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田赋被分为哪三部?
在古代中国,田赋是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田赋的征收和分配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但总体来说,它被分为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上田赋”,也叫“上税”。这是最早的田赋形式,最早出现在东周时期。上田赋是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征收的,然后由地方政府向农民征收。上田赋的征收对象是地主和富农,他们通常拥有较多的土地和财富,因此被征收的田赋也较多。
第二部分是“中田赋”,也叫“中税”。这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田赋形式。中田赋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然后由地方政府向农民征收。中田赋的征收对象是普通农民,他们通常拥有较少的土地和财富,因此被征收的田赋也较少。
第三部分是“下田赋”,也叫“下税”。这是在秦汉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田赋形式。下田赋是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征收的,然后由地方政府向农民征收。下田赋的征收对象是最穷的农民,他们通常只有一点点土地和财富,因此被征收的田赋也很少。
田赋被分为三个部分,反映了古代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和财富分配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田赋的征收方式和对象不断变化,但它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的重要财政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