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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制始于哪个朝代
- 科举制兴起于哪个朝代
- 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
- 科举制度始于
- 科举制度始于哪个朝代
- 科举制度的时间
始于隋炀帝,605年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制兴起于哪个朝代科举制度起于隋朝,最早起源于汉朝,只是那个时候不够完善,后来隋朝又进一步科举制度,唐朝也有,但是只到宋朝科举制度才算完善。
兴起于隋朝。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1905年科举制的停废,终结了1298年尊崇科举的时代。这种选拨人才的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持续的时间最长,影响的范围也最广。科举制的创立,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人才的考试制度,起源于隋朝,成熟于唐朝,并在宋、元、明清等历朝历代广泛使用。
隋朝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
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隋朝。是隋朝首先实行了科举制度。虽然隋朝存在时间不长,隋炀帝杨广荒淫无道,但是科举制度的建立,是文明的一大进步。
科举制兴起于隋朝,但真正得到完善和广泛应用的是唐朝。在唐朝,科举制度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并一直延续到清朝。科举制度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以文化程度和才能来评定官员的能力,从而实现了一种相对公平的选拔机制。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持续了近一千年,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代科举考试的顺序一般的顺序来说是童生,秀才,举人,进士。古代小孩会先到学堂求学,考取童生。童生之后就可以考取秀才,有的人考几十年还是童生。秀才之后参加乡试,考中了就是举人,举人就可以做官了。举人之后会参加会试,殿试,考取的就是进士了,头名就是状元。
科举制度是古代选拔官员的制度之一,它由隋文帝创建,完善于唐朝。作为我国古代版的''高考''制度,科举制度也颇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从隋朝开始一直到清朝,科举制度大约走过了一千三百年的历程,而历次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士子,也成为了历朝历代举足轻重的官吏,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古代士子的科举历程。
县试是古代最低一层的考试,它是士子们入职做官的门槛,一般来说,县试皆由考生所在县的县官主持,其每年一考,且考试的时间也都在每年的阴历二月。通过县试考试的士子才有资格进入府试的考试,而考中县试的人,则被统称为童生。
县试考中的童生有资格进入第二级府试考试。府试是由考生所在地的知府主持,它也算是市级一层的考试。府试考试每年在阴历四月份举行,和县试一样,府试也是每年一次。考中府试的人,则被统称为秀才或生员。只有通过府试考试的生员,才有资格进入省级一级的乡试考试。府试考试也算是基层考试,不过,通过府试考试的秀才,也算在社会上拥有了一定的名气。
第三级考试就是乡试了。府试、县试、乡试三级考试中,尤以乡试最为重要。乡试考中的士子被称为举人,其也算是朝廷的贡员了。不过,和贡士不同,虽然贡员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其毕竟还不能做官,中举者,还需要连中会试和殿试,才有资格成为国家之大臣。乡试每年在阴历八月举行,因为考试已在深秋,所以这次考试也被称为是秋闱,每年,朝廷都会派一批主考官负责地方的乡试考试,而考中举人的士子,也算成为了朝廷的贡员,在社会上也有一定的地位。乡试的第一名,被称之为解元,这也算是所谓连肿三员之中的第一元。
乡试之上为会试,会试是由国家主持的一次考试。会试由朝廷的礼部官员所主持,其每三年在京城举行一次。会试的时间和县试如出一辙,也是在阴历二月举行,不同的是,会试是每三年一次,而县试则为一年一次。会试中第者被统称为贡士,而第一名则又被称为是会元,故而,会元也成为了所谓连中三元的第二元。
会试之上,为殿试,殿试是科举制度下的最后一级考试,也是直接入仕的门槛。和会试相同,殿试也是每三年举行一次,而该次考试,主要由皇帝指定的考官来主持。笔试通过者,由皇帝钦定面试,并策定殿试名额。殿试的第一名,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状元,而第二、三名,则为榜眼和探花。考中殿试的士子,具有进士的身份,这也算是可以直接做官了。
只有通过了殿试,士子们才算是真正走上了仕宦大道。不过,进士及第者毕竟还不能直接做官,一般来说,殿试的状元、榜眼和探花都会先到翰林院而供职,直到掌握了具体的做官程序,才会被皇帝指明任用。
进入翰林院,一直也是士子们梦寐以求的目标,十年寒窗,士子们就为了这一次光耀门庭。状元、榜眼、探花除外,考中进士的另外贡士也会被朝廷委以重任,这些人会再有一次朝考,而优秀的士子,会被指定为庶吉士,并入庶常馆学习。期满后,这些进士便被分到各地,他们有的担任知县,有的则担任监察等地方官。到了这里,这些士子们才真正算是进入了官场。
