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三十万大军的蒙恬 为何轻易中赵高的奸计?

  怎么选择是0与1的问题,怎么组合是数之集合的问题。

  君主有选择和组合的权力,那么,被选择的臣子自然有他们的权力。

  臣子要争取1而不是0,这是被选择的意愿;已经被选择的臣子还要算计利弊,这是身处集合中等待被组合的意愿。

  相比宗室的弱不禁风,在将军蒙恬、上卿蒙毅与后来丞相李斯的拘押期间,赵高却是要罗织各种罪名才能最终下手的。李斯与蒙毅本身都是精于算计、精通律法之人,所以他们没有选择直接自杀,而是希望通过申诉获得生机。

  所谓精于算计,蒙毅的底牌是他的兄弟、领军三十万在外的大将军蒙恬。李斯的底牌是他的儿子、领军屯驻荥阳的三川郡守李由。

  在和平时期,懂得律法就够了。但在生死存亡之时,没有算计,纵然律法倒背如流也毫无用处。

  蒙毅的失算,在于他的兄弟蒙恬已经被赵高监禁在阳周。所以被赵高监禁于代地的蒙毅纵然向使者一番申辩,使者还是破法杀了他。

  反观李斯,在狱中受尽折磨,求生欲望却愈加强烈。他之所以能够多坚持两年,是因为他知道他的底牌还在。然后他才有理有据地写下申诉,希望走刑法上诉途径。

  蒙毅、李斯的表现,说明秦国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可一旦赵高破了秦法,摆明了是必欲除之而后快的态度,这时候精通律法便没有作用了,多算者活。但能够多算,前提是要有筹码。当事人蒙毅即刻被杀,当事人李斯拖了两年才被灭族,是场外的蒙恬和李由的情况决定的。

  场外的因素总是过于复杂,起于寒族的李斯无疑比三代贵族的蒙毅会算计。可哪怕精算如李斯,人算不如天算,最终还是要被环境吞噬的。

  性格决定命运?有失偏颇。精确一些去说,与生俱来的性格和当下具备的能力共同决定了未来的命运。也许还有未知的因素,那是天道了。其实很多神仙在天上看着你,只不过你不知道罢了。

  场中的斗鸡,焉能知道场外多少看官?更不会知道有多少看官买了它赢。它只需要干掉对面的那只鸡!怎么去通俗地解释“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我觉得竞技场配合赌场是最好的比喻。

  李斯当年从荀子学得知识后,辞别之时说:“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愤世嫉俗、厌恶名利,却还要用与世无争来作为寄托,这不是士的真情,所以我要向西游说秦王了。”

  随后他做了相国吕不韦的家臣,被任命为郎官。游说秦王之后,得以晋升长史。李斯建议秦王,苏秦、张仪那样的纯粹凭借外交口条及金玉财帛的贿赂型游说不可取。李斯认为,应该大棒与甜枣齐飞,诸侯中的知名人士可以收买的——厚礼结交,不肯接受的——利剑刺杀。

  客卿郑国在秦国主持修建灌溉渠道之事,原来是韩国试图消耗秦国国力的间谍行为,后来被察觉了。秦国宗室大臣都要驱逐所有服务于秦的客卿,原本是在驱逐之列的李斯上了一篇有理有据的文章,升迁至廷尉,而驱逐令也被秦王收回了。

  等到秦二世二年七月,李斯被腰斩之时,在关东守荥阳的长子三川郡守李由已经被项梁杀了。精算如李斯,也只得看着他的次子说:“儿子啊,我真想和你再牵着黄狗,回咱家乡上蔡的东门外去追猎兔子。唉,还可能吗?”父子相对哭泣后,被灭了三族。

  李斯发迹靠行法,但在二世伪诏上盖下丞相印的时候,他自己就破了法。所以李斯不能埋怨法不救人,自己破了法,法便抛弃了他。

  相反,军职出身的蒙恬却是因为掌握了军权,自有威信。但威信总让人过于托大,不再喜欢精算。赵高先囚禁蒙恬于阳周,后囚禁蒙毅于代地,却先杀蒙毅,再用伪造的蒙毅之供来质问蒙恬。所以蒙恬便轻信了,随后做了一番陈述,但还是吞药自杀了。蒙毅是被赵高的使者强杀,赵高囚禁了蒙恬,却不敢逼杀蒙恬,只能让使者骗杀蒙恬。这就是赵高对于威信的算计,威信也果然被算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