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歌案二审择期宣判怎样了,“江歌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庭外双方均有支持者加油,此事究竟孰是孰非?

本文目录一览:

  • 1、江歌案刘鑫会怎么判
  • 2、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
  • 3、江歌案二审刘鑫本人出庭,结果如何?
  • 4、网民在网上辱骂江歌及其母亲一案,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 5、“江歌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庭外双方均有支持者加油,此事究竟孰是孰非?
  • 6、江歌最后喊的是什么
  • 7、江歌母亲诉刘鑫案择期宣判,刘鑫坚称无过错,江母是什么态度?
  • 8、刘鑫70万元赔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江秋莲:没收到钱,已申请强制执行
  • 9、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审判结果是否会有所改变?
  • 10、江歌案刘鑫将出席二审法庭和召开新闻发布会?该事件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

江歌案刘鑫会怎么判

据央视新闻消息,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法院经审理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主要事实作出认定。 一、关于2016年11月2日下午刘鑫是否劝阻江歌报警。经查,2016年11月2日下午15时许,陈世峰到江歌和刘鑫居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对于陈世峰的滋扰,刘鑫在没有告知滋扰者是陈世峰的情况下,江歌回复信息“无视”。刘鑫微信告知江歌滋扰者是陈世峰后,江歌提出报警,刘鑫回复信息称“你别报警”“我在这里是不合法的”“不要报警”,“我不想把事情闹大”“我怕房东知道”。根据双方微信交流内容,足以认定刘鑫以“不想把事情闹大”等理由,对江歌准备报警的行为进行了阻止,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 二、关于2016年11月2日当晚刘鑫是否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经查,江歌和刘鑫微信交流内容显示,江歌向刘鑫发信息询问情况,刘鑫于夜间11时13分左右回复,“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二人会合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日凌晨0时5分,证明江歌收到刘鑫信息后,在深夜等待刘鑫50余分钟。一审判决对于刘鑫要求江歌陪同返回公寓的事实认定正确。 三、关于刘鑫在案发时是否把公寓房门锁闭。经查,在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先用汉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骂(闹)了”。在警察询问“门锁着吗”时,刘鑫回答:“是的,进来了,但是姐姐”。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警察问:“屋子的门好好锁了吗”,刘鑫回答:“我现在锁着,是的,没关系,但是姐姐危险”。后警察又说:“你看到是警察的话,请把门打开”,刘鑫回答:“好的”。刘鑫在一审答辩状中也自认“报案后警方让把门锁上,不要出屋,答辩人都是遵警方之意行动”。一审判决认定刘鑫在案发时锁闭公寓房门的事实正确。 四、关于刘鑫在案发时对江歌受到伤害是否知情。经查,刘鑫第一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显示,刘鑫喊道:“但是姐姐现在危险”“姐姐倒下了,快点”。在刘鑫第二次向日本国警方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说道:“现在情况很糟,拜托快点,另外拜托救护车也叫一下”“姐姐危险”“姐姐在外面发出奇怪的声音”。刘鑫在2016年12月7日向日本国检方陈述称:“是我进入家中几秒以后的事情。突然,玄关的门外传来‘啊’的尖叫声,那个声音肯定是江歌的。”公寓邻居向日本国警方报警录音记录显示,报警人称“我家对面房间有女人的惨叫”“有个人气喘的声音”。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公寓门外发生严重争执和冲突,一审判决认定案发时刘鑫知道江歌受到伤害正确。 五、关于江歌是否谎称刘鑫怀孕向陈世峰索要了10万日元,陈世峰蓄谋行凶的对象是否为江歌。陈世峰在日本国刑事诉讼中索要堕胎费的陈述,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而且在案无证据证明陈世峰行凶对象为江歌。二审中,刘鑫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该主张成立,法院不予认定。一审判决认定陈世峰蓄谋的行凶对象为刘鑫正确。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二审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主要有三个。 一、关于一审法院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刘鑫主张与江秋莲曾存在婚姻关系的案外人为江歌继父应当参加诉讼的问题,应尊重当事人的个人意愿,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应作为共同原告参加本案诉讼,一审法院未依职权追加其作为共同原告并无不当。关于一审法院应否追加陈世峰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的问题。本案中,陈世峰与刘鑫对于江歌受到侵害,既不存在主观上的意思联络,也不存在共同过失,不具有共同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法律基础,因此陈世峰不属于必须参加本案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审法院裁定不追加陈世峰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刘鑫应否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任何人在依法保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因保护自身权益存在过错使他人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江歌在日本国受到人身伤害死亡,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依法享有向对江歌死亡负有责任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刘鑫与江歌为同在日本留学的同乡好友;刘鑫与陈世峰发生感情纠葛后遭到陈世峰跟踪、纠缠、恐吓,身陷困境而向江歌求助,江歌热心施以援手、给予帮助,接纳刘鑫与自己同住,为其提供了安全居所。并在刘鑫遭受陈世峰纠缠滋扰时,实施了陪同、劝解和保护等救助行为。根据刘鑫的求助和江歌的施助行为,可以认定同在异国他乡留学的两人之间已经形成以友情和信赖为基础、以求助和施助为内容的特定的救助民事法律关系。