1,县试,取得童生资格,即社会承认你为读书人。
2,府试,取得秀才资格,这是成为读书人的标志,取得秀才后可以不纳粮,见官不拜。
3,院试,取得国子监等读书资格,秀才可以参考,也可不考。
4,乡试,一省考试,考中极为举人,可以称为老爷,具有做官资格。
5,会试,进士初选,考中极为贡士。
6,殿试,皇帝监考,合格者为进士(一甲),另外二甲为同进士,三甲为赐同进士,真正的进士为一甲。头名状元,次名榜眼,三名探花。
顺序是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读书人先在县、府参加考试,县试通过的取得童生资格,府试通过成为“生员”,院试在府城举行,通过后可以取得国子监等读书的资格,秀才可以参加考试,也可以不参加。
乡试是在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也称秋闱。
会试也是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也称春闱。
殿试是最高级别的考试,由皇帝在殿庭上亲自对由会试录取的贡生进行策问,以定甲第。
古代科举考试顺序依次分为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在童试中,有县试、府试、院试,参加考试的都叫童生,如果通过,则称为秀才,而秀才中发挥较好的称为贡生;考成功后参加乡试,在京城和各省都有考点,每三年考一次,俗称秋闱,考上的称为举人,而其中第一名称为谢元;接下来考中的参加会试,会是有礼部主持,到京城考试,由于时间是在春天举行,所以又称春闱,如果顺利通过成为贡士,而第一名成为会元;最后进入的是殿试,共识们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后由皇帝选拔出前三名,也就是们所熟知的状元,榜眼,探花。
古代幼童先到学堂启蒙,几年后先考童声生,考过童生后方可考取秀才,有的人考了一辈子还只是个童生,古代读书花费巨大,不是一般的家庭能负担的起的,当上秀才后可以见官不跪,还可以领到一定的补贴,再然后是举人,考中举人后就可以进京高考,只要取得名次就可以见到皇帝,封官了,有人为此付出了一辈子,仍是久考不中,但始终不放弃,总希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是读书人的悲哀
科举制度始于我国古代科举制度始于隋朝,是隋文帝杨坚创立,随着时间的流逝,科举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之后唐朝完善了科举制度,但是清朝末年的时候被废除了,在科举制度兴盛的时代,不知道有多少的学子,一生都在为其努力。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目的是为了让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让优秀的人才走进仕途,为国家效力。
科举制度始于哪个朝代科举制度是隋朝创立的,唐朝完善了科举制度。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约一千三百年。
科举制度的时间科举制创始于隋朝。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诗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在科举制度发展成熟之初的唐宋时期,其积极性还占主导地位。但在宋代以后,随着封建专制的非人道发展,科举的消极性越来越大。宋代以后,士大夫知识阶层的文化创造能力每况愈下,人才一代不如一代。
科举制度有很多好处,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不仅相对于中国古代的贵族制,即便今天相对于西方人创造的投票式民主选举,它也有很多好处。
在封建时代,科举制是中国式选举制的一部分,如果把它和察举制放在一起,两者结合起来,就共同构成了中国式选举制度,它们延续两千多年,恐怕是实施时间最长的人类政治制度了。到了今天,它对于我们的政治建设仍不失借鉴意义。
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参加人才选拔考试的制度。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1905年科举制的停废,终结了1298年尊崇科举的时代。这种选拨人才的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持续的时间最长,影响的范围也最广。科举制的创立,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隋炀帝,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废除,开皇三年正月,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以及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是隋文帝杨坚创立,随着时间的流逝,科举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之后唐朝完善了科举制度。科举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具有分科考试,取士权归于中央所有,允许自由报考和主要以成绩定取舍三个显著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