80万具。
嘉定三屠為反清人士皆揭竿而起,在嘉定组织了10万民众抵抗清军。当时已经归顺清朝的一位明将李成栋,则率领五千精兵前来镇压。10万民兵很快溃败,嘉定城破,李成栋率军在城内进行了一天的屠杀。
李成栋率军扬长而去之后,在大屠杀中逃至城外的幸存者,回到城中继续反抗,李成栋闻讯回到嘉定再次血洗,当时很多百姓都没想到李成栋回在此返回,在睡梦中就被砍杀致死,这就是发生在嘉定的第2次屠杀。
第3次屠杀发生在20多天之后,当时明朝在南方有南明势力,想要攻占嘉定城,城内百姓纷纷响应,导致城内的清军守军溃败出道。而李成栋再次领兵反扑,将守在城中的南明将领和城中的百姓屠杀殆尽。这就是所谓的“嘉定三屠”。
清军刚刚入关的时候是特别残暴的,因为当时明朝还有个南明小朝廷,提出了反清复明的口号,而且汉人人数远远超过满族人的清军,如果不采用残暴的手段镇压反叛势力,统治根基是不稳的,政权也是摇摇欲坠的,所以不得已才发生了,扬州屠城十日,嘉定屠城,和多泽大军大肆屠杀川民,所以在入关前期才稳固了统治,
清军的残暴以扬州屠城为甚。
扬州十日又称扬州屠城,是指发生在明弘光元年(1645年),史可法率领扬州人民阻挡清军南侵守卫战失败之后,清军对扬州城内人民展开的大屠杀。当时幸存者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中和明末史学家计六奇的《明季南略》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
古代有撕腿的刑罚吗有的。
这种刑罚又被称为刖刑,是指将烦人的膝盖骨以下部位割断的刑罚,一般一次只砍断一边的腿,只有犯了非常重大的刑罚才将双腿都砍断,这种刑罚一直都被人难以解释,废除又启用,反反复复,一直到清朝末期才被完全废除再无启用。其中战国时期的名将孙膑就曾被施以这种刑罚。
古代扒裤腿的刑罚这种刑罚是笞刑。笞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方式,一般会对受罚人的臀部、大腿根部等部位进行鞭打或棍击,以惩罚受罚人的罪行或表现不良行为,通常会在受罚人脱掉裤子后进行。
在古代,受罚人可能会因为不遵守法律、礼仪、道德规范等而被处以笞刑。这种刑罚方式在古代被认为是一种合法的惩罚方式,但现代社会已经普遍认为这是一种残忍的惩罚方式,应该被废除。
古代中羽毛是什么刑罚是笑刑法
笑刑可以用手挠、羽毛、刷子、牙签和梳子,也可以用牙刷或电动牙刷。有条件也可以用一些精油,食用油,婴儿油,涂抹在脚心上,可以大大增加痒感!
一般在笑刑开始时,人会忍住痒而不笑,但一般人5分钟后就会痒的受不了并大笑,逼供的话半小时左右应该就会招了,如果是惩罚的话人笑声会越来越弱并晕过去。所以这种方法很奏效,但遇上不怕痒的人就不奏效了,但不怕痒的毕竟还是少,这种变相肉刑的残忍程度,其实无异于严刑拷打,只不过这种施行手段,似乎能给施刑者带来某种欺负人的乐趣而已,对付意志力强的人非常有用的办法。
相传古代有刑罚名曰“笑刑”,以羽毛或其它软物挠其脚心,犯人因此会大笑不止,尽管此刑不似以往那些刑罚可怖,但犯人也常常笑的喘不上气,脑部缺氧,十分痛苦,因此在混乱之中,供出罪状。
可是您若信,就嫩了,西方有人专门做过实验,证明人在极度恐惧、悲观、无助等情况下,是根本无法发笑的,平时的一些引起发笑的敏感神经处于紧绷状态,根本不起作用,就算你挠死他,他也笑不出来。因此,“笑刑”绝对是个幌子,根本就不切实际。
既然不起作用,为何古代还延续此刑呢?其实,最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对方笑,而是以赤足的方式羞辱对方,这种刑罚多用于女犯。《古今刑罚考录》中有记载,古代之时,女子三从四德,不许将双足展示于人,双足乃是属于隐晦之物,除了自己的夫君之外,他人不得见。而古代女子多裹足,以此为美,古代文人墨客以及登徒子们以“莲”为美,专爱把玩三寸金莲。自宋朝之时,每逢热闹庙会,还要举行“品莲会”,女子攀比三寸金莲,胜出者为“莲中之魁”。
由此可见,在古代,女子的一双脚是多么的重要。正是因为如此,女子这双脚便成为男子们意淫的物件儿。举凡女犯,有姿色者,拿到大堂之上,县令必让衙役脱掉其鞋袜,使露双足,供人观瞧,不少腌臜之辈趁机摸上几把,便是人生一快事。而用羽毛挠其脚心,正是以此羞辱对方。这只不过是种下作的手段罢了,并不是为了让对方笑,在那种环境下,换做谁也笑不出来。
无独有偶,在西方,也有这种刑罚。相比东方,更为残酷。西方人会将犯人固定好后,在其脚底板涂上盐水,而后让山羊来舔。山羊的舌头十分粗糙,而且有个特点,从不知道停。最终将犯人脚底板皮肉舔破,但仍不会停,反倒对混合盐水的血水十分喜好,直到行刑者牵开,要不然这只羊会一直不停的舔啊舔。
可想而知,犯人会经历怎样一个漫长的痛苦,西方人常以此来对付女巫,实则也是一种虐待加羞辱的惩罚方式。
古代十大脚刑以下为古代脚刑的类型:
1.烙铁:用火烧过的铁板去烙脚底板;
2.拶趾:用专门的工具(一般用竹子制成)去夹脚趾;
3.搔脚心:一般用手指、羽毛、刷子等工具去搔脚底;
4.烫脚:用燃烧的蜡烛烫脚心,再让蜡油滴到脚心上;
5.脚心钉钢针:在犯人的脚底上钉上钢针;
6.罚站:让受刑人赤脚站在装满碎石子或者黄豆的平盘上;
7.刷脚心:用钢丝球使劲去刷脚心;
8.割脚肉:将受刑人脚上的肉割下来;
9.砂纸擦脚:用砂纸不断擦受刑人的脚;
10.夹脚心:用夹子夹脚,夹子夹力越大就越痛,带刺的夹子很痛,在脚心上夹的夹子越多,夹得越久越痛;
11.抽打脚心:木板或藤条去不断地抽打脚底板。
以上为古代存在的一些作用在脚上的刑罚。
1、小刀割脚。用小刀在受刑人脚上不断切割;
2、捺鞋底。将脚心皮肤和锥子或注射针消毒,用针扎进受刑人脚心后就拔出,错开一点再扎进去,扎遍整个脚心,就像用锥子捺鞋底一样;
3、脚心注水。用注射器吸满药水,把针头扎进受刑人脚心1至2厘米,把药水推进去;
4、脚踩图钉。把钉子消毒后放在地上,让受刑人走过去;
5、竹签穿脚掌。把竹签插进受刑人的脚心;
6、开水烫脚。把水烧开后,把脚放进去几十秒;
7、火烧脚心。用烛焰在脚心底下烤,痛程度在于火焰离脚底的距离,不小于2厘米;
8、夹脚趾。把竹筷子一根根插进受刑人的每个脚趾缝,在拇指和小指外也各放一根,双手握住筷子的两头,用力夹受刑人的脚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