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易误解的文史常识 历史上最误解的文史

古人不敢自称“我”

古人有很多第一人称的代词,譬如吾、余、予、我,但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公共场合,真正自称为“我”、“吾”、“余”的,却是少之又少。在古代,公开自称“我”、“余”甚至会被大家讥为不懂礼仪。

据考证,至少从晋朝开始,各级官僚已经不习惯于用第一人称代词来指代自己了,他们热衷于自称“下官”来显示自己的谦卑。唐人虽然旷达,但在相互交往之时依然羞于自称“我”,而是用略显青涩的“小生”来指代自己。宋朝则再进一步,那时的官僚喜欢自称“卑职”,普通人则更愿意自称“晚生”。

当然,也有人不循此例。《梦溪笔谈》卷十八就记载了这样一个人,此人姓许,他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用谦称,什么“小生”、 “晚生”统统与他绝缘: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讥称其为“许我”。此人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又使门人苦邀致之,许骑驴,径欲造丞相厅事。门吏止之,不可,吏曰:“此丞相厅门,虽丞郎亦须下。”许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不下驴而去。门吏急追之,不还,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终不至。公叹曰:“许市井人耳。惟其无所求于人,尚不可以势屈,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不论面对何人,这位许姓老兄都敢自称“我”,这在当时居然引起轰动。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当时人们看来,能自称“我”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一件事情。这也反衬出,自称“我”是多么难得,以至于一个人可以因为自称“我”而被传扬一时。

不耻下问向谁问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一遇到问题就去请教别人,开口就是“这个问题有些复杂,我只好不耻下问来了”。明明是不懂,还要搬出来这个词,用错了也不知道。

一个人有不懂的问题向别人请教,既然自己的学问比不上别人,又何谈“不耻下问”呢?在交往中,千万注意别犯这种错误。

“淑女”“美女”大不同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所以称为君子的好配偶,当然是要符合“君子”的审美标准。在古代,人们评价女子,讲究“美心为窈,美状为窕”。所以“窈窕淑女”不仅仅指的是貌美,更重要的是心美。只有内外兼修,达到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和谐统一,才能成为君子的好配偶。

社会发展了,美女多了,可是淑女少了。美女变成一种大众资源,淑女倒成了濒危物种,实在可叹!

“美轮美奂”房屋好

“美轮美奂”这一成语出于《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轮,盘旋屈曲而上,引申为高大貌;奂,鲜明,盛,多。美:赞美;郑玄注:“轮,言高大。奂,言众多。”美轮美奂,形容房屋高大华美,多用于赞美新屋。不能任意扩大范围,运用到非建筑类的事物中去。

“莘莘学子”多少人

“莘莘”是个叠字形容词,表示“众多”,“莘莘学子”应是“众多的学子”。 如果在“莘莘学子”前加上“一位”、“每一个”,就犯了逻辑上的错误。

“丰碑”自古不是碑

碑本来指的是没有文字的坚石或桩,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立于宫庙前以观日影、辨时刻。二是竖于宫庙大门内拴牲口。三是古代用以引棺木入墓穴。最早的碑上有圆孔,施轳辘以绳被其上,引以入棺也,亦即下棺的工具(和现在工地上上楼板所用的叼板机的工作原理很相似)。古时往往用大木来引棺入墓,这大木的特定称呼就是“丰碑”。秦代以前的碑都是木制的,汉代以后才改用石头。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用丰碑来牵引自己的棺材。该规格本来为天子之制,后来诸侯也僭用之。即使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对于丰碑的使用范围仍然有着严格的限制。季康子的母亲去世之后,公输般劝说季康子用丰碑来下棺,结果就遭到了别人的一番挖苦(事见《周礼·檀弓》)。后人沿袭了此种习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普通百姓也学着用起了“丰碑”,他们在自己亲人的坟前立起了石头。只是他们忘了原来的碑是下葬的工具,忘记了碑最原始的功能。

所以,后来有人开始在光秃秃的石头上开始刻字记录父辈的功绩,这就是今天我们见到的墓碑。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则天的无字碑倒是歪打正着,有点符合古礼的要求。除此之外,其他人就显得有些东施效颦了。

切勿乱抛“橄榄枝”

有关“橄榄枝”的典故,出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的第八章。为了摸清洪水泛滥的情况,诺亚放出鸽子去试探。当时世界上一片汪洋,鸽子无法落地,便又飞回方舟。七天以后,诺亚再次放飞了鸽子。等到晚上,鸽子飞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片橄榄叶,诺亚由此获知地上的洪水已退。后来,人们便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双方交战,一方求和,便可说“伸出橄榄枝”。

“五毒”原来是良药

真正意义上的“五毒”是指五种主治外伤的五种药性猛烈之药。《周礼.天官》说:“凡疗伤,以五毒攻之。”这里的“五毒”就是石胆、丹砂、雄黄、礐石、慈石。所谓的“五毒”并不是每种药材都有剧毒,譬如丹砂、慈石并无太大毒性,但是五种药材通过加工之后合成,其药性就极其酷烈。具体的做法是:将这五种药材放置在坩埚之中,连续加热三天三夜,之后产生的粉末,即是五毒的成药。此药共涂抹患处,据说有相当的疗效。

很显然,“五毒”之名虽然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但却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说是“五毒”,却可以毒攻毒,最后却成了五味良药。

“七月流火”非天热

“七月流火”语出《诗经·国风·豳风》:“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诗中,七月并非公历七月,而是指农历。如果换算为公历,那就是相当于八九月份。“火”是指大火星,大火星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火星。火星是太阳系中的一颗行星,而大火星则是恒星。它是天蝎座里最亮的一颗星,中国古代称之为心宿二。它是一颗著名的红巨星,放出火红色的光亮。“流”指的是西沉,就是向西边落下。我们的祖先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观察到,每年的夏末秋初,这颗红色的巨星就会落向夜空的西边,也就是把这种天象变化当作天气将逐渐转凉的征兆。所以,“七月流火”不是指七月份的天气热得像流火,而是指天气日渐转凉。