刘鑫对江歌负有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义务、共同防范抵御风险的义务。 刘鑫在受到陈世峰纠缠滋扰恐吓陷入困境的情况下,向江歌求助并被江歌接纳而搬入江歌的公寓同住,产生与江歌共同面对陈世峰可能实施的不法侵害风险。在陈世峰侵扰行为不断加剧、危险逐步升级的情况下,特别是陈世峰实施恐吓行为后,刘鑫已经意识到危险发生的紧迫性,但其没有诚实地告知江歌相关情况及危险,没有及时提醒江歌注意防范和做好防御准备,失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侵害危险发生的机会。刘鑫在已经受到陈世峰现实威胁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主动报警或者同意而不是阻止江歌报警,就可以借助公权力救济而有效阻止陈世峰的侵害危险。在陈世峰持刀实施不法伤害的紧急情况下,刘鑫锁闭房门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的公寓而失去可以进入自己的公寓避免侵害发生或者降低受侵害程度的机会。 据此,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三、关于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否适当。 本案中,刘鑫作为危险的引入者,其实施违反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行为,形成江歌生命权受到侵害的损害后果,依法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江秋莲主张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事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一审法院经审查确认了具有证据支持的损失为1240279元。江秋莲请求赔偿的上述损失数额系基于江歌被害身亡后果而提出,但刘鑫的行为只是导致江歌死亡的原因之一。 鉴于刘鑫是与江歌同样身处不法侵害险境的海外女留学生,虽有救助义务,但救助能力有限。一审法院综合考量事发经过、刘鑫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确定刘鑫承担496000元的损害赔偿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和本案实际。江秋莲作为江歌的母亲,含辛茹苦将江歌抚养成人并送江歌出国留学,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而江歌在国外突然遇害身亡,致使江秋莲中年丧女,精神上受到极大打击,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应予抚慰。刘鑫在江歌因对其施救遇害死亡后,未能正确处理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关系,进一步加剧了江秋莲的精神痛苦,加重了精神损害后果。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侵权性质、事实情节、损害后果、事后态度等因素,确定200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符合本案实际。 法院认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生命权是自然人最高的人格利益,是法律与道德共同维护的核心价值。任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生命权,都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对于刘鑫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认定,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的法律评判,也契合友爱互助的传统,依法应予维持。 首先,一审判决认定刘鑫与江歌之间形成救助民事法律关系,江歌是施救者,刘鑫是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刘鑫未对江歌尽到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是依据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作出的对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其次,在救助民事法律关系中,被救助者负有对救助者必要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既契合我国民法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引方向,更是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知恩图报优秀美德的内在要求。 一审判决依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刘鑫对江歌遇害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正确。再者,一审判决综合全案事实和具体情节,对江歌扶危济困行为的褒奖评析,对刘鑫的背信负义行为予以谴责,是对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国优秀传统美德的遵循、阐释和弘扬,是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功能的重要体现,应当予以肯定。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本案江歌遇害本已极其不幸,令人痛惜,由此引发的纠纷更给各方增加了困扰和痛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加强沟通,消除恩怨,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回归正常生活。 综上,刘鑫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合法,青岛中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上述判决。

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

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江歌案简介:江歌(1992年-2016年11月3日),女,出生于中国山东青岛。生前是日本法政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刘鑫挡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杀的。江歌的母亲介绍,江歌脖颈处,身上多处刀伤,刀刀致命,惨不忍睹。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2021年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12月31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宣判。[9]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江歌案二审刘鑫本人出庭,结果如何?

