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唐诗《送终》注释|翻译|赏析|讲解

【原文】

送终

 

奄忽逾时节,日月获其良。

萧萧车马悲,祖载发中堂。

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

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

行出国南门,南望郁苍苍。

日入乃云造,恸哭宿风霜。

晨迁俯玄庐,临决但遑遑。

方当永潜翳,仰视白日光。

俯仰遽终毕,封树已荒凉。

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

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

即事犹仓卒,岁月始难忘!

【赏析】

  这首诗并没有什么惊人之笔,只是质朴地叙写了整个送葬过程:选定日子,灵柩出发,出了长安南门,远望墓地郁郁苍茫,日暮时到达墓地后,诗人失声痛哭,露宿守灵。次晨封墓完毕,诗人凄凄惶惶与妻子的遗体诀别,孩子们知道从此永远失去母亲,牵着父亲的衣裳哀哀哭号而不忍离去。诗人最后说:“葬事虽然办得十分草率匆忙,但这个日子我是永远难以忘记的!”

  全诗信口而出,不加修饰,不用典故,却真挚哀婉,凄恻动人。在艺术上,《送终》诗最感人之处在于叙事时笔端充满感情,“淋漓倾注,宛转侧折”,分不出究竟是在叙事,还是在抒情,情与事已经浑然一体,水乳难分。而叙事时又十分简净,抓住典型细节决不作琐细的现象罗列,这样写,既避免了繁冗拖沓,又不至于空泛粗疏。读了“独留不得还,欲去结中肠。童稚知所失,啼号捉我裳”这几句诗,一群孩子牵住一位凄凄惶惶的父亲悲啼的情景如在眼前,令人顿洒同情之泪。

  此外,这首诗由于能“旁写曲诉,刺刺不能自休”,因而具有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如诗中写到“生平同此居,一旦异存亡”这种生死阻隔的感情时,诗人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又进一步写了两句心理活动:“斯须亦何益,终复委山冈”。跟妻子的遗体诀别,多延长一刻都是好的;可是转念一想,暂时的延长也没有什么用,妻子的遗体最终还是要埋葬在山冈上的。这一“旁写曲诉”,使诗获得了丰富的内涵,它将诗人表面旷达、实质极其哀痛留恋的心情表现得深细婉曲。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或793)唐代诗人。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早年豪纵不羁,横行乡里,乡人苦之。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少食寡欲,常“焚香扫地而坐”。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诗人,与王维孟浩然柳宗元并称“王孟韦柳”。其山水诗景致优美,感受深细,清新自然而饶有生意。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2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