问鼎没有拿第一

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在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直到现在,中国人仍然有一种鼎崇拜的意识,“鼎”字也被赋予“显赫”、“尊贵”等特殊意义。

“问鼎”的典故出《左传·宣公三年》,说的是楚庄王率军来到洛阳,在周天子眼皮底下检阅军队。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去慰劳,楚庄王借机询问周鼎的大小轻重,遭到王孙满的斥责。王孙满说:“政德清明,鼎小也重;国君无道,鼎大也轻。周王朝定鼎中原,权力天赐。鼎的轻重不当询问。”楚庄王问鼎,大有欲取周王朝而代之的意思。

本来“问鼎”是指“图谋夺取政权”,只限用于政治斗争中,现在则可以用在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在体育比赛中使用频率更高,一般表示运动员或者运动队“力争夺取冠军或第一名”。

“衣冠禽兽”原是褒义

“衣冠禽兽”一语来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据史料记载,明朝规定,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品级不同,所绣的禽和兽也不同,具体的规定是:

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鹌鹑。

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所以,当时“衣冠禽兽”一语是赞语,颇有令人羡慕的味道。

到了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政治腐败。文官武将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声名狼藉,老百姓视其为匪盗瘟神,于是,“衣冠禽兽”一语开始有了贬义,老百姓对为非作歹、道德败坏的文武官员称其为“衣冠禽兽”。

其贬义之称,最早见于明末陈汝元所著《金莲记》一书。清代以后,“衣冠禽兽”一语遂用做贬义,泛指外表衣帽整齐,行为却如禽兽的人,比喻其道德败坏。

“倒”的只能是“楣”

很多人误把“倒楣”作“倒霉”. 倒楣一词约于明末出现,当时科举成为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门路.虽然明朝已有相对完善的监考制度,但照样无法阻止舞弊之风.为求吉利,有的考生家考前在自家门前竖起一根旗杆,以此为考生打气壮行,时人称之为楣.

依据当时的惯例,揭榜之时,谁家学子榜上有名,谁家门前的旗杆可以照竖不误.如果不幸失利,该考生家往往就会把旗杆放倒拿走,这叫做倒楣.后来,不少人喜欢上这一用语,但却把倒楣误写成倒眉或倒霉.

“跳槽”本是青楼语

你“跳槽”了吗?在眼下,这是一句很平常、很普通的话。其意思也很明白,那就是,你炒没炒老板的“鱿鱼”?你是不是还在原来的地方工作?但在明清时代,这句问话却含有狎邪之意,相当不雅。

随便翻翻明清的小说或者笔记,“跳槽”一词不时可映入眼帘,就是专指风月场中男女另寻新欢的行为。可是不知从何时起,“跳槽”这个充满狎邪意味的词被大家拿来当成变换工作的代语。也许是因为人们已经忘了这个词本来的用法,只是根据这种形象而又通俗的比喻,把它当作了更换工作的大众通行语。尽管如此,我们知道这个词的来历也不是一件坏事。

乱说“哇塞”伤风雅

“哇塞”原是闽南方言,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在台湾地区流行开了。最早传入大陆应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首先流行于开放的沿海地区。其中,“哇”就是第一人称代词“我”,而“塞”则是一个表示性行为的动词,是很不文雅的词。这样一个主谓词组,它的宾语省略了,但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

这样一句很难听的话本来是不应当流行开来的,但是现在却成为了人们的口头禅。

夜色如何算“阑珊”

“阑珊”共有五种含义。一是表示“衰减、消沉”,如“诗兴渐阑珊”、“意兴阑珊”,意思是说没有什么诗兴了,兴致不高了。二是形容灯光“暗淡、零落”,如辛弃疾《青玉案.元夕》中写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三是表示“残、将尽”,如“春意阑珊”,意思指春天渐去渐远。四是指“凌乱、歪斜”,如“字阑珊,模糊断续”,表达的意思是字迹凌乱。五是指“困窘、艰难”,如“近况阑珊”,意思指现在的情况不好,处境困难。从这些解释来看:“阑珊”没有一种义项可以表示灯火通明、兴致很高。

尤为让人感到遗憾的是,“阑珊”二字为零落之意,辛弃疾词中“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说元夕灯会的高潮已过,灯火零落,游人稀疏,而相约的人还在等着他,可有些人聚会时偏偏要拿“灯火阑珊”来形容聚会气氛很好,实在是错得离谱。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这句来自民间的谚语本来应该是“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在这副对联式的谚语里,“度”为仄声字,犯了孤平,念着别扭,很容易读为平声字“毒”,就改为“无毒不丈夫”了。于是这句话,终于成了典型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例句。“量小非君子,无度不丈夫”,原话里一个君子对一个丈夫,一个度对另一个量,本来是很完美的一个句子,可经过上千年的以讹传讹,竟成了“无毒不丈夫”这句现在我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


如何算空穴来风

“空穴来风”,是事出有因。这到底该怎么解释呢?

我们需要从这个词的来源来谈起。宋玉《风赋》中这样写道:“王曰:‘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今子独以为寡人之风,岂有说乎?’宋玉对曰:‘臣闻于师:枳句来巢,空穴来风。其所托者然,则风气殊焉。’”大意是枳树因为枝丫弯曲,能够招引鸟儿来筑巢;山中由于存在孔洞,所以引起空气流动形成风。另外,白居易也有诗云:“朽株难免蠹,空穴易来风。”由此可见,“空穴来风”可以比喻为说法有根据,有来由。

“万卷”该有多少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句中的“卷”字指书籍的册本或篇章。如果仅仅以数量而言,这个数目的确不少,而实际上万卷书并没多少内容,因为卷本指串起来的竹简。古人一卷书的篇幅,只相当于现在的一章。一个人从七岁起每天读三卷书,到不了二十岁就能读万卷书。至于读书的种类有多少,就不得而知了。大概除了四书五经等基本的书目外,可看的书的种类得视家中藏书情况了。中国古代能读过百种书以上的读书人,就算是很博学了。

