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职等级介绍 明朝中央与地方官职列表

明朝(中央官员品级)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1)吏部(人事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正二品吏部尚书1名,正三品吏部左右侍郎2名   
    (2)户部(财政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正二品户部尚书1名,正三品户部左右侍郎2名   
    (3)礼部(礼仪部0 :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正二品礼部尚书1名,正三品礼部左右侍郎2名   
    (4)兵部(国防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正二品兵部尚书1名,正三品兵部左右侍郎2名   
    (5)刑部(司法部):管理天下刑名。  
    正二品刑部尚书1名,正三品刑部左右侍郎2名   
    (6)工部(建设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正二品工部尚书1名,正三品工部左右侍郎2名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9、内阁
  设内阁大学士,正五品,管理国家政事要务。一般大学士连任其他职务抬升品级。
 
 
 
明朝(地方官员品级)
1、县——助手有县丞、主簿。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2、州——最早出现在西汉。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明朝官职表
 
1 皇宫辅臣
  1.1 宗人府
  1.2 三公
  1.3 三孤
  1.4 东宫辅臣
  1.5 詹事府
  1.6 太医院
2 中央政府
  2.1 中书省
  2.2 明朝内阁
  2.3 六部
    2.3.1 吏部
    2.3.2 户部
    2.3.3 礼部
    2.3.4 兵部
    2.3.5 刑部
    2.3.6 工部
  2.4 五寺
    2.4.1 大理寺
    2.4.2 太常寺
    2.4.3 光禄寺
    2.4.4 太仆寺
    2.4.5 鸿胪寺
  2.5 都察院
  2.6 通政司
  2.7 翰林院
  2.8 国子监
  2.9 六科
  2.10 钦天监
  2.11 上林苑监
  2.12 五城兵马指挥司
  2.13 顺天府
  2.14 僧录司
3 地方
  3.1 承宣布政使司
  3.2 提刑按察使司
  3.3 行太仆寺
  3.4 苑马寺
  3.5 都转运盐使司
  3.6 盐课提举司
  3.7 市舶提举司
  3.8 各省总督
  3.9 各省巡抚
4 五军都督府
  4.1 京卫指挥使司
  4.2 王府仪卫司
  4.3 都指挥使司
    4.3.1 卫指挥使司
 
一、皇宫辅臣
1、宗人府
    宗人府,掌管明朝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并按时撰写帝王谱系,记录宗室成员子女的嫡庶、名称封号、嗣职袭位、生卒年间、婚嫁、丧葬谥号等事。凡是宗室陈述请求,均为之向皇上汇报,并引荐贤才、记录得失等。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设立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名宗人府,并命亲王掌管,秦王朱樉为第一任宗人令。此后,均以元勋外戚大臣兼领,不再专设官员,其负责事务转移至礼部。
宗人令 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正 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正 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左宗人 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右宗人 1人 正一品 宗人府
经历   1人 正五品 宗人府经历司
 
2、三公
    三公,即明朝的太师、太傅、太保三职的合称,正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授李善长为太师、徐达为太傅、常遇春为太保。建文年间,三公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1422)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公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1427),明宣宗授英国公张辅为太师,沐晟为太傅,陈懋为太保,当时三公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公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太师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傅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太保 无定员 正一品 三公
 
3、三孤
    三孤,即明朝的少师、少傅、少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负责协助皇帝处理重要国事政务,职位至重。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朱元璋设立少师、少傅、少保,但无兼兼领者。建文年间,三孤职位被撤。直到永乐二十年(1422)八月,明成祖朱棣再恢复三孤职位,但无实授。宣德三年(1427),明宣宗授蹇义进少师,杨士奇进少傅,夏原吉进少保,当时三孤官职,几乎为专授。自宣德、正统年间以后,三孤成为虚衔,为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
少师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傅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少保 无定员 从一品 三孤
 
