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的作用

管理皇家事务的最高长官称宗人府令(正一品),由宗室王公大臣兼领,属官有宗人府丞(正三品)、宗人府理事(正五品)、宗人府副理事(从五品)、宗人府经历(正六品)等。专管皇室内部的事,即称“宗人”那就是管着所有的皇亲国戚,就如同现在的检察\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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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人”,白话就是同一个血脉的人,所以就是农村的宗族一样,这里应该是上面的兄弟说的:就是皇亲国戚。一般皇室成员犯错会被关进宗人府,如同冷宫。

  另外宗人府还管辖银库,掌颁发宗室赡养银、赏恤银;黄档房,掌登记、翻译“黄册”、“红册”;掌宗教室学生;八旗觉罗。

  宗人府的来历是明洪武三年(1370),沿元制设大宗正院,二十二年(1389)改名宗人府。

  其现代职能相当于皇家的私人家族管理机构,不光是犯了错,得了功也都是要在宗人府记录的,宗令一般由德高望重的家族领袖担任,也就是世袭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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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虽然是国家的皇帝,但他也是家族成员的一分子,而宗令的位置就相当于族长,负责本族事务的处理,包括奖励,惩戒,记录宗族经历和成长,记录家族成员脉络等等。

  比如皇族的人战死,则已死的人的爵位由谁世袭,家人的抚恤,对战死皇族族人的嘉奖,战死人的子弟的教育,生活等等,就都是有宗人府办理的。

  清代宗人府沿袭明制,设于顺治九年(1652)。长官改称宗令,由亲王或郡王内选充。宗令以下设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府丞、堂主事等官职。宗人府所属有经历司、左司、右司、银库、黄档房、空房、左右翼宗学、八旗觉罗学等部门,分别职掌收发文件、管理宗室内部诸事、登记黄册、红册、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