“登堂入室”臻佳境

“登堂入室”一词出自《论语·先进》。

一日,子路弹瑟,孔子闻其琴音,满含肃杀之气,颇不祥和,遂责怪他:“子由弹瑟,不合雅颂,怎么会出自我的门下?”其他学徒听到孔子这样训子路,都误认为孔子不喜欢子路,就对子路很不恭敬。孔子得知这情况后说:“子路的学问已经大有所成,但是未臻佳境。就像人们从外面进来,登上厅堂,但是还没有入内室一样。”

“登堂入室”原指登上厅堂,步入内室。后来人们比喻为学问或技艺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终至高深境界。

究竟如何“平”天下

儒家认为只有完成了以下八道人生工序的人才可以称得上真正的成功,这八道工序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前七道工序的意思没有什么争议,但何为“平天下”,很多人都存在误解。

“平天下”的意思是“使天下平定”,但到底用什么方法才能实现天下平定这一伟大理想呢?儒家给出他们理解的方式:“修身及家,平均天下。”这是《礼记.乐记》中的话。“平”即无上下之偏,“均”即无远近之异,“平均天下”即是让上下各安其分,对华夏与四夷一视同仁,很显然,“平天下”之“平”更接近于一种治国之道,它的基本诉求就是无上下远近之异。各安其分,各就其位,于是天下太平,天下大治。很显然,“平天下”和武力无缘,和战功无缘。

“阿堵物”是啥东西

“阿堵”,是六朝和唐时的常用语,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个”。《晋书·王衍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王衍标榜清高,讨厌其妻“贪浊”,从来不说“钱”字。有一天晚上,郭氏趁王衍睡熟时,叫婢女悄悄把一串串的铜钱,围绕着床,堆放在地下,让王衍醒来,无法下床行走。她以为这样一定能逼得他说出“钱”字来。不料第二天早晨,王衍见此情景,口里仍不说“钱”字,就把婢女唤来,让她“举却阿堵物”。随着这个故事越传越广,“阿堵物”这个词也渐渐被作为钱的代称了。

不管王衍是不是在作秀,但口里不说“钱”,自然是一种态度,一种对钱极端蔑视的态度。对钱持如此态度的,还有东汉的管宁。管宁与华歆一齐在园中锄草,见地中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之去”。

“刀笔吏”是什么人

在古代人们还往往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清稗类钞》“狱讼类”有这样一个故事,苏州有位名叫陈社甫的讼师,善写状子。他的同乡王某曾借钱给一个寡妇,但是寡妇好久没有还钱,王某就数落了她一顿。寡妇十分羞愧,回到家里后越想越不是味,于是在雨夜来到王家门口上吊自杀。陈社甫听了王某的叙说后,索取五百两银子;并让王某给寡妇换双干净鞋,然后写了一张状纸,其中有这么一句:“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双足何以无泥?”意思是说,一个弱女子,如何能一个人在那么高的地方自尽?更何况,夜里本来下着雨,为何这个女子的鞋子上却没有泥巴?当地官员看后,觉得状纸中所说的事情根本不可能,于是仅仅判王某买副棺材了事。

刀笔吏的刀笔之功不仅在于其文笔之犀利,更是在于其对于事情的解析有过人之处,“刀笔吏”的此种作用在相互倾轧的官场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虽然也有一些刀笔吏既能坚守自己道德底线又通晓律例,但是更多的刀笔吏为了谋求胜诉及一字千金的效果又不惜教唆当事人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所以“刀笔吏”的名声并不是很好。

“捉刀”“捉笔”意不同

“捉刀”一词出自《世说新语·容止》。说的是曹操有个名叫崔琰的武官,字季,长得仪表堂堂,胸前长须飘飘,更显威武不凡,连曹操都常认为自己相貌远不如他。有一次,匈奴派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操为了让外国使者见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为接见。接见时,崔琰穿戴魏王的衣帽,比平时更有精神。曹操自己却持着刀,毕恭毕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卫,一旁观察匈奴使者。接见过后,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应,便派人去暗暗打听。使者说:“魏王固然仪表出众,可是那个床头捉刀人,看来倒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这个故事后经演变,人们便称代人作文为“捉刀”。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请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笔”一词就很常见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笔”的意思就是提笔、执笔了,并没有“替别人写作”的意思。

“贰臣”该是什么“臣”

“贰”意为“变节、背叛”;“贰臣”就是“在前一朝代做了官,投降后一朝代又做官的人”。所以,要想成为“贰臣”,至少要具备这样的条件:这个“臣”要身处王朝易代之际,因为各种政治原因先后服务于不同的王朝。

清乾隆时期,政权已经建立百年,其统治已经非常巩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进一步巩固统治,缓和民族矛盾,瓦解民族意识,达成统一思想,乾隆皇帝在大力表彰忠臣(即在明末清初因抗清遇难的明朝官员)的同时,下令编纂《贰臣传》。

乾隆以忠君为标准,把降清的明朝官员均称为“贰臣”,使“贰臣”成为一个典型的政治术语。乾隆指出,这些“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从封建道德出发,实在是“大节有亏”。乾隆为了自家统治,把这些曾经投靠满族统治者的汉臣称为“贰臣”,的确有“过河拆桥”的嫌疑。这些“贰臣”们恐怕也会生出“何必当初”的感叹。


大象把门待商榷

中国传统文化讲究各得其所,重视名正言顺,包括用什么动物的造型来把守大门也自有其明确的要求。

传统建筑中,狮子是最经常使用的一种装饰物。相传东汉年间,狮子被西域作为礼物送给中国的皇帝。随着佛教的传入中国,被佛教推崇的狮子在人们心目中成了高贵尊严的灵兽,和麒麟一起成为中国的灵兽。狮子随之开始出现在重要建筑物的正门两侧。

狮子又是兽中之王,有显示尊贵和威严的作用,狮子在民间又有辟邪的功能,因此常用来守门。按照传统习俗,成对的狮子是左雄右雌,还可以从狮子所踩之物来辨别,蹄下为球,象征统一寰宇和无上权力,必为雄狮。脚下踩着幼狮,象征子孙绵延,是雌狮。

