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唐诗《花非花》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作品介绍】

  《花非花》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白氏长庆集》里的一首诗。表达对人生如梦幻泡影,如雾亦如电的感慨,表现出一种对于生活中存在过、而又消逝了的美好的人与物的追念、惋惜之情。

【原文】

花非花(1)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2)春梦几多时(3)?

去似(4)朝云(5)无觅处。

 

【注释】

(1)花非花:《花非花》之成为词牌始于此诗。前四句都是三言,由七言绝句的前两句折腰而成。后两句仍为七言,有明显痕迹,表明是从七言绝句演变而来,用首句“花非花”为调名。

(2)来如:来时。

(3)几多时:短暂美好的。

(4)去似:去了以后,如早晨飘散的云彩,无处寻觅。

(5)朝(zhāo)云:此借用楚襄王梦巫山神女之典故。宋玉《高唐赋》序: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

 

【白话译文】

说它是花不是花,说它是雾吗不是雾。

半夜时到来,天明时离去。

来时仿佛短暂而美好的春梦?

离去时又像清晨的云彩无处寻觅。  

 

【创作背景】

  白集中有《真娘墓》诗:“真娘墓,虎丘道,不识真娘镜中面,唯见真娘墓头革。霜摧桃李风折莲,真娘死时犹少年。脂肤荑手不坚固,世间尤物难留连。难留连,易消歇,塞北花,江南雪。”又《简简吟》:“二月繁霜杀桃李,明年欲嫁今年死。恐是天仙谪人世,只合人间十三岁。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二诗均悼亡之作。此《花非花》诗与以上二诗同卷,编次其后。据诗意,亦属往事虽美,却如梦如云,不复可得之叹。

 

【赏析】

  这首诗通篇都是隐语,主题当是咏官妓。当时各级官府都有一定数目的娟妓,供那些腐朽的官僚们驱使。首句“花非花”是说官妓的容颜如花,但又并非真花。次句“雾非雾”中“雾”字是双关。借“雾”为“婺”。“婺女”即女宿星。因官妓女性,上应女宿,但又并非云雾之雾。 “夜半来,天明去”既是咏星,也是说人。语意双关,而主要是说人。官妓不同于一般的妓女,更不同于正式的妻子,她们与官僚之间互为依存,但关系又不便十分密切,只能以夜来明去为限,可谓会短别长。故末二句发出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卜的感叹。上句言会短,下旬言别长。其中“梦”、“朝云”的描写是借用宋玉《高唐赋》、《神女赋》中关于楚王与巫山神女梦中相会的典故,以喻男女之幽会。因为语言文字运用得巧妙,把男女欢爱之事抒写得很含蓄,富于诗意。

  语意双关,富有朦胧美是这首小是的最大特点。雾、春梦、朝云,这几个意象都是朦胧、飘渺的,意象之间又故意省略了衔接,显出较大的跳跃性,文字空灵,精炼,使人咀嚼不尽,显示了诗人不凡的艺术功力。

 

【作者介绍】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袷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