刘鑫自私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世上罕见,堪称之最,她在作死的路上一路狂奔,必将陷入深渊不能自拔,她有无数次自我救赎的机会,但她一味选择撒谎,欺骗,逃避,侮辱诽谤江歌妈妈,挑战法治和人类良知,是不可能得逞的没有当庭宣判,择日宣判结果需要结合二审开庭情况,维持一审的几率较大。不论结果如何希望法律是公平的,给所有都公平裁决,让触犯法律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江歌案二审的最终结果当天并没有公布出来,而是选择择期宣判。根据有关报道江歌母亲申诉刘暖鑫(原名叫刘鑫)涉及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理。这场审判历时4个小时,最终的结果宣布为择期宣判,并没有当庭公布结果。接下来我就给大家再把这个案件梳理一下,同时谈谈自己的看法。2016年11月的时候,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她租住的公寓里遇害而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江歌的一个好朋友刘鑫也被牵涉到这起案件中,并且遭受了大量的舆论。原因是对江歌痛下杀手的犯罪分子不是别人,而是她好闺蜜刘鑫的男朋友。当时刘鑫和他的男朋友陈世峰因为在闹分手,就跑到好朋友江歌那里居住。陈世峰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就乘刘鑫独自一人在宿舍的时候赶了过去,并且要求见面。随后刘鑫拒绝了陈世峰的见面请求,并且向江歌求助。之后江歌回到宿舍,两人为了摆脱陈世峰的纠缠并决定去往地铁站。晚上11点的时候,江歌和刘鑫一起回到住所。在到达住所之后,埋伏在一旁的陈世峰拿着刀冲了过来。走在前面的刘鑫见状把正要进门的江歌推了出去,自己进入宿舍内并且把门反锁。而后面对陈世峰的威胁(陈世峰拿江歌的性命作为威胁),刘鑫始终没有开门。气急败坏的陈世峰对江歌痛下杀手,最终导致年仅24岁的江歌死亡。对于江歌的离世,我认为刘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江歌,那么死在陈世峰刀下的或许就是刘鑫。也正是因此,在事件发生后,许多网友都认为刘鑫太过“无情”、“冷漠”,为了保全自己竟然不对帮助自己的人给予帮助。在2月16日开庭前,刘暖鑫(刘鑫)说:“五年来我一直觉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绝望,我一直避免成为‘刘学州’。”我想说的是她和刘学州的情况完全是不一样的,因为在两者身上发生的事情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在江歌案一审中,刘鑫被判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和精神损失抚慰金20万元外加案件的受理费,不过对此刘鑫并不认可,这也才有了许多后续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们静等二审的结果吧。我相信“善恶终有报”。