而在传统文化中,一般认为,大象善于吸水,水为财,因此,凡家居大窗见海或水池者,均可称之为“明堂聚水”,这时可以摆放一只大象,以求吸纳外界的财源。同时,传统文化认为,大象禀性驯良,放在家中吉祥如意,放置时应该放在室内,以求得全家的平安。

所以,狮子是用来把门的动物,一般放置在大门两侧,而大象则是聚财的动物,一般放置在院内或室内。狮子和大象各有各的用场,让大象去当“门卫”是不太合适的。

“使节”原来不是人

“外交使节”现在指的是外交人员,但“使节”的原始意义指的是物而不是人。

“使节”最早指的是诸侯遣使外出所授予使者的凭信。派使者外出,为了让其方便证明自己的身份,国君需要给使者配备相应的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这种东西古代就叫“节”,使者所带的“节”就称为“使节”。使者所持的“节”对外来说近于后代的“国书”,对内来说却是“特别通行证”,这是证明身份的一个标志。

“使节”多以金属(一般使用的材料是铜)制成,其上分别铸有龙、虎、人三种图案,称龙节、虎节和人节。凡诸侯国的使者出境所用的节是这样安排的,山区之国用虎节,平地之国用人节,泽地之国用龙节。节都是铜制的,用有画饰的盒子盛着。出入国都城门和关门用符节,运输货物用玺节,通行道路用旌节。各种节都有规定的有效日期以便按时归还。凡通行天下,必须持有节,没有节的人,遇有检查就不能通过。

“使节”的作用和信陵君窃符救赵过程中兵符的作用很接近,都是证明某种身份和权力的凭据。只要一个人掌握了兵符,就可以号令三军,兵符要比人重要得多。“节”也一样,很多时候要比“使”重要得多。因此,“使”也就慢慢变成了“使节”。

“冠冕”并不皆“堂皇”

“冠冕堂皇”是一个成语,比喻外表很体面然而实际并不如此。但在古代,“冠”和“冕”二者的词义所指并不太一样。

帽子古代称首服,“冠”在古汉语里第一个意思就是首服的通称。古时,人的社会身份不一样,“冠”也就不一样:庶人戴的为缁布冠。缁为深黑色,缁布冠就是深黑色的布所制的帽子。而大夫和士戴的是玄冠,用黑缯制成。玄也是一种颜色,是浅黑色。冠的第二个意思是冠礼。冠礼是男子的成人礼,士二十而冠。

与冠相比,冕的地位要高得多,冕为首服之最尊者。冕的大致规格如下:上面是木板,木板外包麻布,上面是黑色,下面是红色。一般来说,只有天子、诸侯、卿大夫才有资格戴冕。

因此“冠冕”虽然连用,但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分,冠和冕内部又有很多差别,所以冠冕并不皆堂皇。

“此致”乃到此结束

几乎所有识字的中国人都写过信,几乎所有写过信的人都会用“此致”、“敬礼”作为结束语。“敬礼”的意思比较明白,“此致”到底什么意思,“此致”和后面的“敬礼”到底是什么关系,却是众说纷纭的问题。其实,这是从古文传承下来的一种用法。这里的“此”,其作用在于概指前文,而“致”字在这里的意思是“尽”、“结束”,“此”、“致”连用,表达的意思是“我要说的事情到这里已经说完了”。

理解了“此致”的意思,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下发通知的公文末尾要用“此通知”,发布命令的公文时末尾要用“此令”……所有这些,其实都是煞尾语。

所以,从惯例上讲,信件的结尾,“此致”和“敬礼”都必须单独成行。

“笑纳”并非笑着纳

“笑纳”一词,“纳”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则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纳”的意思是说,自己送给对方的东西不好,不成敬意,让对方笑话了。所以应是“自己送礼物请对方笑纳”。而有人把“笑”错误地理解为“高兴”,是因为高兴而笑,所以会说对方送的礼物自己笑纳了。

“做好东道主,笑纳远方客。”客人可以“笑纳”吗?要对方把“远方客”作为礼物收入。这不成了笑料了吗?把人作为礼品请对方“笑纳”,这多少有点不人道了吧!把“笑纳”改为“笑迎”,才是正确的。


“蓬荜生辉”是谦辞

“蓬荜生辉”又可说成“蓬荜增辉”、“蓬荜生光”、“蓬闾生辉”,其中,“蓬”是“蓬草”;“荜”通“筚”,即用荆条、竹子等编制成的篱笆等物。“蓬荜”连用,是“蓬门荜户”的略语,比喻穷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写道:“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虽然只是诗歌中的比喻,但也说明他当时的生活很贫苦。

“蓬荜生辉”是个谦辞,表示的是“简陋的房屋也发出了光辉。是谦词,多用于对他人来访或题赠诗人字画等表示感谢”的意思。所以,这个词只能出于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则就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意思。

“首当其冲”非首先

“首当其冲”原为“当其冲”,出自《汉书·五行志下》:“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意思是说郑国是个小国,身处晋、楚、吴三个大国之间,处境十分困难,一旦国与国之间有冲突,首先要遭殃的就是郑国。

需在注意的是“冲”字。在现有所有的词典中,编者都将这个“冲”解释为“要冲”。可是,有一种说法却认为,“冲”字不能作“要冲”讲,应当理解作“战车,攻敌、攻城的战车”。因为“冲”字在古代还有一个义项:战车。“冲”的作用是用来冲击敌阵或撞击敌人的城墙,类似于今天的坦克,在正面向敌阵推进,步兵可以躲在其后面,用它作为掩护,杀向敌人。而于对方来说,首先面对它的人,当然要面临巨大的危险。这种说法,也有一点意思。

“乌纱”为何那样“乌”

