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改革过于激进。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步伐“太猛”。因为受局势的刺激,无论是民间的立宪人士还是朝中的官僚,他们的立宪主张变得陡然激进起来,开始向政治改革的主持者施加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日俄战争后,清帝国先是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接着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确定了9年的预备立宪期,日本一个小国都花了20年的时间酝酿才出台了一部帝国宪法,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却想用九年时间过渡到宪政国家,这无疑是一个激进的改革方案。然而,排满主义的革命派已经连9年也等不及了。
总之,当权力出现真空之际,一个小小的“保路”竟然升级为政治冲突,最终酿成了民变并导致了武昌起义的爆发。激进与真空,使“保路”成了压断帝国命运的最后一根稻草。新政的失败只是告诉人们一个“不改革则死,改革迟亦亡”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