网民在网上辱骂江歌及其母亲一案,最后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这名网民被判处一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而且给江歌母亲赔礼道歉。通过这件事情反映出国家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充分保障受害人权益。判决结果为该网民通过网络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最后的判决结果是这名诽谤者被判处了一年半的有期徒刑,所以大家在网络上不要随意的说一些辱骂别人的话语。最后的判决结果就是,辱骂江歌及其母亲的那个网友,已经被警察刑事拘留,被判刑一年。法院最终判处这名网友诽谤罪,侮辱罪,不少网友对这个判决结果都拍手叫好。近日江歌母亲诉一网民侮辱、诽谤案二审终于宣判了。维持原判,这位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江歌案件已经过去了四年,可能很多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江妈妈还依旧执着不愿意放弃。再加上网上一些为了博取关注,为这个案件添油加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就会被误导。所以导致一些网友对江妈妈的做法不理解而出言伤害。试问哪个母亲愿意用自己女儿的性命换钱?而一个善良的女孩为了保护“朋友”而失去了生命,就算不能称之为伟大也应该是让人感动的一件事情。最后却被这个网络传成什么样子。因为江妈妈想要追寻真相,想要还女儿一个清白。所以现在她不能放弃,这也就是她还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了。这次被判刑的这位网友就是平常会在微博上发布一些关于江歌关于江妈妈的文章,并且在不清楚整件事情的真相只是看到一些只言片语变开始撰写故事,漫画等等。而且文章的标题和内容都是辱骂和歪曲事实。并且还捏造了江歌是陈的情敌才会遭到杀害。这是一件多么让人痛心的事情,一个陌生的人居然可怕到这个地步。江母亲以侮辱罪、诽谤罪将这位网友告上法庭。任何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被人如此污蔑肯定不能忍受。经过两轮判决也还是终究维持原判,虽然这个判决对江妈妈来说并不是最好的。但是这也给那些喜欢在网络上乱喷的人一个警告,净化网络。告诫某些人法律是有边界的,不要以为讲两句没事。江妈妈最后的依靠都没有了,大家不是心疼这个失去了女儿的母亲,反而用尽一切文字在人家刀口上撒盐。人最基本的良知呢?手下留情,键盘也是能够伤人的。

“江歌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庭外双方均有支持者加油,此事究竟孰是孰非?

这件事情是刘鑫的错误,当时她和自己的男朋友发生了一些冲突,但是并没有告诉江歌,在江歌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自己的前男友发生了一些争执,后来还将门锁住,造成了江歌的死亡。这件事情是刘鑫做错了,因为刘鑫伤害了江歌,而且江歌已经丧失了自己的生命,并且刘鑫现在一直在为自己不断的辩解,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是刘鑫做错了。这件事情肯定是刘鑫的错。因为她存在着漠视生命权的行为,然后这种行为也是非常不应该出现的,所以要对这件事情负主要的责任。关于此次的“江歌案”我个人认为刘鑫应该接受一审的判决,而且刘鑫她也应该知道江母失去唯一女儿后的那种悲痛心情,刘鑫应该是对杀人犯进行法律诉讼,而不是对江母提起法律诉讼,如果刘鑫一开始跟江歌一起报警处理她跟她前男友纠纷的事情,那么后期江歌就可能不会死,但是刘鑫选择了沉默,选择了逃避,让江母失去了最后的人生希望。一、江歌案发生过程刘鑫隐瞒了她与前男友陈世峰的纠葛,也隐瞒了陈世峰曾经对刘鑫发出的警告威胁,未如实告知江歌他们之间的事实,因此在面对陈世峰的复仇冲动时,刘鑫为了保全自己,将江歌锁在门外,以至江歌在门外被陈世峰捅杀多刀身亡,而刘鑫具有明显过错,应该承担一审判决的结果。二、案发后选择逃避当江歌案发生之后,江母一再寻求刘鑫一家人能给予一个解释,因为江歌是为了帮助刘鑫,结果被刘鑫反锁门外才被陈世峰给杀害的,江母想知晓整个事件的真实,寻得一个失去独女的真正理由,但刘鑫一家人不仅没有告知江母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反而搬家断绝与江母有任何沟通联系,同时刘鑫也改名了,原名叫刘鑫现改为刘暖曦,江母苦苦寻求无果,她们一家人却选择沉默逃避,最终只能上诉由法律来进行审判了。三、大众正在静候法律审判在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对刘暖鑫应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万6千元整,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刘暖鑫对一审判决不服,所以决定进行上诉,因为她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过2022年2月16日的二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江母一直都相信法律会还给江歌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刘暖鑫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江母还要对诬蔑诽谤江歌的人全部上告法律,陈世峰出狱之后,江母还会对他在国内提起诉讼的。