乌纱帽最早出现在东晋。咸和九年(公元334年),东晋成帝一时兴起,让在宫廷中做事的官员统一戴一种用黑纱做成的帽子,是为最早的乌纱帽。到了南朝刘宋时,有个叫刘休仁的名士别出心裁,制造了一顶用黑纱抽扎边沿的帽子,也叫乌纱帽。因为样式独特,这种帽子很受民间追捧,很快风行一时,不分贵贱、不分官民皆得而戴之。隋朝时,乌纱帽成了等级的标志,乌纱帽上的玉饰数量有严格的级别限制,一品官纱帽上的玉饰可以有九块,而六品之下的纱帽则不允许有任何玉饰。到了唐朝,乌纱帽更是摇身一变,身价倍增;据《唐书.舆服制》:“乌纱帽者,视朝及燕见宾客之服也。”《唐书》说得很清楚,乌纱帽是重要场合———官员们上朝和宴请宾客时所必须戴的,是正规场合礼仪所必需。在这一刻,乌纱帽完成了从灰姑娘到白天鹅的转变。

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之后,为防止大臣在朝廷之上交头接耳,就下了一道变态的诏书。命令所有的官员都要在乌纱帽两边各加一只尺余长的翅子,并装饰以不同的花纹以示官阶。这样,在朝堂之上,如果有人交头接耳,两只帽翅自然摆来摆去,有时甚至可能会把对方的纱帽碰掉,出于礼仪的考虑,朝廷之上,交头接耳的自然也就少了起来。

乌纱帽最后一统天下是明朝的事情。1370年,明政府规定:凡文武官员入朝,必须要戴乌纱帽,穿团领衫。并且规定,官阶越高,纱帽的双翅就越窄,反之就越宽。从此之后,乌纱帽成为了官员的专利品,普通百姓不许染指。从明朝开始,乌纱帽正式成为做官的代称。

“劳燕”最惯是“分飞”

“劳燕”代指伯劳和燕子两种鸟类,“劳”是伯劳的简称,和“辛劳”无关。“劳”和“燕”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去,因此,它们的姿势是“分飞”而不是“纷飞”。

伯劳俗称胡不拉,是食虫鸟类,大多栖息在丘陵开阔的林地,为我国较为常见的鸟类。因为较常见,所以也就被写进了诗里。和伯劳一起走进诗里的还有燕子。譬如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当伯劳遇见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认,共同构成了全新的意思,在传统诗歌的天空下,伯劳匆匆东去,燕子急急西飞,瞬息的相遇无法改变飞行的姿态,因此,相遇总是太晚,离别总是太疾。东飞的伯劳和西飞的燕子,合在一起构成了感伤的分离,成为了不再聚首的象征。

因此,“分飞”是“劳燕”最常见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劳燕的影子,但“劳”和“燕”曾经飞过,曾经朝着不同的方向飞过。

梧桐何以引凤凰

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雄为凤,雌为凰,是人们普遍崇拜的象征祥瑞的神鸟。“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凤凰的华贵和祥瑞之气使得龙的传人们争相附凤,还成为俊杰之士的代名词。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梧桐乃古之嘉木,凤凰非梧桐不栖,非梧实不食。由此可见梧桐是多么的高贵了。由于凤凰只在梧桐树上栖息,所以人才也往往归于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

“乱七八糟”两战乱

“乱七八糟”这个成语同历史上两个重大的事件有关。

“乱七”,指的是发生在西汉时期的“七国之乱”。西汉初,刘邦为了巩固皇权,在铲除异姓诸侯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但是,随着诸侯王的势力不断扩大,到汉景帝时诸王势力严重地威胁着汉王朝的中央政权,其中齐、楚、吴三封国几乎占天下之半。汉景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下令在众同姓王中推行“削藩”的政策,激起诸王强烈反对。吴、楚等七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武装叛乱,史称“七国之乱”。汉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兵征讨,取得了胜利。

“八糟”,同晋朝皇室内部争权夺利的“八王之乱”有关。西晋初年,司马炎建立晋朝后,把皇室子弟分别封为诸侯王。司马炎死后,即位的惠帝司马衷为人庸愚弱智,朝权落入他外祖父杨骏的手里。这引起司马炎的妻子贾后的不满,她便暗中用计,杀掉了杨骏及其同党,又设计杀死了司马玮。后来,为独霸朝野,贾后又将皇太子司马废为庶人后毒死。赵王伦趁机发动兵变,进攻洛阳。因为先后参与这场乱事的共有八个同姓王,所以这次战乱史称“八王之乱”。


“蛛丝马迹”非“蚂迹”

如果生活在农村,在一些老式厨房中可以经常看到蜘蛛。这些蜘蛛在厨房顶上结了很多蜘蛛网,这自然就是蛛丝了。在这老式厨房中还有一种小虫子,叫做“灶马”。灶马爬过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显的痕迹,这就是“马迹”。灶马爬过的痕迹与蜘蛛网经常在一起出现,两者又都是不很明显的,所以说“蛛丝马迹”的“马”应该是灶马的“马”,而不是作为家畜的“马”。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虫篇:“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所以,灶马又可简称为“马”。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灶马,处处有之,穴灶而居。”那么,既然是厨房里的虫子,为什么不清除掉呢?原来人们相信灶台上有灶马,是丰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做“灶爷马”,把它当作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时,“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爷的坐骑。如此说来,这倒是很有趣了。

“弄璋”“弄瓦”莫混淆

生男孩子一般被称为“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就是“弄瓦之喜”。

“弄璋”与“弄瓦”典出《诗经·小雅·斯干》。生下来个男孩,让他睡在床上,给他穿好看的衣裳,让他拿着玉璋玩;生下女孩,就让她睡在地上,穿上小裼衣,让她玩纺具(瓦)。让女孩生下来就弄纺具,是希望她日后能纺纱织布,操持家务。璋是上等的玉石;瓦则是纺车上的零部件。璋为玉质,瓦为陶制,两者质地截然不同。璋为礼器,瓦为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也完全不一样。男孩“弄璋”、女孩“弄瓦”,凸显了古代社会的男尊女卑。由此可见,即使早在《诗经》时代,重男轻女也已经成为一种风气。

无事不登三宝殿

佛教以佛、法、僧为“三宝”。佛指大知大觉之人;法即是佛所说的教义;僧指继承和宣扬教义之人。“三宝”所在之殿当然就是三宝殿了,即佛教信徒登场做法事的地点“大雄宝殿”;佛家珍藏经书、经典之所“藏经楼”;还有僧人休息的“禅房”。这三处地方,是清静高洁的佛教重地,进出的都是佛门弟子,俗人不可随意乱闯。

那么,发生了什么事善男信女们才应去三宝殿呢?按照规矩,初一、十五拜佛诵经当然要去;新年、节日祈福祭天必定要去;战争、灾荒、婚丧、生日、病痛……要求神拜佛肯定要去;法事、仪式、招魂必要拜佛上香、请僧人出庙,也必然要去;躯体康复、考试中举、生儿育女因许愿还愿也要去宝殿……可见,无事的话,谁会去“三宝殿”骚扰呢?

