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东吴的军事制度:世袭制是主要军事制度

    东吴,是三国时期孙坚,孙策,孙权父子兄弟三人经过两代努力所建立的政权,其与同一时期的曹魏、蜀汉三足鼎立,东吴是三国之中历时最久的国家,其军事实力方面也是过硬的,但是,东吴有一点不好的就是其军队由世家大族所控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究其原因是因为东吴的军事制度是父死子代。那么,三国时期东吴的军事制度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三国时期东吴的军事制度:世袭制是主要军事制度

    三国时期东吴的军事制度:世袭制是主要军事制度

    东吴的军事实力仅次曹魏强于蜀汉。东吴降晋时有兵二十三万。蜀汉降魏时带甲士十万二千。东吴比蜀汉兵力多了一倍。
    东吴和曹魏,蜀汉一样也采用世兵制为兵役制度。但是和曹魏的士家制蜀汉的世兵制不同,东吴还实行世袭领兵制。这与江淮一带豪族世家盛行私兵有很大关系。东吴政权主要依靠江东豪族世家的支持,东吴豪族宗强主要是顾、陆、朱、张四大家族。这些大家族“势力倾于邦君,储积富乎公室”,“僮仆成军,闭门为市”。孙权死后魏国邓艾就曾向司马师说道:“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建命”。

    《三国志》记载四大豪门中朱家的朱桓就有“部曲万口”。父死子代的领兵制是东吴特有的制度。 

    孙权江东霸业的建立离不开江东大族的支持。加上江淮一带盛行的私兵制。东吴军队虽然实行和曹魏一样的世兵制,同时也实行独具特色的世袭领兵制。世袭所领之兵来自私家部曲和吴主授兵、给兵。东吴将领所领军队有世袭领兵权,但无所有权。故领军将领死后如无子弟或子弟有罪不得赦免时,东吴政权可将其世袭所领的军队收回。东吴将领所领世袭之兵占东吴军队总数多少目前无法考证,但估计比例应该很大。如《三国志·孙皓传》“凡十一王,王给三千兵。”

    《韩当传》“授兵两千,骑五十匹.”周瑜死后吕蒙领其部众四千。《全琮传》“授兵数千人,使讨山越。。因开募召,得精兵万余人,”《朱桓传》“迁荡寇校尉,授兵二千人,部曲万口。”陆逊死后其子陆抗领其父部众五千。东吴的这些豪门将领往往集地方军事、政治、经济大权于一身。与曹魏的错役制不同,由于东吴采用世袭领兵制将领对士兵有很强的控制力,所以士兵家属可以随军。东吴只需领军将领的家属作为人质就可以控制军队,而不像曹魏那样还需要士兵家属做人质。孙权就曾讥讽曹魏的错役制“及离闲人骨肉,以为酷耳。”东吴在施行世袭领兵制、授兵制的同时还施行奉邑、复客制度。在授兵的同时还划定军赋食邑,赐赏有功将领私属佃客。如曾赐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正是有了这些制度,所以东吴将领非常热衷攻打山越、蛮夷等少数民族,不但可以扩充兵源,还可以增加奉邑和私人佃户扩大家族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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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吴地处江南,北有长江天险,东南靠海,内多胡泽的地理条件使得东吴水军远强于魏、蜀两国。《历代兵制》记载:“吴多舟师,”营校略异于汉。东吴和曹魏一样也分中、外军等。但东吴军队以私兵起家将领世袭领兵,又有别于曹魏和蜀汉。所以,孙吴的兵制特点有六:异族兵数量众多,兵种复杂,世兵制,世袭领兵制,屯戍活动的众多,奉邑和将领待遇的优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