江歌最后喊的是什么

江歌最后喊的话是“开门救命”,据悉在2016年11月3日,在日本东京政法大学就读的女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锋残忍杀害,而后期作为证据的报警录音、视频等等表示江歌在死前仍然对生充满了渴望,希望有人能够开门救她。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江歌案刘鑫指的是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现名刘暖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此案正在二审阶段,暂未出结果,但根据2022年1月份的一审结果可知,该案江歌母亲江秋莲胜诉了,同时法院宣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96000元,案件的受理费也全部由刘鑫负责但在2022年1月24日生命纠纷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刘鑫进行了上诉,同年2月16日该案二审开庭,在经过数个小时的审理后,法院宣布休庭并表示择期宣判,之后该案件再无任何消息传出,因此无法知晓最终结果。江歌事件全过程简介2016年11月3日,留日女学生江歌在与好友刘鑫回家时,被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七首残忍杀害,而在遇害前15分钟江歌曾报警表示公寓外有可疑人员,但等警察赶到时,江歌已然倒在血泊之中,最终因伤势过重而不治身亡。而后日本警方开始了一系列的调查,最终在2017年11月24日确定陈世峰为“江歌遇害案”的嫌犯,并在当年的12月20日日本地方裁判所对此案进行了审判以及宣判,表示陈世峰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20年的有期徒刑。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择期宣判,刘鑫坚称无过错,江母是什么态度?

江母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因为江歌的母亲想为自己的女儿讨一个说法,所以对这件事情的态度也是非常绝对的,希望对方能够承认错误。是非常生气的态度,因为江母感到很失望,而且也感到很痛心,并且她觉得刘鑫非常没有底线,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很严重。她是一个非常坚持的态度态,她是非常相信法院的判决的,法院会还她一个公道的。江母表示她这样的说法她接受不了。刘鑫错了就是错了,江母是不会原谅刘鑫的。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结果将择期宣布,二审中刘鑫一直认为自己在江歌案中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江母也表示不认同刘鑫的说法,认为一审结果合法合理,希望二审法院依然会做出公正的判定。一、江歌案回顾江歌在日本遭到室友也就是现在的被告人刘鑫男友陈世峰的杀害,对陈世峰审判过程中得知江歌当时被刘鑫锁在门外,失去了避嫌的宝贵机会,随后刘鑫为逃避自己的责任不断挑衅江歌母亲,江歌母亲以生命权纠纷对刘鑫提起诉讼。二、江母的态度江母并不后悔女儿见义勇为的行为,但是无法接受刘鑫将女儿推出门外,因此希望刘鑫对江歌的死亡以及自己受到的精神打击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审判决书中法院紧密依托证据,认为刘鑫作为被救助的一方、也作为危险的引入者,没有对施救者江歌尽到保障性的义务,事发后以不妥的言语和行为刺激受害者家属,从主观上存在故意对被害者家属精神施虐的行为,需要承担江歌母亲精神损失的赔偿。江母认为刘鑫的行为非常的恶劣,不仅践踏了女儿的友情,更违背了社会公德,是非常负面的,必须通过法律严惩这种自私的行为,为社会树立正确的榜样。三、网友的评价目前二审结果还没有公布,网友的评价也非常的客观,认为刘鑫的行为很自私,甚至有违人伦,对青少年正确三观的塑造和民众社会价值观都有负面的作用,有法律业的人士透露,按照目前的证据,二审结果刘鑫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小,也许会在赔偿金额方面稍作调整,但是基本的法律底线和原则是不会变化的。

