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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罗马艺术来源于哪两部分
- 啊,古罗马人的相貌到底长什么样
- 古罗马的美术特点
- 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系立法上的不同
古罗马艺术是指从公元前2世纪后期到公元4世纪末古罗马及其殖民地的艺术。与整个古罗马文明一样,其艺术来源于异族,大部分应归功于希腊人、埃特鲁斯坎人(the Etruscans)和埃及人。尽管古罗马艺术深受希腊艺术(HELLENIC ART)影响或仅仅是模仿古希腊艺术,但古罗马艺术风格仍很明显,尤其是在肖像画和浮雕方面。
虽然随着公元前1世纪后期古罗马帝国的建立,那种认为统治者是神圣的观念在古罗马各个皇帝的肖像描绘中带来一定程度的理想化和风格化,但古罗马的半身肖像和全身肖像均具强烈的个性、写实性和表现性。古罗马浮雕在对历史事件的具体描绘上极富革新精神;叙事性浮雕出现在半圆形凯旋门上和有纪念意义的柱子、祭坛上。这些浮雕表现出各种人物形象的高度的空间对比;另一方面,某些浮雕版画经绘画处理,带有写实的风景或其他描绘得像前景般细致的背景。古罗马壁画从一种颇为单调的风格发展到一种特殊风格:建筑透视法和各种建筑形式被用来产生一深度错觉(见ILLUSIONISM)。光也被用来制造这种错觉,但人们甚至在单幅画中似乎也没有对光进行系统地研究或应用。板面画也已出现。像许多古罗马的雕塑一样,许多古罗马绘画可能是古希腊艺术作品的临摹品。
一、艺术的起源
1.绪论;艺术的起源;西方原始时代美术
艺术的起源与人类的本质
人作为万物之灵,区别于其它物种的根本特征就是只有人是能够超越直接的肉体需要,不仅生产他自身物种及其直接需要,而且生产一个对象世界。人会制造东西,会使自己的精神活动对象化,会使个人的创造得到公共的传播,会进行文化的积累,因此人类才成为能够发展的一个物种,成为唯一具有历史的生物。
艺术就是这样一种属于人的活动,是超越实用价值的创造,表现着人类的本质。因此,艺术的起源是与人类的本质一起形成的东西。
最早的美术遗迹
约自五万年至一万五千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文化有了较高的发展。那时的人大都生活在洞穴里,因此那时的美术作品一般都是壁画之类的作品。
新石器时代
由于气候转暖,人类走出洞穴,故野外的岩画开始流行。陶器的产生是新石器时代的标志,以及居住建筑的出现反映了防动物侵犯的需要。
在人类的童年,古代各地区美术之间可以感觉到一些共同的东西,发展基本上是同步的。人类的童年对自然和神的敬畏,同时,对人类自身的无比自信和创造的勇气,给这个时期的艺术崇高静穆*的气氛,乐观自由的精神。
啊,古罗马人的相貌到底长什么样很立体,有棱有角,不过古罗马是南欧人,不能和北欧那群维京人比,感觉罗马人的眼神很痴情,北欧人更多是深邃。
鼻子嘛罗马人中等,很挺、。一般他们都是国字脸,不过下面带着尖!
