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酷刑之腰斩的历史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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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腰斩?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这种刑罚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方被废除。股票下跌至一半的价格时,也被称作腰斩。

殷商时代的死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无不围着口腹之欲打转。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酱,“脯”是把人做成肉干,“炮”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而“镬烹”则干脆把人扔到饭锅里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成为死刑的主流。周代的死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才是后世所谓的斩首。腰斩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历史的进步”。

最初腰斩行刑时用斧或钺,因为青铜毕竟要软些,不够锋利,必须做成斧钺,砍下去才有力度。待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容易磨损,用起来更要求技巧,得像庖丁解牛一样,谙熟腰椎骨空隙,否则,一刀下去不能砍断,场面自然尴尬,会遭围观的人群嘲笑其手艺不精,有损刽子手的“职业操守”。不过随着“技术的进步”,腰斩开始启用更顺手的铡刀,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杀人技术要求比较低。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其实并非电视上演的那种用途: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仿佛中国式的断头台,而是腰斩时用的,把人截成两段,“手足异处”。

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腰斩这一刑法有人认为是在雍正朝被废,当时雍正皇帝对俞鸿图实行腰斩的刑罚,俞鸿图被腰斩后在地上用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方自气绝身亡,雍正听说之后便觉残忍,命令废除这一刑罚。但是根据《清史稿·世宗本纪》及《清史编年》等史籍记载,俞鸿图因纳贿营私被诛杀,时判斩立决而并非腰斩。而且也没有关于雍正皇帝废除腰斩的记载。关于俞鸿图腰斩的说法,有现代人林涛的历史通俗读物《正说清朝三百年》。书中声称,俞鸿图是中国最后一位处以腰斩的政府官员,由于行刑时形状甚为凄惨,雍正帝亦恻然不忍,遂宣布废除腰斩刑。但此事并无正史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