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掌管城市的是什么职位 古代官员都去哪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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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古代掌管城市的是什么职位
  2. 古代有兵部吏部刑部户部礼部。还有哪些部分别是干什么的
  3. 古代官员都干什么的
  4. 古代任职的说法
  5.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都是管什么的
在古代掌管城市的是什么职位

在古代,掌管城市的职位通常是城门守卫、城墙守卫、城主、市长等。城门守卫是在城门口安排的官员,负责守卫城门和检查入城人员的身份和物品。

城墙守卫通常分为内守和外守两个职位,内守负责监视城内动态,外守则负责城墙的守卫和巡逻。

城主通常是掌管整个城市的官僚,可以统筹城市事务,管理土地、税收、治安等方面的问题。

市长则是负责市政管理和城市发展的官员,也是城市事务的决策者和执行者。总之,古代城市掌管者的职位多种多样,但他们的任务都是管理城市并保障人民安全与福祉。


1 在古代掌管城市的职位是太守或府尹等。
2 这些职位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员,负责管辖所辖城市的事务,包括治安、民生等。
3 在中国历史上,太守和府尹等职位都是非常重要的官职,具有高度的权威和影响力。
他们需要精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亦有时需要承担防御的责任,因此对于整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古代有兵部吏部刑部户部礼部。还有哪些部分别是干什么的

礼部、户部、兵部、吏部、刑部是中国古代的六部,也称为“六部”。

1、礼部:主管礼仪、文化、教育、宗教等方面的事务,包括官员的官衔、等级制度、祭祀乐礼、经学考试等。

2、户部:主管财政收支、税收、户籍、土地制度等方面的事务,包括征收税赋、管理公共工程、颁布度量衡标准等。

3、兵部:主管军队、兵器、边防等方面的事务,包括兵制、兵械制造、兵器储备、军队调遣等。

4、吏部:主管官员任免、选拔、考核等方面的事务,包括选派官员、设立官职、修订官方文书等。

5、刑部:主管司法、刑法等方面的事务,包括制定刑律、裁定案件、监督狱政、管理囚犯等。

6、工部:是一个专门负责工程和建筑的机构。其职责包括管理国家的工程建设,负责国内各种建筑物和公共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调拨各种建筑材料和工具等职责。

这些部门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兵部尚书是六部尚书的其中之一,别称为大司马,统管全国军事的行政长官,明代正二品,清代从一品。相当于现在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军委副主席兼国防部长。明代兵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军委副主席,国防部长,总参谋长和后勤部长的总称,明清两代,因为兵部下辖4部门,当时各分管各地驻军的粮草,军队的调动以及军队官员的任命还有一个类似参谋部的衙门。

礼部尚书是主管朝廷中的礼仪、祭祀、宴餐、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的大臣,清代为从一品。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宣传部部长兼外交、教育、文化部长。

吏部、户部、礼部、刑部、兵部、工部是我国古代六部官爵,它属于中央官职之一,是三省六部制制度下的一种。三省六部制度初创于隋文帝时期,至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得到了完善。隋文帝时期,隋朝曾设吏部、度支、祠部、左户、都官、五兵为六部,后来到了唐朝建立,祠部改为礼部,度支改为户部,五兵改为兵部,左户改为工部,都官则改为刑部,他们统归尚书省所管辖,六部制度才最终确立了下来。

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工部职责】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类似现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吏部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户部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它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礼部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兵部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类似今天的解放军总政治部。刑部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对象,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类似现在的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发展过程】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中央最高政府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名称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

古代官员都干什么的

1、丞相

古代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一般只设一个丞相,有时分为左右两个丞相,右丞相专门管理国事,左丞相是皇帝的“私人顾问”,不需要管理国事。

2、尚书

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

3、学士

魏晋时是掌管典礼、编撰诸事的官职。唐以后指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秘书、顾问,参与机要,因而有“内相”之称。明清时承旨、侍读、侍讲、编修、庶吉士等虽亦为翰林学士,但与唐宋时翰林学士的地位和职掌都不同。

4、军机大臣

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

5、御史

本为史官,秦以后置御史大夫,职位仅次子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韩愈曾任监察御史,明代海瑞曾任南京右佥都御史。