当然,现实生活中,有事相求当然要登“三宝殿”的。遇到棘手的问题不好办,找人托关系,请客送礼时笑着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实在是有点对不住佛门了。

岂可随便就出家

在古代要皈依佛门,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国家认可的出家资格证书,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会被为难,可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为增加财政收入,官府经常出售空名度牒。《水浒》上说鲁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内藏了真长老的书信”,可见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锤似粗莽手脚”的孙二娘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缝个锦袋盛了,教武松挂在贴肉胸前———可见这本护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出家绝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

太监不等于宦官

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因此,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道人”未必是“道士”

佛教是在东汉初年才正式传入中国,当时尽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态在民间广为流行,但并不像佛教那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与严密的组织。但是,道教源于古老的巫术与神仙方术,加上与先秦诸子中的道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传播植根于民众,传播范围也比较广泛。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采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词与说法。比如,佛教又称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随着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够的资本来同道教抗衡,于是便逐渐放弃了以前借助道教传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称谓,才转用从古印度梵语中音译的“和尚”、“僧”等称谓词语。

不孝本有三,无后为最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著名的儒家格言。《十三经注疏》注释道: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就是:依据礼教,有三件事情可以称作“不孝”: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拿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儒家认为,在所有的“不孝”行为之中,无后乃是最大的不孝。

孔子最重视的是伦理道德,他曾明确地要求做子女的对待父母应该做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句话包含了三个层面的内容:父母在世时,子女应该能“养”;父母临终时,子女应该能“送”;父母安葬后,子孙应该做到香火不绝,祭奠如仪。

五福临门哪五福

五福的说法,出于《尚书·洪范》。第一福是“长寿”,第二福是“富贵”,第三福是“康宁”,第四福是“好德”,第五福是“善终”。亦即寿、富、康宁、好德、考终命。长寿是命不夭折而且福寿绵长;富贵是钱财富足而且地位尊贵;康宁是身体健康而且心灵安宁;好德是生性仁善而且宽厚宁静;善终是生命即将结束时,没有遭到横祸,身体没有病痛,心里没有挂碍和烦恼,安详而且自在地离开人间。

只有五福全部拥有才是完美的,其余的各种情况都是美中不足,是有缺陷的福。在传统文化里,最重要的是第四福———好德。有着生性仁善、宽厚宁静的德,这是最好的福相。古代中国人认为德是福的原因和根本,福是德的结果和表现,随时布施行善,广积阴德,才可以培植其他四福使之不断增长。


“三长两短”捆棺材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未亡人”限制性别

“未亡人”,旧时寡妇的自称。如果是一个男人死了妻子,不论这个男人多么悲痛欲绝,他都是没有资格成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妇,不能是鳏夫,这就是未亡人的资格。

“附庸”也可有“风雅”

“庸”的本义就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小城”,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当“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对“大”盲目崇拜后,“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鸡丁”前面冠“宫保”

“宫保鸡丁”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灵柩不是棺材

“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东西缘何称“东西”

宋朝的理学家朱熹好学多问,在未出仕前,家乡有叫盛温和的好友,此人亦是博学多才的人。有次两人在巷子里遇到,朱熹问道:“你提着篮子去干什么啊?”盛温和幽默地回答:“去街门买东西。”当时还没有“东西”这一说法。朱熹不解地问:“买‘东西’?这是什么意思?为何不买‘南北’?”盛温和并没有直接解答,笑着回敬说:“真不明白?你这位大学问家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你把五行和五方对照一下就会明白了。”

朱熹想,“东”即“木”,代表一切植物,如花草、树木等;“西”为“金”,代表一切金属矿物,如金银铜铁等;“南”属“火”,“北”乃“水”,“中”属“土”,代表一切一切有用的物质。朱熹很快就明白了,原来盛温和是用了诙谐的语言说,上街去买金木之类可装入篮子的物品,若说“南北”就不对了,篮子里怎么可以装水和火呢?

虚岁到底如何“虚”

其实,很多时候,所谓“虚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于男人,此即“男进女满”,意思是男人按虚岁计算年龄,女人按实岁计算年龄。况且在实际的计算中,虚岁也不仅仅就是周岁加一岁那么简单。虚岁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这样:一个人一出生就算一岁;如果恰好这人出生在农历年年末,那么不但一出生就算一岁,并且一到大年初一又要加一岁,如此算来,这个孩子到了满实岁一岁时,按虚岁就已经是三岁了。

因此,在计算虚岁时,春节是个特别重要的时间点,每过一个春节,虚岁就应该加上一岁。如果一个人的生日是阴历的腊月中下旬,那这个人还没有满月他的虚岁就到两岁了。那种单纯认为虚岁就是周岁加一岁显然是不完全正确的。

“红得发紫”受艳羡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李太白无缘品白酒

“李白斗酒诗百篇”,这是中国人心目里的一个最为动情、最为完美的故事。不过,李白的酒量可能没有我们想像中那么大。要知道,他饮的不是我们今天常见的白酒。

在唐朝,白酒还没真正出现。一般认为,中国的酒有5000年以上的悠久历史。中国酒以生长霉菌为主要微生物的酒曲为糖化发酵剂,复式发酵、半固态发酵为特征。所以,早期的酒在酿制方法和口感上更接近于今天的黄酒。目前流行的白酒的酿制技术到元朝才渐渐成熟,在明清时代,白酒才逐渐取代了黄酒,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角。

