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周公制礼作乐,并非是前无所因的创举,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损益夏商旧礼,结合周族原有的习惯,制定出的一套调整宗法人伦制度和行为规范体系。
作为“人情所不免”的乐,本就是随人类文明而发展。在中国,如果从贾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阶形态算起乐在中国至少有九千年,乐既反映和表达人的情感,也显现多种功能性意义,但乐为礼制用途如此彰显的确应从周公始。乐本无所谓礼与俗,当乐与礼制仪式相须且固定为用形成常式与风格,当依等级观念在使用过程中按用乐类型乐器拥有数量和乐舞承载人数之多寡分出尊卑贵贱,也就成为“为用”理念下的定势。中国的用乐传统由此形成两大主导脉络或称两大体系,即礼乐和俗乐。所谓乐分礼与俗,恰是因有了礼制用乐方显俗乐意义没有礼也无所谓俗,从这种意义上讲,周公开国家意义上功能性用乐分类的先河。
敬天保民
周公制礼,着眼点不限于诸侯,他较多关注下层庶民。在平三监之乱后,周公封胞弟康叔于商都朝歌。为了巩固周的统治,周公先后发布了各种文告,从这里可以窥见周公 总结夏殷的统治经验,制定下来的各种政策。周公曾先后给卫康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诫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纣王酗于酒,淫于妇,以至于朝纲混乱,诸侯举义。他嘱咐说:“你到殷墟后,首先要求访那里的贤人长者,向他们讨教商朝前兴后亡的原因;其次务必要爱民。”周公旦又把上述嘱言,写成《康诰》《酒诰》《梓材》三篇,作为法则送给康叔。周公写作三篇文告给予康叔的原因,一则是康叔统治的为殷人腹心地带,问题最尖锐最复杂;二则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监反周所据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战争胜利之后,康叔受封也比较早。《康诰》《酒诰》《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对新征服地区的施政纲领。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罚”,为的是使殷民在连续两次大动荡之后安定下来,使殷民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但又不是一味迁就,对饮酒成风,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气的。康叔到殷墟后,牢记周公旦的叮嘱,生活俭朴,爱护百姓,使当地吏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