刘鑫70万元赔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江秋莲:没收到钱,已申请强制执行

极目新闻记者姚_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暖曦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10日上午,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正在就这笔款项是否到账进行确认。江秋莲在江歌墓前读判决书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此前,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对媒体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二审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也就是在1月9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1月10日中午12时许,江秋莲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查过账,“没有收到赔偿金,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此前,刘暖曦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其微博被封号。延伸阅读:江秋莲:从失去江歌那一刻起我就永远不是赢家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张蓉面对二审判决书,江秋莲的内心变得平静。收到消息后,她第一时间在打印店把41页判决书打印出来,带着提早订好的鲜花和水果直奔墓园。2022年最后一个工作日,正午阳光洒在江歌墓前,江秋莲对着墓碑将判决书上的一字一句念了一个多小时,随后止不住地向女儿道歉,“闺女,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叹息,“这份判决来得太迟”。从年初二审开庭到年尾判决,近一年内,江歌案风波四起、喧嚣不止,网络弥漫着各种猜测,江秋莲感到一股悲凉,自责没保护好女儿的生命,也没守护好她的名誉。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20万元,共计69.6万元。江秋莲相信,二审的落槌定音将真相公之于众,是对江歌最好的告慰。然而,这位53岁的母亲感慨自己没有赢,“从失去江歌那一刻开始,我就永远不是赢家。”斗士二审宣判带着江秋莲的2022年落幕,她原以为风波就此平息,给案件画下休止符。1月初,江秋莲将88岁的母亲接回了家——过去六年,她为案件奔走,疏于对母亲的照顾,急切地想弥补对母亲的亏欠。可新年第二天,刘暖曦的举动又一次刺痛了她。1月2日晚上,刘暖曦在微博发出一篇长文,表示对二审判决保留自己的意见和今后维权的权利,回溯江歌遇害后长达6年多的风波,声称自己成为江秋莲炒作的密码。此文获得超800次打赏,截至3日晚,刘暖曦表示共收到2.56万元。“一个违法失德者竟然打起悲情牌,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江秋莲愤怒地申请微博管理员关闭了刘暖曦的微博账户,并在第二天晚上开直播对刘暖曦文中字句一一拆解、回应。“所有的财富、所有的热度都给你的妈妈,我只要你把我的江歌还回来,我什么都不要。”从床上爬起来,江秋莲瞬间又穿上铠甲,变回一位愤怒的斗士。江秋莲和代理律师江秋莲和代理律师过去六年多,江秋莲长久展现着这种战斗的姿态。她忍不住关注刘暖曦的一举一动,也同时被他们激怒、伤害,与他们针锋相对。如今回想,她承认自己在无奈之下有过过激的举动,比如,曾将刘暖曦和父母的个人信息发布在网上,曾在刘暖曦老家街道贴上几张大字报。“但如果回到过去,我还是会那么做。”她反问,“如果你被逼到那种绝境,想找到他们,想知道真相,不这么做,又该怎么办?”六年间,她一次次气到昏厥,身体每况愈下。去年12月中旬,为了一纸判决,江秋莲冒着感染新冠的风险,只身到北京想讨个说法。尽管戴着口罩、防护面罩、手套,抵达北京第二天,江秋莲就“中招”了,“高烧四天才退,咳嗽、有痰,一天得用几包纸。”在北京的最后两天,她一个人躺在酒店的床上,难受得不吃不喝,觉得生命仿佛进入倒计时。回青岛后,咳嗽依旧不止,这几天,由于风波再起,江秋莲几度睡不好觉。刘暖曦在文中写,“在过去的六年中,我各种应对失当,才让局面发酵至此。”