6、枢密使

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

古代任职的说法

1、任:担当,担任。

2、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

3、授:给予官职。

4、拜:授予官职,任命。

5、举:推荐,推举,也指由地方向中央推荐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职。

6、起:重新启用,任以官职。

7、简:任命,选拔。

8、进:出来做官。

9、拔:提升没有官职的人。

10、辟(音b):征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任以官职。

11、赐:赏赐有功之臣以爵位。

12、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

13、选:通过推荐或科举选拔任以官职。

14、复:恢复原职务。

15、仕:做官。

吏部,户部,工部,兵部,礼部,刑部都是管什么的

◆导语:

谈起古代的“吏户礼兵刑工”制度和职能,我们首先便会将其归于“六部”;其次,我们便会联想到三省六部制;最后,我们会将其往上追溯,那便就是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的起源及发展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最早起源于战国末期,官僚制度这条侧线两千多年的发展轨迹大都是同封建专制制度这条主线一并走向近代的。

◆封建社会官僚制度的基本变化

①秦朝:确立了三公九卿制

②汉朝:汉承秦制,在三公九卿制以上确立了刺史制度(地方监察)

③隋唐:确立并发展了三省六部制(唐中后期确立了节度使制度)

③宋元:继承发展三省六部制(宋朝实行二府制、元朝另设行中书省制)

④明清:废除丞相制,六部集权于帝王一身(明朝设内阁、清朝设军机处)

通过以上我所罗列出来的关于官僚制度的基本变化不难得出:

它的变化始终是围绕着“君权和相权”的矛盾而展开的,而从表面来看,官僚制度越来越精简,但从内部来看,则尤为凸现出官僚机构的“臃肿”,这点在宋朝体现的最为淋漓尽致。

其次,直到明洪武年间,朱元璋对于“丞相制”废除,致使封建社会的官僚制度基本定型,六部的权力看似直接归为皇帝一身,但繁琐的工作却使得后来的历任皇帝不得不另想办法来缓解,这就是“内阁制”和“军机处”的诞生背景,由此接着又引发了一系列政治问题。

◆古代六部基本职能范围

古代六部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是在魏晋南北朝晚期、隋朝早期,最终由隋朝统一全国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确立,六部在隋唐宋元时期,归为“三省六部制”,虽然宋元时期有所改善,但总的框架并没有改变。三省即: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其中六部就隶属于尚书省,负责之后的具体行动。

明朝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六部转归帝王,清承明制,也都遵循此法。但不管朝代如何更迭变换,总得来说,六部的职能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只不过随着唐宋元明清的发展,历朝历代也会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因而后世朝代也会对之职能作出相应改变。

★吏部掌管官吏任命等一系列问题,是六部之首,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中央人事部门;

★户部掌管户口土地、财政收支,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中央财政部门;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考试、接待外客,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外交部门和教育部门;

★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军事行政、军械制造,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国防部门;

★刑部掌管司法事务,对官员任命有一定权力,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司法部门;

★工部掌管水里农田、交通桥梁,其职能相当于如今的水利部和交通部门。

◆结语:

通过古代六部职能和如今的政府部门的古今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其实古代的六部已经可以说是相当于如今政府部门的古代雏形了。古代封建社会以“人治”为主要特征,这是同近现代以来政治体制完全不同的。通过对六部制度的探索,我们知道了中国古代封建制度步步完善的过程。

隋代时期,中央设置了吏、民、礼、兵、刑、工六个部门,六个部门都隶属于尚书省。到了唐代,因为要避讳唐太宗李世民的“民”字,把民部改为户部。从此以后,六部制度作为中央行政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就基本定型了。

吏部——掌管官吏的考核、升降、任免等。

户部——掌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礼部——掌管典礼、学校、科举等。

兵部——掌管全国的军政。

刑部——掌管刑法、狱讼等。

工部——掌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

六个部门中,每个部的首长,都叫尚书,副首长叫侍郎。在六部的下面设置有司,司的首长叫郎中,副首长叫员外郎。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是分工明确,提高效率;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了部门机构的运转,集中了皇权。

