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官职的历史由来 布政使职权介绍

布政使,俗称藩台、藩司等,在清朝时期为从二品官员,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当我们看一些古装电视剧的时候,总会遇到一些古代官职名,一些官职乍一看好像也就一般,但却是极其重要的位置,例如"太子洗马"这样的官职,我们的第一感受可能会觉得这个官职怕不是负责给皇帝管理马匹的,但实际上它却是辅佐太子,教授太子政务等重要知识的官员,著名的谏臣魏征就曾经做过太子李建成(李世民长兄)的太子洗马。

  而我们今天要讲到的这个官职也有这种感觉,当我们第一次看到"布政使"这个官职的时候我们一般会认为它是干什么的?我想很多人都和笔者一样,认为它怕不是一个负责管理一个地方的布匹贩卖的官职,但实际上,这个官职,可不只是单单只管理布匹这么简单。那么这个职务到底是做什么的呢?而它又相当于如今的什么官职呢?

  布政使,虽然看似是管理布匹贩卖的,但其实此"布政"非彼"布政",这里的布政的布不是布匹的意思,而是施行的意思。所以,"布政"不是在说布匹相关的政务,而是施行政务。而布政使的全 名,其实是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要了解布政使这个官职,我们首先要了解承宣布政使司这个行政机关。

  承宣布政使司,最早设立于明朝,是中国明清两朝的省级行政机关。明朝时承宣布政使司取代了元朝时的行中书省,成为了明朝时期的省级地方行政机关,并作为国家一级行政区。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区内的民事事务。而布政使就是这个承宣布政使司的最高行政长官。

  在明朝,承宣布政使司的权力其实是比较分散的,行政的事务由承宣布政使管辖,但承宣布政使分为左右两员,以便分散权力并互相牵制;而辖区内的司法权则是由提醒按察使管辖;军事则是由都指挥使司管辖。三个部门合称为"都布按三司",构成了类似元朝行中书省的配置,保留了一定的地方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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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虽说三司都是省级行政区的最高机构,但三司的品阶还是有差别的,三司中品阶最高的是都指挥使司,首长都指挥使是正二品官员;之后是布政司,左右布政使品阶一致,都是从二品;而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提刑按察使则是三司中最低,为正三品。

  如果我们拿明朝的承宣布政使司与现在相比的话,掌握军事权力的都指挥使类似于现在的一个省的武警部队的总指挥(当然,我国现在的武警部队由党指挥,军权并不是从属个人,这里只是方便对比。)而负责行政事务却被分权了的布政使或许更像现在的好几个副省长的结合(现在的副省长就是分为多个,每个人主管一个具体的领域);提刑按察使司则是类似于现在的主管政法工作的省政法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虽然是党内职位,因为党领导一切的原因,所以政法书记其实领导着同级的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等掌握着执法权的部门)。

  不过,清朝时期的情况则有所改变。清朝虽然沿袭了明朝的制度,保留了地方的承宣布政使司,但是清朝精简了承宣布政使司的机构构成。清王朝裁撤了之前的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只留下了布政使司,并且只保留一位布政使,不再分左右两员。

  虽然布政使由两位变成了一位,但布政使并不是就彻底大权独揽了,因为在布政使之上,还有军政法一把抓的巡抚,而巡抚之上还有可以管辖多省的行政、经济以及军事和司法的总督。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的话,总督和巡抚这种,就像今天的省党委书记加省长加武警部队总指挥加省政法委书记结合。

  而我们本文中说到的布政使虽然没有这上面两个的职位高,也没有他们的管辖范围广,但经过清朝的改革后,成为了省级行政单位唯一主管行政事务的机关,所以其首长也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行政长官,按照现在的标准来看的话,布政使也就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职。

  总之,布政使这个官职是古代一个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作为巡抚的下属,专门负责省内的行政事务,最开始在明朝分为左右两位承宣布政使,相当于如今多位副省长的结合,在明朝的三司中品阶低于都指挥使,但高于提刑按察使司。到了清朝改制之后,虽然头上多了总督和巡抚两个职位,但成为了省级行政机构唯一的行政长官,也就是说,相当于如今的省长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