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太宗(耶律德光)统治时期辽地域辽阔,在以北京为中心的契丹旧地和西北各游牧部落居地,实行奴隶制的统治,东部地区灭渤海国后仍实行原有的封建制,南部燕云十二州地,则继续实行汉人传统的封建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由此形成西部、东部、南部三个不同的区域。在这三个区域内居住着不同的民族,实行不同的制度,统一于辽朝的统治之下,因而其统治制度具有许多特点。
。斡鲁朵制斡鲁朵或斡耳朵,为突厥- 蒙古语的音译,意思是宫帐或宫殿。契丹为游牧民族,其君长习于帐居野处,以车马为家,随时迁徙,无城廓沟池宫室之固。辽朝皇帝各有自己的斡鲁朵,并有直属的军队、民户、奴隶和州县,构成独立的经济军事单位。斡鲁朵领有奴隶和财产,为皇帝个人私有,死后由家族后代所继承。帝后斡鲁朵有著帐局,以契丹族和奚族奴隶为著帐户,为皇族宫帐服役。斡鲁朵还领有 瓦里 (拘收宫室、外戚、大臣之犯罪者家属的机构),奴役契丹奴隶,从事狩猎和手工业生产。一批自西北游牧部落俘降的奴隶也隶属于斡鲁朵宫帐。辽圣宗时,大批解放奴隶成为部民和独立的部族。辽朝皇帝设契丹、汉人诸行宫都部署司,分掌各斡鲁朵所属契丹人和其他游牧民族、汉人及渤海人等事务。下辖州、县、提辖司、石烈(相当于县)、瓦里、抹里(相当于乡)、得里等组织。
斡鲁朵制对加强皇权,维护耶律氏的统治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对后来蒙古人的制度有着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