吏部:管理官员的升迁调度

户部:管理朝廷的财务

工部:管理宫里宫殿建造

兵部:管理军务

礼部:负责宫中各种祭祀活动

刑部:最高司法衙门,管理刑讯等案件

以上所说,统称为“六部”,其实在周朝时期就有设立这些行政机构,隋唐时期发展为了三省六部,三省中的尚书省的职责是统领六部,从隋唐开始到宋朝,六部一直是最高的机构,而六部也是各有各的职责,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在每部之下还设有四司。

我们先来说吏部,吏部是文职官员,其职责非常重要,在很多朝代吏部都是排第一的。其下有四司,分别为考功司、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工作内容是绩效考核,吏部司是四司之首,负责文官的一切赏赐、晋升、官爵。归根结底,吏部就是对天下文官的掌管,相当于如今的人事部。

户部周代时称为民曹;三国置左民尚书负责财政;东晋时期又设左户尚书,管户籍;隋朝初期称之为度支部,后改为民部;唐太宗时期,因名讳改为户部。其主要职责是掌管户籍、财政,明清时期,户部掌管着全国上下所有的财政事宜,相当于民政、财政部。

工部最初设立于西魏,起源于周代的冬官,冬官掌管的是工程,通俗点就是包工头。隋朝时期的工部掌管的就比之前的多了,比如屯田、水利、工程、交通等等。清朝时期,工部则管理了全国的的所有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机器工程、金融货币等等,光绪时期,工部被划入了商部,称为农工商部。

兵部涉及了军事,其主要职责是任免武官,以及掌管军中事宜,比如军令、士兵、兵籍、武器等等。其实兵部一开始并不涉及军事,直到曹魏的时候才设立五兵,唐朝时兵部又改名为武部,明朝之初,兵部掌军政,清朝时期所有军权回归到皇帝手中,兵部也改为陆军部后增加海军部。其实说白了,古代的兵部就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

礼部是在北魏时设立的,在六部之中,礼部属于比较鸡肋的一种。它负责的是文化方面,比如礼仪、乐器、宗教信仰、民族、学校等。当然,礼部还有另一种职能就是外交,接待外国使者。礼部相当于教育部、外交部。

刑部呢相当于现在的公安、法院、检察院,也就是一个司法部门。古代时,每个朝代刑部职责相差都很大,管的事务也比较多,比如制订刑罚、受理案件等等。在刑部之下还有十七清吏司,这都是按省区任命的,掌管不同地区的刑名案件。此外还有提牢厅、督捕司、赎罪处等等,职责不一。

明太祖攻取南京之后,立江南行中书省,号令四方。又于江南行中书省内设四部,分理钱谷、礼仪、刑名、营造诸务,相当于后来的户、礼、刑、工而缺吏、兵二曹。用王世贞的话说,是战事紧迫,“势不遑设”。而实际上,是明太祖亲自掌握官员任免权和军事指挥权。

建元洪武后,国家已成规模,设官也需完备,遂按隋唐宋元以来的旧制,于洪武元年(1368)八月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正三品衙门,仍属中书省。各部均设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等官。

洪武十一年,明太祖在设立通政司以沟通和内外诸司的直接联系之后,命六部奏事毋关白中书省,实际上已开始越过中书省直接向六部发号施令。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罢丞相,同时升六部为正二品衙门,直接对皇帝负责。于是,原中书省之政既分于六部,又总于皇帝。

洪武十三年四月,罢御史台及各道按察使;十五年十月,置都察院及十二道监察御史,十七年正月,升都察院为正二品衙门。以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都察院,合称“七卿”。加上通政司、大理寺,遂为“九卿”。在废中书省的当天,又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这也就是明太祖所设计的既“分理天下庶务”又“彼此颉颃、不敢相压”的“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

虽然说是“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但这些衙门之间的地位及事权却仍是畸轻畸重。

六部之中,有高下尊卑之分,吏、户、兵三部或因权重,或因事繁,地位在礼、刑、工三部之上,被称为“上三部”。六部各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所属清吏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事务较繁的一些清吏司增设一人);另设首领官司务厅司务(从九品)、照磨所照磨(正八品)及检校(正九品)等。建文时改革官制,六部尚书均为正一品,增设左右侍中各一人,正二品,位在侍郎之上。永乐时恢复旧制。各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如下:

