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残酷四种刑法是哪些?

在我国古代残酷的刑法中,有很多刑法让人听了就毛骨悚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知道一些,比如车裂、剥皮、腰斩。那么哪几种刑法最残酷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第一:剥皮

剥皮: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第二:人彘

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喑药灌进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然后扔到厕所里,有的还要割去鼻子,剃光头发,剃尽眉发,然后抹一种药,破坏毛囊,使毛囊脱落后不再生长,永不再长毛发,然后一根根拔掉,有的嫌累,就一起拔掉。

最出名的是汉朝的吕太后将戚夫人做成了人彘,还安排了专人“照顾”,然后丢弃在茅厕中任其痛苦死去,割掉耳朵,甚至把脸划花。这是吕后发明用来对付戚夫人的一种非常残忍酷刑之一

第三:腰斩

腰斩就是把人从腰斩断,腰斩在行刑时,犯人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犯人的家属往往会打点一下刽子手,让他行刑时从上面一点的部位动刀,可以使犯人死快点;

如果有人想要犯人多受点罪,就贿赂刽子手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动刀,甚至将被腰斩之人上半截移到一块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可使犯人多延续两三个时辰不死,真是残忍至极。

第四:点天灯

所谓点天灯,可不是放灯笼,而是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犯人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令犯人痛苦不堪遭焚而死。行刑之前,往往先鸣锣聚众,讲说道理,宣布罪状,然后当众行刑,令观者惊心怵目,自然俯首听命,而造成一种恐怖气氛。

在现代点天灯于刑罚方面还有另外一个意思,该方法为川湘一带土匪首创,在犯人的脑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死。

我认为这四种刑法应该是古代最残酷的刑法,闻之令人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