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是一个过去式,建国之后,地主就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了。那么什么是地主?百科里面是这样解释的:地主指家庭拥有土地,其成员不参加劳动的人。封建社会里最大的地主为皇帝,拥有全国土地,其它的根据级别之类的划分。从大地主下划到小地主,最后划到级别最低的农民手里。低级别的向上级定期交税。没土地的雇佣农工直接受地主使唤,为他们干活。上面的解释只是交代了拥有土地的就是地主,可是没有交代拥有多少土地才是地主,那么在我国古代,拥有多少土地才能得上地主呢?
要弄清是不是地主,就要弄清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赤贫)的划分标准。贫下中农的划分不是只靠财产和土地来确定的。鉴于某些人说解放前刚买了几亩地就被划分为地主的说法,历史君表示不赞同。
地主标准: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生成工具(牛和犁)完全不种地,把地租给别人或者雇佣长工的就是地主。
富农: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生产工具,自己也种地,但是需要雇佣短工的富农。
中农: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和生成工具,不用雇佣农民,完全靠自家人种地的中农。
贫农:有土地但是不够种需要租别人家的地,或者没有工具需要租用,又是爷打短工的贫农。
赤贫:什么都没有,给人家打长工,或者租用地主的土地和工具。
如果按照以上的标准来的话,那么仅仅拥有土地还不是地主,必须有一个条件是完全不用种地,这就涉及到一个土地多少的问题了。
那么按地主家人口来算,地主,老婆,两个妻妾,三个儿子,四个佣人。那么如果是地主家的话,就会有11口之家。古代一亩地200斤算能卖一俩银子,古代一两银子相当与现在的300元。普通年份1石(10斗)的价格在1.5-2两银子。古代一石米为一百升,一升大米重约一斤八两,一石即为一百八十斤。按照每人每天吃一斤米来算,11个人那么一天的11斤,一石米只能够一个地主家吃半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地主一家需要吃饱的话,一年的粮食产品必须是4015斤,古代一亩田200斤,那么需要20亩田才能够养活地主一家人十一口人。这仅仅是米饭的需要,还有其他需要,比如衣服、菜、看病、娱乐等个方面,这个估算,需要50亩的田能可以支撑地主11人的吃穿住行。所以历史君估算古代地主的标准是50亩田,低于50亩那么久不算地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