吏部

掌全国官吏的选授、封勋、考课等政令,被视为“古冢宰之职”,故地位较其他五部为尊。下有文选(始称总部、选部)、验封(始称司封)、稽勋(始称司勋)、考功四清吏司。文选司掌官吏班秩的迁升及改调等事,故事权特重;验封司掌官员及其亲属的封爵、袭荫、褒赠及吏算等事;稽勋司掌官吏的勋级、名籍、丧养等事;考功司掌官吏的考课、黜陟等事,是吏部中又一个有实权的部门。

《明史·职官志》说,自中书省废除后,“吏部尚书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可见吏部在当时的崇高地位,在内阁成为国家决策权力机关之后,外廷各衙门唯一能与其抗衡的,也只有吏部。

户部

掌全国户口、田赋等政令,具有民政管理和财政管理两个方面的职能,事权最为繁重,其下属机构的设置也与其他各部不同。

洪武六年充实六部机构时,吏、兵二部之下各设三个属部,礼、刑、工三部之下各设四个属部,唯户部下设一、二、三、四科及总科,五个属部。洪武二十三年,为了适应部务浩繁的实际情况,与地方十二个布政司相对应,在户部设十二个部,后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宣德时定为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广西、贵州、云南,共十三个清吏司。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诸司、卫所禄俸,边镇粮饷,以及各仓场、盐司、钞关等。吏、兵等部每清吏司按例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但户部却较其他五部更多:山西司设郎中四人,陕西、贵州、云南三司各设三人,山东司设二人;云南司设主事九人,浙江、江西、湖广、陕西、福建、河南、山西诸司各设四人,山东、贵州、四川诸司各设三人。

礼部

掌礼仪、祭祀、宴飨、贡举等政令,下设仪制(始称仪部)、祠祭(始称祠部)、主客、精膳(始称膳部)四司。仪制司掌各种礼文及宗封、贡举、学校之事,祠祭司掌各类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主客司掌国内各少数民族及外国朝贡接待给赐之事,精膳司掌宴飨、品料、酒膳之事。

明太祖一再声称以礼治天下,而礼部兼有礼乐教化的职责;世宗崇鬼神、重祭祀,举凡天文、地理、医药、卜筮、音乐、僧道,皆掌于礼部,礼部尚书、侍郎都是撰写青词的高手,每每由此入阁。故礼部虽为清要衙门,却是拜相的台阶,自然令人侧目。

兵部

掌全国军官的选授考察、军队的训练调遣等政令,下设武选(始称总部、司马部)、职方、车驾(始称驾部)、武库(始称库部)四清吏司。武选司掌卫所军官及土官的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凡除授出自中旨即未经兵部而直接由内官宣称出自皇帝简选者,该司得复奏请旨而后行,在四清吏司中地位特重,与吏部文选司相仿;职方司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故该司官员对天下地里的险易远近、边腹疆界的古今变化、各处军队的强弱配备等等最为熟悉;车驾司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负有巡警、宿卫的职责;武库司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负有后勤供给及兵源输送的职责。

明初由都督府和兵部共掌军政,其后都督府渐成闲曹,兵部权势更重。而太仆寺因掌全国草场和马匹,其事辖于兵部。

刑部

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等政令,为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与户部一样,下设浙江、江西等十三清吏司,既分掌各分省刑名,也带管在京各衙门事务。由于东厂和锦衣卫参与缉捕,司礼监又主持“廷鞫”,而大理寺专理复审,故刑部的事务受到各方面的牵制,但也可以看出明朝政府对司法的重视。

工部

掌全国百工营造及山川采捕之政令,下设营缮(始称营部)、虞衡(始称虞部)、都水(始称水部)、屯田四清吏司,及宝源局、抽分局等机构。营缮司主经营兴作之事,故三年一役的轮班工匠、月役一旬的住坐工匠,以及各色工役人员均由其管理,一应工料均由其筹办;虞衡司主山泽采捕及陶冶之事,故山货土产的征税,制陶冶炼的费用,以及山场、园林的收入,均由其负责;都水司主川泽、陂地、桥梁、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与此有关的力役和费用由其筹措;屯田司主屯种、抽分、薪炭、夫役、陵墓之事,组织垦殖及工商管理的职能非常明显。