知道了这一点,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唐朝的诗人和宋朝的土匪都可以大碗喝酒。虽然黄酒喝多了照样也不好受,但是它的口感、酒精度数和对肠胃的刺激程度却与白酒完全不同。

根据古代的容量标准来换算:1斛=10石,1石=10斗=120斤,一斗也就是12斤左右,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斤是市斤。以目前中国内地市场上流行的瓶装啤酒620毫升的净容量来折算,所谓的斗酒还不到目前九瓶啤酒的净含量。因此,知道了“斗酒”的容量,知道了酒的度数之后,也许我们会对李白的酒量有新的看法和感受。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怀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记载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讲的是他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任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号“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送给袁聿修。袁聿修反复思考之后还是谢绝了,并留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

无独有偶,唐朝大书法家柳公权也对“瓜田李下”作过评论。当时有个叫郭宁的官员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于是唐文宗就派郭宁到邮宁做官,人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文宗就以这件事来问柳公权:“郭宁是太皇太后的继父,官封大将军,当官以来没有什么过失,现在只让他当邮宁这个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么不妥呢?”柳公权说:“议论的人都以为郭宁是因为进献两个女儿入宫,才得到这个官职的。”唐文宗说:“郭宁的两个女儿是进宫陪太后的,并不是献给朕的。”柳公权回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们哪能都分辨得清呢?”这里,柳公权将“瓜田李下”词义更进了一步,上升到了舆论监督的层面上。

的确,“瓜田李下”往往会让人误会或怀疑,所以需要谨慎对待。从上述故事来看,古代贤士在这方面很是谨慎。然而,如今有些营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贿赂之人,有些跑官要官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么瓜田什么李下,所作所为居然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一点没有避嫌的意思,实在是愧对古人。

差强人意赞吴汉

“差强人意”,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殊。强:起,振奋。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差:稍微,大致,比较。”词出自于《后汉书·吴汉传》。吴汉,字子颜,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一员大将,追随刘秀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后被封为大司马。《后汉书》记载:吴汉每次随从光武帝征战,“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吏士。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从刘秀对吴汉的评价中,足见他是满意的。所以,这个词儿的意思是“还可以,较为令人满意”。但是很多人把这个词儿当作“不怎么地,不好,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貌如花,虢国夫人素面朝天

宋代乐史在所著的《杨太真外传》中如此记载:杨贵妃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他们杨家因此鸡犬升天。杨国忠被加封为“御史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同日拜命,皆月给钱十万,为脂粉之资。”唐玄宗看着杨家姐妹个个美貌出众,兴奋之下连化妆品钱都给出了,可见这位风流天子对美貌女人是多么体贴。

在杨家姐妹中,虢国夫人最为貌美、自信,唐玄宗对她更是青睐有加。她自恃长得出众,常常不施脂粉,便直接去朝见天子,真是既娇贵又大胆。是为“素面朝天”。这里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专指皇上。诗人张祐为此写过这样一首诗:“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按照这个典故,只有容貌漂亮才有资格“素面朝天”。除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一下“素面朝天”的“天”字的确切意思,这里指的是天子、是皇上,而不是天空。

感情深,梁鸿孟光举案齐眉

据《后汉书·梁鸿传》载,梁鸿年轻时家里很穷,但他很有学问,在当时很有名气,可是他不愿意做官,一直隐居乡里,自食其力。梁鸿娶了同县孟家女儿孟光后,一起隐于山中,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每当梁鸿回家时,“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来历。

相敬如宾的典故来自《左传》。晋国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时,经过冀地,见前朝旧臣黄之子缺在除草。过了一会儿,缺的妻子把饭送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用饭时,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着他吃完,收拾餐具辞别丈夫而去。

应当说,孟光之妻和缺之妻对丈夫“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都是出于对丈夫的敬慕,敬其为人,慕其才学。她们都是实在的女人,不善于把自己对丈夫的深情用语言表达出来,只是把爱倾注在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之间。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专门用来描写夫妻感情甚笃的词语,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两个词的使用范围。


青眼白眼阮籍抛

“青眼”与“白眼”的典故,与“竹林七贤”中的阮籍有关。《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讲的是阮籍的母亲逝世后,有不少名士前来吊唁。按理,人家在灵堂哭拜,阮籍应该陪着哭。可是来客中有个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气都不小,阮籍却圆瞪着一双白眼看着他,表情木然。嵇喜见此状况,只好不高兴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来吊唁时,阮籍马上迎了上去,“青眼有加”。

阮籍从小受父亲的教诲,胸怀大志,但当时魏国朝政由专横的司马父子把持,他十分灰心,经常与他的文学界朋友嵇康等人喝酒喝得大醉,对那些热衷于当官、追逐地位的人十分反感。因此,生性旷达桀骜的阮籍常常以眼睛当道具,用“青眼”、“白眼”看人,表达喜恶,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用青眼。阮籍厌恶嵇喜而喜欢嵇康,原因在于嵇康和他一样,都是直率旷达的性情中人。

因此,现在人们常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睐”来表示对人的赏识或者喜爱,用“白眼”表示对人的厌恶。比如,北宋诗人黄庭坚《登快阁》诗云:“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为美酒横。”鲁迅《哀范君三首》之一:“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其中爱恨好恶之意,亦表露无遗。

古已有之,陈子昂善于“炒作”

据唐朝李亢专记世事之独异者的《独异志》所载,因为对未来抱有无限希望,毛头小伙子陈子昂从老家四川来到了长安。谁知,满腹才华的他却因无人赏识而在长安过了十年寂寂无名的痛苦时光,陈子昂为之郁闷不已。正当此时,恰巧有人在街头出售胡琴,要价昂贵。长安城里的豪贵之人频频赶去察看,但因为无法判定胡琴的价值而不敢贸然购买。陈子昂灵机一动,果断地筹钱将那把胡琴买回家中,他四处张扬,说自己精通胡琴,并与众人约定,将择吉日在自己家里为知音现场演奏。

吉日到时,长安城里众多知名人士纷纷前来欣赏。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陈子昂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说。他说,我陈子昂创作了大量的诗文,在京城居住了这么长时间无人理睬,而对这把胡琴,各位却青眼有加。然而,在我看来,这件乐器只是下等乐工所制,我怎么会将它放在心上?说着,陈子昂将高价买回的胡琴高高举起,愤然摔在地上,胡琴当场寸断。在众人的错愕之中,陈子昂将自己的文章“遍赠会者”。结果可想而知:“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其作品《登幽州台歌》也迅速走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的这次自我炒作堪称经典,不久之后,他就被建安王聘为记室,后来又做了拾遗。连陈子昂都需要靠炒作出名,也就无怪乎今日之炒作极一时之盛了!