4、东宫辅臣
    明朝太子三师,即明朝的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三职的合称,从一品。最初负责以道德辅导皇太子,且谨身护翼,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洪武元年(1368年),因为明太祖朱元璋经常因事亲征,考虑皇太子监国时,再设官僚制度,会生嫌隙,于是命朝廷命臣兼顾东宫职务,但未授任何太子三师职位。后命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从此以后直至明末,太子三师全部为虚衔,与辅导太子的职责无关。比如洪武十九年(1386年),李景隆兼太子太傅。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傅友德兼太子太师。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冯胜兼太子太师,蓝玉兼太子太傅,常升、孙恪兼太子太保,都不掌管东宫职位,只有虚名。
    明朝太子三少,即明朝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职的合称,正二品。最初负责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公的道德而教谕等事,为东宫辅臣。后为虚衔。唯一的特例是永乐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命姚广孝专任太子少师,留辅太子朱高炽。

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傅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太保 无定员 从一品 太子三师
 
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傅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少保 无定员 正二品 太子三少

太子宾客 无定员 正三品 东宫大臣
 
5、詹事府
詹事     1人 正三品 詹事府
少詹事   2人 正四品 詹事府
府丞     2人 正六品 詹事府
主簿     1人 从七品 詹事府主簿厅
录事     2人 正九品 詹事府
通事舍人 2人 从九品 詹事府
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庶子   1人 正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谕德   1人 从五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中允   2人 正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赞善   2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直郎 2人 从六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清纪郎 1人 从八品 詹事府左春坊
左司谏   2人 从九品 詹事府左春坊
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庶子   1人 正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谕德   1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中允   2人 正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赞善   2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直郎 2人 从六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清纪郎 1人 从八品 詹事府右春坊
右司谏   2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右春坊
洗马     1人 从五品 詹事府司经局
校书     2人 正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正字     2人 从九品 詹事府司经局
 
6、太医院
院使  1人正五品太医院 
院判  2人 正六品 太医院 
御医 10人 正八品 太医院 
大使  1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副使  1人 未入流 太医院生药库 
大使  1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副使  1人 未入流 太医院惠民药局
(注:所谓未入流,是指那些不能列入九品以内的官员,诸如典史、驿丞之类)
 
 
 
二、中央政府

1、中书省
   (明朝中书省,为明朝初期至洪武十三年(1380年)期间的行政中枢。其中丞相为明朝中书省的最高级长官,负责统领六部。明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中书省,置左、右丞相。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国,其中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
    吴元年(1367年),改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左、右丞相。由中书省统六部,但不设置中书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废除丞相之职。原中书省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
左丞相    1人正一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右丞相    1人正一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平章政事  1人从一品中书省         洪武九年(1376年)汰
左丞      1人正二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右丞      1人正二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参知政事  1人从二品中书省         洪武九年(1376年)汰
郎中      1人正五品中书省左司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郎中      1人正五品中书省右司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员外郎    1人正六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都事      1人正七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检校      1人正七品中书省         洪武二年(1369年)革
照磨      1人从七品中书省         洪武二年(1369年)革
管勾      1人从七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参议      1人 正三品 中书省参议府   吴元年革
参军      1人从三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断事官    1人从三品中书省         洪武二年(1369年)革
断事      1人正七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经历      1人正七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知事      1人正八品中书省         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
都镇抚    1人正五品中书省都镇抚司 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后废
考功郎    1人正七品中书省考功所   洪武元年(1368年)革
中书舍人 10人从七品中书省         旧名直省舍人
 
 
2、明朝内阁
    明朝内阁,为明成祖首先确立。乃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人至七人不等,辅臣奉使出外办事,多自称阁部。明太祖废除宰相。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大学士均因有太子经师的恩情,而得以累加至太子三孤身份,地位日益受尊崇。宣宗时期,朝廷事无大小,宣宗均悉数咨询大学士杨士奇的看法而决定。虽然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召见时得以参与各部事宜,然而其还远不如杨士奇等内阁成员得以亲自接见。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中极殿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内阁  旧名华盖殿
建极殿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内阁  旧名谨身殿
文华殿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内阁
武英殿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内阁
文渊阁大学士  1人 正五品  内阁
东阁大学士    1人正五品  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