六部掌管的工作,大体上已经包括了当时国家的基本政务。六部的分工,虽说是仿效《周礼》六卿的制度,但实际上是唐宋以来六部制度的继承和发展。所不同的是,唐宋以及元代的六部归属尚书省或中书省,而明代废中书省后,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在名义上是最高一级的行政官员,其地位远非前代六部可比。另外,六部内的机构设置和分工,也打破了前代各部下辖四司的所谓“六部二十四司”的传统模式,反映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进步。

六部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吏、户、礼、兵、刑、工”,它是隋唐以来中央行政机构中的重要一极,在古代封建社会对于全国行政事务的执行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隋唐之前六部的主要沿袭

隋唐开创的三省六部制最早可以追溯至西周时期,但史料对此记载颇少,当时相应的中央行政机构所管辖的职能远远没有后世开创的六部职能完善。秦朝开创了三公九卿制,汉承秦制,汉朝在继承三公九卿制的基础上也有了很大的完善,其中六部就是秦汉时期九卿机构的简化,而三省六部制就是东汉以来长期发展、不断演进的产物。

东汉时期,尚书台(尚书省)最先出现,汉光武帝刘秀首次设置了三公六曹制,这其中的“六曹”便就是隋唐“六部”的最早前身。东汉末年(三国时期),中书省和门下省登上政治舞台,尚书台权力遭到分割和制衡。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六部制的雏形已经形成且不断完善。直至隋朝初年,三省六部制确立,但当时的六部之中,户部叫度支、刑部为都官。公元618年,唐朝建立,“吏户礼兵刑工”这六部才是如今我们眼中所熟知的六部。

六部的主要职能所在

老话说得好:“吏部贵、户部富、礼部穷、兵部武、刑部严、工部贱”,字数虽少,但却十分精简现意。六部之中,尽管各部职能单位有所不同,但他们的品阶官次都处于同等地位。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六部不同于西方社会的三权分立、制衡制度,虽然我们的六部之间也体现相互牵制的现象,但从根本上来看,六部之间在很大程度上是不会产生制衡作用的,六大部门都是各家管理各家的事务。正因为如此,古代官员贪污腐化和官员独大的现象与此脱离不了关系。

①吏部:

六部之中,吏部可当选为六部之首,不论从职能或是品阶来看,吏部的“含金量”都是响当当的第一。在我个人看来,这种现象主要和古代封建社会“人治”为核心的君主专制制度颇具联系。正是因为注重“人治”,因故吏部的职能所在相较于其他五个部门来看就显得尤为突出了。对于吏部的具体职能,史料有载:“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在不同时期的职能也有所不同,在此主要体现两个阶段:一为两宋时期、二为明清时期。两宋时期在三省六部制的基础上又添置了“二府制”,“重文轻武”和“文官任知州”的政策被宋朝统治者推崇开来,进而“冗官”现象极为严重,故这个时期吏部的主要职能便被弱化。明清以来,伴随着明太祖朱元璋“丞相制”的废除,六部先是直接归于皇帝,但繁苛的工作量催使了“明内阁”和“清军机处”的出现,因为吏部掌管全国各地所有文职官员的任免等事务(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再加之重文轻武传统治国思想的影响,吏部不仅要高出其他部门一大截,而且还出现了压制内阁和军机处的现象。

②户部:

户部的职能相当于如今的财政部,因为户部在古代主要掌管国家的一切财政事务,就连皇上办事花钱都要经过户部的手在支取银票。户部的职能主要包括:赋税俸禄、田地户籍等财政事务,隋唐、宋元时期关于的户部的体系内容没有多大改变。明清时期,根据国家新的事故的频频出现,明朝于户部之下设十三司;清承明制,清朝买继承保留十三司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江南司。

③礼部:

真不知道礼部为什么能够排到六部之中的第三的位置,如果说六部各有特色的话,那么礼部的特色就是“穷”,虽然古代重视礼教传统,但这个工作确实是没有丝毫油水可言,简直就是“清水衙门”。不过即便礼部比较穷,但是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我看来,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就是儒家学派,而儒家对于礼教传统的推崇则是思想核心,因故国家要“教化民众”,礼部必然不可或缺。除此以外,礼部还掌管典礼外交、学校科举(礼部只掌管科举考试,对于人员任命还是吏部的任务)。明清时期,统治者于礼部下设四司。

④兵部:

兵部和吏部相对,兵部掌武官,吏部掌文官,但一兵部不可同吏部同日而语;二兵部权限并不大。这里特别注意的是,古代的兵部只是掌握着军事行政,即武官任免、军械制造等事宜,关于统兵作战、把握兵权的这一事项,并不在兵部的职责范围之内。抛开三省六部制来看,其实最早从秦始皇确立三公九卿制开始以来,当时掌握兵权的太尉一职就是个虚职假衔,后世朝代的统治者对于兵权更才是始终秉持着“皇帝独大”的思想,兵权是绝对不会动辄交付于政府部门来掌管的。

⑤刑部:

顾名思义,刑部就是掌管刑罚政令、审核罪责和制定法律的部门,但并不是全国所有的大小犯罪事宜都需要托交刑部审核处置。根据历朝历代的地方行政部署来看,一般都遵循“按省设司”,一些小的案子交由当地相关处理即可。这里的刑部是相对于某些重大案件(京畿地区待罪及以上案件)需要进行复审和最终的审核、裁判。明清有所谓的“三司会审”,“三司”所指即为刑部和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明朝设十三司,清朝设十七司(增设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

⑥工部:

古代大多能人巧匠都出自工部,工部的职能主要所系于土木器物、农事水利等建筑制造工程。此外,关于古代国有制官方企业,在开矿、冶炼这些范围之内的,工部都管辖在内。除此以外,工部还同户部共同掌管着印钱机构和金融货币、统一度量衡的部分职务。明清工部之下主要设四司。

六部是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于唐代,归属尚书省管理。宋代沿用,元朝时改为中书省管理,到了明朝朱元璋时期,为了加强皇权,先后废除了中书省和丞相制度,六部直接归皇帝管理,清朝则基本沿袭明朝的制度。

那么六部分别管理什么呢?在这里我就简单例出六部各自所执行的职能。

1.吏部

吏部负责全国文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验封封爵、世职、恩荫,为官员办理丁忧守制手续,为新科举子,进士分配官职,为退休官员办理退休手续等。

2.户部

户部则掌管全国户籍管理,土地测量,流民管理,赋税、钱粮等财政事宜。

3.礼部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等事,负责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和科举考试,负责和藩属国,或者其他国家建立外交关系。

4.兵部

兵部掌管全国武装力量,包括武官的任免、征兵、武器的采购和后勤的保障、发布军令等事宜。

5.刑部

刑部掌管全国司法机构的运转,和各种法令的颁布,还经常亲自审理全国和地方性的大案要案,维护社会安定。

6.工部

工部负责管理全国各种工程的修建和维护,还有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甚至还负责为皇帝修建陵墓等事宜。

总的来说,六部属于朝廷中央的政务枢纽,由尚书省管理,属于执行机构。六部的长官都直接听命于尚书省,其职务称呼都在后面加上尚书二字,比如,吏部尚书,户部尚书,兵部尚书等。

六部品阶在各个朝代都有所变化,比如在清朝时均为从一品,光绪年间,由于推行新法,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并且增设巡警部,商部,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刑部改为法部等,至此,六部在清朝逐渐被废除。

吏部管官的相当于今天的组织部丶人事部,负责官员的升丶降丶贬、调配丶候补等。

户部管钱、粮、户口的相当于今天的财政部丶农业部丶税务局。

工部负责管工程丶皇宫、庙宇丶楼台丶陵寝、运河、水利丶造船、造车等。

兵部负责征兵、练兵、带兵及兵器制造丶武器研发丶军队调派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军委、兵器制造、国防科工委。

礼部负责管理接待外国使臣丶出使外蕃、皇家礼仪、朝堂规矩、皇帝祭天法祖的礼仪、宗教理法规矩、大形活动的程序等相当于今天的外交部。

刑部负责司法的制定与监督执行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与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