这句话是江秋莲对这篇文章唯一认可的事实,“之前有那么多机会,如果她亲口告诉我真相,征得我的原谅,我可能一次不原谅、两次不原谅,但是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呢?这个案子肯定不会发生。即便我不依不饶,她不会像现在这样受到大众的谴责。”“她始终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内心没有真正的歉意,怎么会应对得当呢?”江秋莲说,“我早就不希望她道歉了,我只希望她受到法律的惩罚。”昭雪江秋莲将江歌的遗照装裱立在自己的床头,相框旁贴着两个字——“昭雪”。过去六年,她每天对着女儿的照片和“昭雪”两字入睡。江歌离世后,江秋莲的生活依旧围着女儿转。六年间,江歌的房间始终维持原貌,每到季节更替,江秋莲仍定时为女儿收拾整理衣物,亲手缝制新棉被,为她的床铺更换适季的被褥。床上总是遵循女儿的习惯,整整齐齐摆着三个枕头,“中间是歌儿睡觉枕的,两侧是枕着看书的,还要侧身靠着睡觉。”唯一的变化是书桌摆上了江歌的照片,两旁摆满了江秋莲养的蝴蝶兰,盛开的花瓣散发着清香。江歌的床江歌卧室的蝴蝶兰江秋莲初中毕业,经营过小超市,开过滴滴,独自抚养了江歌24年。过去,她不养花,也没什么爱好,“唯一的爱好是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我力所能及地帮助她实现她的愿望。”送江歌去日本留学,也是江秋莲为女儿实现的一桩愿望。她曾因此遭受邻居在背后讥笑,“没钱还学人家出国”。江秋莲不后悔送女儿出国,可没有及时劝阻江歌在日本接济漂泊的刘暖曦,成为她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女儿因此在异国他乡葬送生命。2016年11月3日,确认江歌遇害的消息后,江秋莲瘫软在地,回过神后,脑子里就一个想法——“赴死”。那时,这位乡村妇女认识的最大的“官”是村支书,她拜托村支书帮她把房子卖掉,钱留给80多岁的母亲养老。随后,她切断了和身边所有亲友的联络,只身启程去日本看江歌最后一眼。“电话、短信都不回,不想听安慰的声音,也不想听人劝说什么。”江秋莲缩进壳里,一意孤行。但在日本,一位亲戚的短信让她最终选择活了下来。短信只有一句话——“江歌被人害死了,你死了,我们任何人不会为江歌报仇。”江秋莲含泪看清自己的使命,“得活下去为女儿讨回公道。”网络维权路上,困难重重,江秋莲说最难的是“时常受制于自己的文化水平,力不从心。”女儿一度是江秋莲的依靠,即使江歌身在异国,母女俩依旧每天保持联系,那时,江秋莲不会网购,也不会使用手机支付,江歌总是远程帮母亲网购。后来,生活中毁灭性的变化推着江秋莲不得不学会拥抱网络,她从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找字母开始学起打字、回应诽谤,也渐渐学会拍摄剪辑视频,运营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甚至自我取证。摆满桌子的案件材料六年间,她受到无数热心网友的帮助,有人教会她使用网络,也有不少人给她捐助善款,帮助她在维权路上走下去。自江歌遇害后,江秋莲几乎将全部身心投入到维权中,一度没有收入,生活也依赖这些陌生网友的捐助。“如果没有他们,我活不到现在。这是我欠社会的人情债。”江秋莲说,直到去年5月开设网店,自己才重新拥有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网络为江秋莲重建起和社会接轨的渠道,在她自我封闭、抵触所有亲友关心的时候,这些陌生的温暖顺着网线抵达。她甚至结识了几个和江歌同龄的忘年之交,从起初被年轻人安慰、关心,到后来倾听、解决年轻人生活中的烦恼。网友送给江秋莲的花只是,网络的伤害也如影随形。江秋莲时常收到一些陌生来电和短信,社交账号也总是收到形形色色的私信和留言,有劝说,有质疑,有指责,有谩骂“像一杯纯净水被滴入几滴墨,瞬间就污染了一大片,你眼前只有那片污浊了。”他们总是轻而易举地激怒她,她毫不留情地回怼、晒图抨击,也已经亲手起诉了至少5位网暴者。1月3日,江秋莲在自己的社交账号郑重发布公告:“刘暖曦的部分支持者,我一定会送你们上法庭,或刑事或民事”她决心继续起诉污蔑江歌的人。对江秋莲而言,江歌案远没有到终点。新的一年,她打算尝试直播带货,积极赚钱,调养身体,用健康的身体继续走在维权路上,直到2037年陈世峰出狱,让他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江秋莲每年收到两封陈世峰的服刑报告资料图江歌的遭遇一度令江秋莲无法回答,“还要不要叫年轻人善良?”如今,随着二审判决的到来,她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思索,“我没办法再去劝人助人为乐。但有一点是坚定的,我们永远不能作恶,不能去害人,这是最基本的人性。”