才思如泉涌,祢衡文不加点

唐代诗人崔颢留下了著名的《黄鹤楼》一诗,其中有句“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一千古名句,点出了古代武昌人文景观的一处精华所在———鹦鹉洲。鹦鹉洲处在黄鹤楼下长江岸边,以中国古典文学中十分有名的赋体作品———祢衡的《鹦鹉赋》而知名。

祢衡(173—198),字正平,是东汉末年少见的才子,性格刚毅傲慢,狂放不羁。因拒绝曹操召见,操怀忿,然曹操又不忍杀之,便罚祢衡做了鼓吏。祢衡则当众裸身击鼓,反以《渔阳三鼓》辱曹操。曹操怒,欲借他人手杀之,便送与荆州牧刘表;仍不合,又被刘表转送与江夏太守黄祖。后因冒犯黄祖,祢衡终被杀。

祢衡少有才辩,长于笔札,孔融深为其文采折服。在江夏,黄祖的长子黄射在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他就叫祢衡写赋以娱嘉宾。祢衡揽笔而作,文不加点,辞采甚丽,这便是有名的《鹦鹉赋》。萧统曾这样评价祢衡:“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从此留下了“文不加点”这一典故。

所以,成语“文不加点”里的“点”是改动、修改的意思,整个成语是指写文章一气呵成,无须修改。何况,中国古代典籍本来就是没有标点的。

魂断蓝桥,尾生千古痴情

翻阅《史记·苏秦传》有语:“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不由得想起两个成语,一是“尾生之信”,一是“尾生抱柱”,都喻指人坚守信用,不违约定之意。庄子曾经用简短的话语概括过这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庄子·盗跖》)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流传的时间久了,便成了传奇。

在中国古代,人们非常重视追求人格的圆满。在期待中被洪水淹没的尾生,实在是信守承诺的贤者。尾生所抱的梁柱,也和他一道成为守信的标志。

后世有人考证,尾生所抱之桥位于陕西蓝田县的兰峪水上,称为“蓝桥”。自此,有了“魂断蓝桥”一说。

孔融小时了了,被讥“大未必佳”

孔融十岁的时候,随父亲到了洛阳。时任司隶校尉的李元礼名气很大,孔融很想拜见,于是到李家门前,对看门的说: “我是李府君的亲戚。”看门人只好让他进去。见到孔融,李元礼问:“你和我有什么亲戚关系?”孔融回答说:“过去我的祖先孔子曾经拜您的祖先李聃为师,所以我和您是世世代代友好往来的亲戚关系。”李元礼和在座的宾客对这个孩童的话感到惊奇。过了一会儿,太中大夫陈韪也来拜访,得知孔融刚才说的话,陈韪随便说了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意思是说,小的时候很聪明,长大了未必很有才华。孔融岂肯在嘴巴上吃亏,遂反唇相讥:“我想陈大夫小的时候一定是很聪明。”陈韪被孔融的一句话难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后来人们便引用这段故事中的“小时了了”,来说明小孩子生性聪明,懂的事情很多。但因为下文有“大未必佳”一语,放在一起的意思又变成了:小时虽然很聪明,长大了却未必能够成才。因此,如果对他们的孩子用个“小时了了”,估计他们一定会很不高兴。

萧郎原来是情郎

“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这是唐代诗人崔郊的传世之作。关于这首诗,还有一个很动人的故事。

崔郊的姑母有一婢女,生得姿容秀丽,与崔郊互相爱恋,后来婢女被卖给显贵于。崔郊念念不忘,思慕无已。一次寒食,婢女偶尔外出与崔郊邂逅,崔郊百感交集,写下了这首《赠婢》。想必那于也是性情中人,读到此诗,便让崔郊把婢女领去,于是传为诗坛佳话。

诗中最后两句很是经典,但崔郊何以自谓“萧郎”?若翻看《全唐诗》,便会发现,许多爱情诗中的女主人公所思慕的恋人都叫“萧郎”,唐以后的宋、清也都有这种用法,而唐以前则未见这种用法。那么,“萧郎”一词缘何被当作“情郎”来用?

一种说法缘于汉代刘向《列仙传》讲述的故事:“萧史者,秦穆公(嬴姓)时人也,善吹箫,能致白孔雀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日皆随凤凰飞去。故秦人为作凤女祠于雍宫中,时有箫声而已。”后遂用“弄玉”泛指美女或仙女;用“萧史”借指情郎或佳偶,又称“萧郎”。

一种说法是,“萧郎”原指梁武帝萧衍。《梁书·武帝纪上》:迁卫将军王检东阁祭酒,俭一见(萧衍),深相器异,谓卢江何宪曰:“此萧郎三十内当作侍中,出此则贵不可言。”这个萧郎,就是梁武帝萧衍,南朝梁的建立者,风流多才,在历史上很有名气。后多以“萧郎”指代女子所爱恋的男子。


庾信文章老更成

2005年,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回到了阔别五十六年的大陆。在一次讲话中,李敖说自己“人老,文章更老”。初听这话,许多人以为这是李敖的自谦之语,还有学者拿这句话来证明李敖的文章已经不行了。

其实,曾经说过500年来白话文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的他并不是难得地谦虚一下,要知道,文章的老乃是说文章老到、老练,杜甫就有“庾信文章老更成”的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