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孟子·离娄上》载:“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
授,给予;受,接受。“男女授受不亲”,旧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是儒家礼教之一。但孟子并不拘泥于此,而是对其采取灵活的态度。
有个叫淳于髠的人问孟子:“既然是男女授受不亲,那么如果嫂子掉在水里快淹死了,该怎么办?”孟子回答说,如果眼看嫂子要淹死了而不救,这真是豺狼了。男女授受不亲,这是“礼”;嫂溺而援之以手,这是“权”,两者都是需要的。
这就是说,孟子虽然也主张“男女授受不亲”,可是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通。不过,自汉武帝和董仲舒联袂“独尊儒术”后,这句话就成了禁止男女自由交往的紧箍咒。“男女授受不亲”逐渐演化成了谈性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