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审判结果是否会有所改变?

我觉得肯定不会有所改变,除非拿出相关的证据,否则最后肯定不会出现改变,而且也是需要进行审理。审判结果会有相应的改变,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刘鑫已经邀请了很多的证人,双方会继续进行对峙,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说不定审判结果就会出现一系列的改变。可能会改变,因为对方已经明确的表达了,如果维持这个判决没有办法活下去,这个说法可能会给法官的判决造成影响。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审判结果是否会有所改变还是未知数,毕竟,法院的结果未出,不能妄下结论!不过从庭审现象爆出的视频来看,刘鑫提出的证人上庭,被法庭给驳回,法庭认为该证人和此案关联性不高,所以拒绝了证人上庭!除此之外,刘鑫提出锁门一事并非她所为之,一审认定她反锁门一事她不认可,刘鑫律师表示反锁门一事是经过事实推断而得出并且刘鑫曾主动承认过此事,此事无需再重复论证!刘鑫还提出了其他对一审认定事实不认可的事情,但是从庭审来看,刘鑫并未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反驳一审时江歌一方的证据,刘鑫虽然提出了很多质疑,但是,这些好像仅仅是质疑,她作为上诉方在证据方面略显不足!综合来看,有业内律师表示,刘鑫想全盘推翻一审判决恐怕不太可能,此案很大可能会维持原判!同时律师也表示也有可能改判,但也只是赔偿金额上会有所变化。网友热议江歌母亲诉刘鑫一案并未当庭宣判,网友很怕此案会有“变数”,其实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一般都不会当庭宣判,都会择日宣判!所以,择日宣判不代表会改判这一点一定要弄清楚!有很多刘鑫的支持者觉得择日宣判就是刘鑫赢了在各大社交媒体上各种的发表刘鑫胜诉的言论,这是不妥当的!法庭并未宣判,任何杜撰的消息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事实正如江歌妈妈所说,法庭审判靠的是证据,讲的是事实!刘鑫上诉在她意料之中,但是她也相信法庭会给出公正公平的判决,一审她很自信,二审她依旧坚信法庭审判结果会如她所愿。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审判结果在我看来应该是维持原判!

江歌案刘鑫将出席二审法庭和召开新闻发布会?该事件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

毕竟给社会带来了很严重的一个影响,所以肯定是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给所有人一个交代。这件事情经过就是江歌助刘鑫躲避前男友,没有想到她的前男友过分偏激,然后用刀刺伤了江歌,但是刘鑫却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己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也不愿意给江歌开门,所以才导致她死亡。是的。这件事情的经过就是刘鑫会及时的进行出庭,然后也会召开相应的新闻发布会,会出席二审法庭,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说了,主动的进行了认错道歉,表示认同法院的判决。是的,将会出席二审法庭和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一审法庭的时候刘鑫并没有出席,被判罚了60多万元,提起了上诉。今天,江歌案二审开庭。在本次庭审中,刘鑫仍坚持受害人被杀害完全是陈世峰所为,与她没有任何关系,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受害人母亲江秋莲则表示刘鑫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做的虚假陈述。最终,法庭表示择期宣判。刘鑫的支持者则表示:自己曾是江歌母亲的支持者,但是在过程中发现了很多问题,所以选择支持刘鑫。在法庭外面,有阿姨向记者表示她是一大早来到法庭外面支持江秋莲的。也有很多网友痛斥刘鑫的的行为,表示支持江秋莲。那么,这个事件的原委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江歌曾是日本东京某大学的学生,与闺蜜刘欣彤在外租房,并没有选择住校。2016年11月3日,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随后,江歌母亲赴日本寻求女儿死亡真相。在日本热心志愿者的帮助下,最终陈世峰被日本法庭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这件事并没有结束。随后,江歌母亲回到国内,开始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2021年4月15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开庭。刘鑫称江歌受害完全是陈世峰所为,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2021年12月31日。本来将开庭宣判审判结果,但由于审判长生病住院,宣布宣判取消。江歌母亲随后前往医院,请求审判长公布判决书。1月4日。法庭宣判被告赔偿原告共计696000元,其中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但刘鑫不接受此结果,决定上诉。2022年2月16日,二审开庭,法庭选择择期宣判。据相关人员介绍说,江歌,刘鑫和陈世峰当时同在日本。后来刘鑫因与陈世峰吵架,于是搬去与江歌同住。陈世峰找上了门,江歌劝刘鑫报警,但刘鑫选择了隐瞒。11月3日,三人在出租屋门口发生争吵。这些行为。成功激怒了陈世峰。刘鑫先进入出租屋,江歌紧随其后。但江歌却发现门打不开,被陈世峰持刀捅了数十刀,最后失血过多而死,而成功刘鑫却成功逃过一劫。但后期,刘鑫表示她并未与其发生争吵,更没有反锁出租屋门,但有邻居表示,他听见了他们的争吵声。此案件疑点重重,结果看后期宣判。我们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