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介绍】
《与梦得沽酒闲饮且约后期》是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的一首七言律诗。这首诗首联写人生不同时段的感受;颔联、颈联明写“醉听清吟”对饮的乐趣,暗含对政治上遭冷遇的不满;尾联紧扣题意,作者把眼前的聚会引向未来,把友情和诗意推向高峰。尾句的“一醉一陶然",既使读者看到作者对挚友的深情厚谊,又看到作者在现实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哀伤和愁苦。全诗言简意赅,语淡情深。
【原文】
与梦得1沽酒2闲饮且约后期3
少时犹4不忧生计,老后谁能惜酒钱?
共把十千5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6。
闲征7雅令8穷9经史10,醉听清吟11胜管弦。
更待菊黄12家酝13熟,共君一醉一陶然14。
【注释】
梦得:诗人刘禹锡,字梦得。
沽酒:买酒。
后期:后会之期。
犹:还,尚且。
十千:十千钱,言酒价之高以示尽情豪饮。
七十欠三年:诗人白居易、刘禹锡都生于772年,写此诗时两人都六十七岁。
征:征引,指行酒令的动作。
雅令:高雅的酒令,自唐以来盛行于士大夫间的一种饮酒游戏。
穷:寻根究源。
经史:满腹的经论才学。
清吟:清雅的吟唱诗句。
菊黄:指菊花盛开的时候,通常指重阳节。
家酿:家中自己酿的酒。
陶然:形容闲适欢乐的样子。
【白话译文】
少年时尚且不知担忧人生艰难,到老来谁还痛惜这几个酒钱?
让我们用万钱买酒开怀畅饮,相对来看你我都已近古稀之年。
闲来时广引经史文句来行酒令,酒醉后吟咏诗句胜过那吹奏管弦。
待到家酿的菊花酒醇熟后,我们再一起陶醉在酒中和乐悠然。
【创作背景】
作者白居易晚年和刘禹锡交往甚密,唱和齐名,世称“刘白”。开成三年(838),二人同在洛阳,刘禹锡任太子宾客分司,白居易任太子少傅分司,皆为闲职。他们二人都阅尽了人世沧桑,饱经了政治忧患,在宦海中浮沉了几十年。如今年近古稀,相对痛饮,从老后的失意寂寞,联想到少时的“不忧生计”,不禁感慨万端。相约饮酒时便创作了此诗。
【赏析】
诗题中“闲饮”二字透露出诗人寂寞而又闲愁难遣的心境。
前两联,字面上是抒写诗友聚会时的兴奋,沽酒时的豪爽和闲饮时的欢乐,骨子里却包涵着极为凄凉沉痛的感情。从“少时”到“老后”,是诗人对自己生平的回顾。“不忧生计”与不“惜酒钱”,既是题中“沽酒”二字应有之义,又有政治抱负与身世之感隐含其中。“少时”二字体现出诗人少不更事时的稚气与“初生之犊不畏虎”的豪气。“老后”却使读者联想到诗人那种阅尽世情冷暖、饱经政治沧桑而身心交瘁的暮气了。诗人回首平生,难免有“早岁那知世事艰”的感慨。“共把”一联承上启下,亦忧亦喜,写神情极妙。“十千沽一斗”是倾注豪情的夸张,一个“共”字体现出两位老友争相解囊、同沽美酒时真挚热烈的情景,也暗示两人有相同的处境,同病相怜,同样想以酒解闷。“相看”二字进而再现出坐定之后彼此端详的亲切动人场面。他们两人都生于同一年,已经快六十六岁,按虚岁来算快六十七岁了,亦即“七十欠三年”。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两张皱纹满面的老脸,面面相觑,彼此都感慨万千。朋友的衰颜老态,也就是他们自己的一面镜子,怜惜对方也就是怜惜他们自己。在这无言的凝视和含泪的微笑之中,包含着多少宦海浮沉、饱经忧患的复杂感情。
颈联,具体描写“闲饮”的细节和过程,将题中旨意写足。这里的“闲”是身闲而心未尝闲,借知识的游戏来怡情养性是假,排遣寂寞无聊才是真。虽有高雅芳洁的情怀、匡时救世的志向和满腹经纶的才学,却只能引经据史,行行酒令,虚掷时光,这正是仁人志士的不幸。这里的“醉”,似醉而非真醉;与其说是醉于“十千沽一斗”的美酒,不如说是醉于“胜管弦”的“清吟”,虽然美酒可以醉人,却不能醉心,一般的丝竹可以悦耳动听,却无法像知己的“清吟”那样奏出心灵的乐章,引起感情上的共鸣。这二句,把“闲饮”和内心的烦闷都表现得淋漓尽致。
尾联,诗人把眼前的聚会引向未来,把友情和诗意推向高峰。一个“更”字开拓出“更上一层楼”的意境,使时间延长了,主题扩大和深化了。此番“闲饮”,似乎犹未尽兴,于是二人又相约在重阳佳节时到家里再会饮,那时家酿的菊花酒已经熟了,它比市卖的酒更为醇美,也更能解愁。“共君一醉一陶然”,既表现了挚友间的深情厚谊,又流露出极为深重的哀伤和愁苦。只有在醉乡中才能求得“陶然”之趣,才能超脱于愁苦之外,这本身就是一种痛苦的表现。
这首诗诗题为“闲饮”,表面上抒写解囊沽酒、豪爽痛饮的旷达与闲适,深藏的却是闲而不适、醉而不能忘忧的复杂情感。蕴藏了他们对人生愁苦、世事艰难的深刻感受和体验,表现了这两位有着相同命运的诗人的深厚友情。此诗蕴藉深厚,句外有意,将深情以清语出之,把内心的痛苦忧烦用闲适语道出,加强了抒情效果。全诗言简意富,语淡情深,通篇用赋体却毫不平板呆滞。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