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令》可以看出许多条文在唐令和宋令中发生了变化。例如,宋令将冠假(因举行冠礼而给予官员的休假)放在“右令不行”的附抄唐令部分。这表明,宋代已经取消了冠假。这种变化与冠礼实行的情况有着密切的关系。
冠礼作为成人之礼,是人生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仪礼.士冠礼》篇详细记载了士之子举行冠礼的详细仪节。《礼记.冠义》则解说了冠礼的含义:“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行冠礼者,将转变为正式跨入社会的成年人,要履践相应的德行。
冠礼的举行,首先要通过占筮来选择一个吉日,然后由将冠者之父提前通知亲友来参加,并再次通过占筮来决定一个主持加冠的“正宾”,还要邀请一位协助正宾的“赞者”。
古礼,加冠要在庙进行,以示郑重。冠礼的主要过程,是由正宾依次将淄布冠、皮弁、爵弁等三种冠加于将冠者。这三种冠由卑到尊,暗示冠者的德性与日俱增,即“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周制即有冠礼,有“文王年十二而冠”之说。
汉代对冠礼非常重视。汉惠帝四年三月甲子,行冠礼,“赦天下”。景帝时,“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昭帝元凤四年(前77年)春正月丁亥“加元服”(即冠礼),不仅普赐诸侯王至于吏民金帛、牛酒、民爵,还“令天下酺五日”(《汉书.惠帝纪》、《景帝纪》、《昭帝纪》)。
东汉章帝还亲自参加其卫尉马防之子马巨的冠礼(《后汉书.马援列传》)。
汉至南北朝,冠礼仍受到皇家重视,晋武帝临轩,使兼司徒高阳王珪为太子加冠。临轩,即举行大朝会。
刘宋元嘉十一年(434年)文帝为营道侯将冠下诏。时有何桢《冠仪约制》和王堪私撰《冠仪》,“亦皆家人之可遵用者也”(《宋书.礼志》)。
《梁书.昭明太子萧统传》记“天监十四年(515年)正月朔旦,髙祖临轩,冠太子于太极殿。旧制太子着远游冠,金蝉翠緌缨,至是诏加金博山”,对于冠礼举行的隆重程度甚至超过先前的册立仪式。
《魏书.孝文废太子传》载后魏孝文帝冠皇太子恂于庙,亲自“诫以冠义”。
后齐皇帝加元服,用玉帛告祭圜丘方泽,用币告庙,择日临轩;皇太子冠,也有以制币告七庙和临轩之仪(《隋书.礼仪志》)。这一制度也为后代帝王沿用。
冠礼在唐朝已开始有渐弱的趋势。尽管《开元礼》有皇帝、太子加元服的详明仪制,但除了《通典.皇太子冠》记载了大唐贞观五年(631年)高宗行冠礼事之外,皇家子弟行冠礼基本不见于史料。而官员为子弟行冠礼就更加少见了。因此《文苑英华》载吕温元和中作《代郑相公请删定施行〈六典〉〈开元礼状〉》称“丧祭冠婚,家犹异礼”,这说明当时朝廷、民间已经不按照正礼的规定行事了。
《柳宗元集.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写道:“古者重冠礼,将以责成人之道,是圣人所尤用心者也。数百年来,人不复行。近有孙昌胤者,独发愤行之。既成礼,明日造朝至外廷,荐笏言于卿士曰:‘某子冠毕。’应之者咸怃然。京兆尹郑叔则怫然曳笏却立,曰:‘何预我耶?’廷中皆大笑,天下不以非郑尹而快孙子,何哉?独为所不为也。”
孙昌胤为子行冠礼,却被大家嘲笑,这充分反映了当时社会普遍不重视冠礼的情况。
《宋史.礼志》载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为皇子行冠礼。
宋徽宗时,曾亲制《冠礼沿革》十一卷,“命仪礼局仿以编次”。皇太子三加一醴,三加为折上巾、远游冠、九旒冕。有天子、太子、庶子、亲王、品官、庶人冠仪。但宋代无皇帝加元服之礼。
司马氏《书仪》载庶人冠仪,仍用“三加”,自筮日以下,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头,开始简化冠礼,主张“男子年十二至二十皆可冠,必父母无期已上丧始可行之”。
尽管如此,冠礼仍然少有实行。
朱熹指出“温公《书仪》,人已以为难行”(《朱子语类.冠昏丧总论》),于是,在其所撰《家礼》中,对《冠礼》有所修改,针对司马光“近世以来,人情轻薄,过十岁而总角者少矣。彼责以四者之行,岂知之哉!往往自幼至长,愚騃若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的感慨,提出“今虽未能遽革,且自十五以上,俟其能通《孝经》、《论语》,粗知礼仪,然后冠之其亦可也”。
可见,与唐朝虽《开元礼》有《冠礼》的内容,但实际生活中并不遵行的情况类似,宋代礼书上还在继续修冠礼,但除了宋真宗时为皇子行冠礼外,现实中冠礼仍然不受重视。如宋仁宗时蔡襄议曰:“冠、昏、丧葬,礼之大者。冠礼,今不复议。”(《端明集.明礼》)
曾巩也说道:“古之人重冠,于冠重字,字则亦未可忽也。今冠礼废,字亦非其时,古礼之不行甚矣。”(《曾巩集.王无咎字序》)
苏辙则说:“今夫冠礼,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今皆废而不立。”(《苏辙集.礼以养人为本论》)
唐宋间儒学之士已无力改变冠礼的颓势了。冠礼的日趋废弛,致使冠假失去依托,而从《天圣令》宋令中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