其实古罗马人跟汉代中国人一样,在体质方面对周边民族没有什么
优势,他们能够以三四百万人口创建人口和版图都两倍于汉帝国的
多民族国家,主要是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
根据对古罗马人骸骨的研究,早期的罗马人身高约一米六五。后来
随着罗马的日渐强大富裕,罗马人营养增加,并吸收异族的精英成
为罗马公民,到公元前后,罗马人人均身高超过一米七。即便如此,
和北方的强大民族如高卢人,日耳曼人,甚至东方的希腊人相比,
罗马人依然是较为矮小的。当时高卢人平均身高约一米七五,日耳
曼人则为一米七八,这在冷兵器时代是很大的差距。
罗马军团能在其强盛时期轻易击败天生比自己强壮的对手,和汉人
一样,靠的是后天的艰苦训练和精良的装备。但与汉人不同,他们
没有数量优势,付出的努力自然也更大。现代法医研究发现:古罗
马人虽然比北方蛮族矮小,但肩膀宽阔,骨骼粗壮。这些特征得益
于后天的训练,和现代职业运动员很相似。这揭示出罗马人为了弥
补先天的劣势付出了多大的训练代价,西方的史书一般认为罗马士
兵的体能无人能及,即便是来自非洲的沙漠民族也难望其项背。罗
马人装备方面的改进这里举个例子:罗马步兵最精良的防护装备首
推头盔和肩甲,罗马人在同北方民族的战争中花了数百年时间不断
改进这两样防具。高卢人和日耳曼人在攻击罗马人时一般是居高临
下,用长剑和战斧猛砍猛劈,罗马人最易受攻击的部位就是头和肩,
因此通过不断改良,最终罗马士兵的头盔和肩甲的性能近乎完美
古罗马的美术特点总体来说希腊艺术与罗马艺术与他们的民族精神有直接关系。
希腊人不劳动、有人服侍、生活简朴、对物质生活无过多需求。因而,生活优裕从容、充满闲暇。闲暇时光,关心国事,致力于公共事务和战争,注重身体锻炼、进行特殊教育,练就了最结实、最轻灵、最健美的身体。希腊艺术题材主要是运动员和神。神是希腊理想美的最高典范。如米洛斯的阿芙洛蒂忒,胜利女神等都是希腊人心目中最完美的人。罗马是个金戈铁马的帝国,他们讲究的是权力与征服。罗马人崇拜希腊艺术,是希腊艺术的延续。但是罗马的民族精神引成了罗马艺术讲求实际,强调功利的特点,他们追求外貌真实,强调个性及内心的表达。古希腊理想美的原则是: 单纯:反对繁琐与浮华,强调主题突出手法洗练 合理:合乎自然真实客观,合乎美的规律。端庄:艺术形象庄重典雅 和谐:希腊艺术的最高典范,是单纯、合理、端庄等因素的有机结合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系立法上的不同中国古代法律与古罗马法律比较,主要有以下不同:
(1)法律性质不同,中国古代法律包括奴隶制及封建制两种性质,古罗马法律只有奴隶制的性质。
(2)法律结构不同。
中国古代法律民刑不分以刑为主,而古罗马法律则私法发达公法不发达。
(3)法律内容不同。
古罗马法律有最早的法人制度和人格权制度,中国则没有。
(4)法学家的地位。
古罗马法学家地位高,部分法学家其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中国古代法律则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5)历史影响不同。
中国古代法律只要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而古罗马法律积极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也对近代以来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立法上存在一些不同。中华法系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基础,注重法律的目的和社会效果,强调法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而罗马法系则以罗马法为基础,注重法律的逻辑和体系性,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和普遍性。
此外,中华法系在立法过程中注重社会参与和民意反馈,而罗马法系则更加注重专业法律人士的角色和权威性。这些不同反映了两种法系的不同法律文化和价值观。
罗马法与中国民法的概念
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时期国家的全部法律,存在于罗马整个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它既包括自公元前8世纪罗马国家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个时期的法律,又包括查士丁尼时期东罗马帝国的法律。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
我国的民法则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对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仅具有私法的性质。
虽然罗马法和中国的民事立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同,但是现如今我国民事立法需要完有很多,因此应该在罗马法民法法典化、对职业法学家阶层的重视等方面予以才同时还需要注意二者之间存在的差异,结合本国实际以使我国民事立法的进程学和严谨。
1. 在立法上存在不同。
2. 中华法系是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为代表,其立法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由国家立法机关负责。
而罗马法系则以罗马法为基础,主要适用于欧洲大陆和拉丁美洲的国家。
罗马法系的立法主要依据是法典和法律原则,法典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则的集合。
3. 值得延伸的是,中华法系和罗马法系在立法上的不同也导致了在法律体系、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等方面存在差异。
中华法系注重实用主义和灵活性,法律的和适用强调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而罗马法系则注重法律的逻辑性和体系性,法律的和适用更加依赖于法律条文和法律原则。
这些差异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会对法律的实施和司法实践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