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是继汉代察举制和征辟制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大体上应该是在东汉末年曹操家族掌政的时候萌芽的。曹操在汉末群雄割据、军阀混战之中,企图剪灭群雄,一统天下,不拘一格起用人才成为一个迫切的课题。同时,曹操也从汉代的选人制度中发现了察举不实和过分注重品德的弊病,因此提出“唯才是举”的主张。曹操曾数次发布求贤令,他明确指出,即使是“不仁不孝”之人,只要是“高才异质”,只要有“治国用兵之术”,就可以起用他们来治国安邦。这无疑是对当时用人标准的一次有力纠正。这一指导思想的改变,带来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从而为建立新的选人制度创造了条件。
曹操死后,曹丕采纳了礼部尚书陈群的建议,把曹操“唯才是举”的方针制度化,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设置中正是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负责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官员。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晋以后,改由朝廷选授。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朝廷任命。
中正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品评人物。品评的内容主要有三条:1、被品评人物的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2、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现在的品德评语。3、定品,即确定品级。初期定品,原则上依据行状,家世只作为参考,晋代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品为中品;五至九品为下品)三类。
九品中正制的初期,确实包含了“唯才是举”的精神,但由于中正官大多由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的豪门大族人士担任,于是品评的标准逐步转向由家世(门第高下)来决定,豪门大族把持了人才选拔的大权,渐渐形成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度”,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