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通奸罪” 揭秘古代“通奸罪”刑罚(2)


    通奸罪不仅中国古代有,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就连性开放的美国、韩国、意大利等国也都有“通奸罪”。《美国联邦刑法典》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任何人犯通奸罪处三年以下徒刑。已婚妇女与未婚男子相奸者,男女双方均构成通奸罪。已婚男子与未婚女子相奸者,男子犯通奸罪。”韩国男女犯通奸罪会蹲2年以内的牢,伊朗不仅有通奸罪,而且2008年8月6日以前还有用乱石砸死通奸犯的刑法。
    只是,素来被称作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中国却早早地取消了通奸罪,不知道是某些人觉得中国人道德文明素质太高已经远远超过了西方国家,还是其它什么另有隐情的因素,总之是中国领导人果断地在《刑法》中取消了通奸罪。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前三十年虽然没有《刑法》,“通奸”还是受法律制裁的,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尽管依然偶尔有之,但没人敢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去做。1997年的《刑法》只对“重婚罪”进行判定,却取消了通奸罪,人们开始变得愈来愈胆大妄为,婚外恋、一夜情成了时髦的现象。
    通奸罪从秦朝开始直到民国近代到了现代通奸罪就基本取消了。由于“通奸罪”的取消,近年来中国小三小四泛滥,只要到开电视、电脑或手机,你总能看到这个那个出轨,小编在此不禁想,古代都有通奸罪何为到了现代却把通奸罪取消了呢?不过小编也有点怀疑秦朝通奸罪的由来是不是源于秦始皇母亲赵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