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如何建立的?(2)

  唐朝延续了隋朝三省六部的权力机构,并加以完善。中书省长官在隋朝称为内史令,唐朝称为中书令,副职称中书侍郎,其余主要官吏有舍人、主书、主事、起居舍人、通事舍人等官员。门下省长官在隋朝称为纳言,唐朝改叫侍中,副职称为门下侍郎,其余主要官吏有左谏议大夫、给事中、录事、主事、左补阙、左拾遗、典仪、城门郎、符宝郎等。中书省和门下省掌握了皇帝身边和皇宫对外的所有官职,不但掌握着朝廷的重权,也是陪侍皇帝身边的人,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后来的宦官专权奠定了基础。尚书省是真正意义上的朝廷设置,其部门长官为尚书令,副职为仆射,其他主要官吏有左丞、右丞、郎中、员外郎等。

  六部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其职权在秦汉时期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之后,尚书分曹治事,隋唐始时期以六部作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各部官员的设置大体相同,六部的长官都称为尚书。六部的主要职能是:吏部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及调动等事务;户部负责财税出纳及全国的土地、人口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礼部负责学校、礼乐、祭祀、礼仪及接待四方宾客等事务;兵部负责全国武官的选授,及军事、防卫等事务;都官(刑部)负责行政、司法、刑狱等事务;工部负责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务。

  隋文帝建立的三省六部制,承前启后,建立了中央政治体制的基本框架,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