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王”称号的历史由来 郡王的权责介绍

郡王中国古代帝王册封皇室成员、异姓功臣或外藩国王的一种爵位。郡王的地位仅次于亲王,为封的第二等。(例子:唐代文成公主嫁给吐蕃国王后,唐太宗便赐封他为郡王。)


历史

王之爵位分为亲王与郡王,始见于魏晋时期。按唐制:皇太子之子封郡王,大臣、节度使亦得封郡王(如参预神龙政变的敬晖等五人、唐代宗时大将郭子仪等),终唐一代有100多名大臣、节度使被封为郡王,郡王与国公并为从一品。晚唐、五代,异姓封郡王者甚多。

宋朝

宋太祖立,为安抚诸镇节度使,曾加封郡王,后专为皇族封爵,北宋的异姓郡王除童贯、向宗良等个别特例外均为死后追封。南宋,为酬韩世忠、张俊等大将之军功,也曾封之为郡王,此外也有秦桧、史弥远等权臣和不少后族外戚曾生封郡王。

元朝

元代赐爵位颇盛,郡王者甚滥。

明朝

明代,亲王子除世子外均封郡王、世袭罔替。郡王的封号一般为两个字,以古郡县名为多见,如渭南王(秦王系)、项城王(周王系)等。

  • 明朝也会封功臣为郡王,多为追谥;其中南明时期有直接授予的。如延平王郑森等。
  • 从嘉靖年间开始,由于俸禄压力增大,不允许旁支继承的亲王(如亲王无子,其弟继位)的儿子封郡王之位,而是根据该亲王原有的封号,降等袭封。
  • 郡王的正妻称郡王妃。
  • 郡王的嫡长子(无嫡子则为长子)称王长子,以后承袭王位;其余诸子封镇国将军。但亦有因故降等封为辅国将军的。
  • 长子的嫡长子称长孙,其正妻分别称长子夫人、长孙夫人。长子和镇国将军、长孙和辅国将军在子孙爵位的封号上没有区别。
  • 郡王之女封县主。俸禄为每年600石。
  • 郡王的俸禄为每年2000石,自长子承袭爵位(即二代郡王)之后一律折半为1000石;但因所在的亲王府而异,也有初封即1000石或500石的,继承时不折半。
  • 靖江王比较特殊,儿子封辅国将军,女儿封县君。

清朝

清代郡王被称为多罗郡王,根据世袭递降制度,和硕亲王之嫡长子世袭为多罗郡王。除此之外,还有克勤郡王和顺承郡王两家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