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了公主和格格有什么区别?在清朝前没有格格这叫法?的相关内容: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北京富家女胡雅捷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北京富家女胡雅捷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在中国,最早周朝是称周天子的女儿为王姬。公主这名称则是从春秋战国时开始的。《史记·吕后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公羊传》曰‘天子嫁女子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都称为公,周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时,自己不主持婚礼,而叫同姓的诸侯主婚。
“主”就是“主婚”之意,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公主”了。当时诸侯的女儿也被成为“公主”,也称“郡主”。 《史记·吴起列传》说“公叔为相,尚魏公主。”意思是公叔当了国相,娶魏国诸侯的女儿。《史记·六国所表三》“(秦)初以君主妻河。”这里的君主就是公主。妻河就是嫁给河伯为妻。古书上也常简称为主。
从西汉开始,只有皇帝的女儿才能称为“公主”,诸侯王的女儿则称为“翁主”。同时,因和亲等缘故出嫁的宗女或宫女,往往也加封为公主,如唐朝的文成公主。颜师古在《汉书 高帝纪下》“女子公主”条下解释说:“天子不亲主婚,或谓公主;诸侯王即自主婚,故其主曰翁主,翁者,父也,言父自主其婚也。
亦曰王主,言王为其主婚也。”这样,翁主就比公主低了一个等级。也是从汉代开始,皇帝的姐姐称为“长公主”,先皇帝的姐妹为大长公主,加上“大”“长”的字样是表示尊崇。那时公主都有封邑,且由皇帝赐给甲第,就是上等的华丽住宅。
还有山庄、园林、允许设府自置官吏。这种官吏叫家令、私府长、家丞、食官等等。历代公主待遇很丰厚,特别汉成帝时,公主和侯王一起侵占了数量极大的田地和奴婢,影响了皇权的安定。所以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汉哀帝下诏公主占田不得超过三十顷,奴婢不得超过一百人。
东汉时的公主一般是“县公主”,如汉光武帝的女儿为舞阳公主、涅阳公主等等,舞阳和涅阳都是县名;汉明帝女儿封隆虑公主、武安公主、获嘉公主等等。这些名字都是县名。获嘉地名来自汉武帝时,刘彻巡视至河东新中,接东越战场喜报,改地名为获嘉。像著名的汉武帝姑姑刘嫖封号馆陶公主,就在河北,现在还有馆陶县。汉代的王的女儿被称为“任”(这是什么怪名字啊!),如《汉书 王莽传》说:“其女皆为任。”古书的研究者认为“任”其实是当时女子爵位的称呼。
晋朝的公主则是“郡公主”,因为公主封号之前是郡名,如晋武帝的女儿为平阳公主。这样的“县公主”和“郡公主”也可以简称为“县主”和“郡主”,所以两汉到晋的县主和郡主都是皇帝的女儿。
到了隋唐时期,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北宋徽宗时曾恢复古称。改公主为帝姬。宋徽宗最宠爱的女儿就叫柔福帝姬。
明时,皇帝的姑母称大长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皇帝的女儿称公主,亲王的女儿称为郡主,郡王的女儿称为县主。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之女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两种封号强调了嫡庶之别,却也有例外。如慈禧太后收恭亲王的女儿为养女,封为固伦荣寿公主。她也可能是中国的最后一位公主。乾隆帝封惇妃所生之女为固伦和孝公主,下嫁和珅之子丰绅殷德。但也有皇后之女未封固伦公主的,如乾隆第九女,为孝仪纯皇后所生,却只封和硕和恪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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