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劳荣枝案讲话,律师吴丹红挨打了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吴丹红律师对劳荣枝看法
  • 2、劳荣枝案维持死刑原判可以委托律师吗
  • 3、吴丹红回应劳荣枝案
  • 4、面对死刑从容淡定,劳荣枝为何谈到母亲时哭出了声?
  • 5、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之一小木匠妻子发声,都说了什么?
  • 6、如何看待劳荣枝二审
  • 7、吴丹红为什么要为劳荣枝辩护
  • 8、律师吴丹红挨打了吗
  • 9、劳荣枝二审的辩护律师吴法天,水平真的高到可以推翻一审了吗?
  • 10、劳荣枝二审辩护词

吴丹红律师对劳荣枝看法

吴丹红律师对劳荣枝看法是我尽力了,虽然结果不能决定,但过程无遗憾。为法制,赤心不改,虽千万人吾往矣。劳荣枝案二审,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后,劳荣枝当庭对着法官嘶喊我是冤枉的,并直言要继续申诉。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非常不满。说不服判决,要继续支持妹妹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诉。许多人看到劳荣枝这样强烈的求生欲望,了解到在她的死刑执行前,还要报请最高院复核。 而且她确实还有申诉的权利,开始怀疑劳荣枝最后会不会被改判。即使最终不改判,这一折腾,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判决才能执行。人物介绍:吴丹红出生于浙江省义乌市,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他先后主持、承担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相继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奖”、“中国法学会首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和“全国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优秀成果奖”等学术荣誉。1999年获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出站,2007年起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劳荣枝案维持死刑原判可以委托律师吗

可以二审宣判结束后,吴丹红教授在抖音上写道:“尽力了,虽然结果不能决定,但过程无遗憾。为法治,赤心不改,虽千万人吾往矣。”刘昌松律师也撰文:《劳荣枝案二审宣判后,我为什么会沮丧?》二审辩护赵德芳律师称,还将继续为劳荣枝案尽力。只是为了空出名额,能够让刘昌松律师介入。劳荣枝案的细节,他可能是掌握得较多的人之一。他将转入幕后,进行配合和协调。可以,因为他是一个公民,有权委托律师帮助诉讼。关于被告人能不能委托律师的事情,以笔者个人的出发点是可以委托律师的,因为案件发生的全部过程大部分都是公开透明的,那头轻哪头重,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官也好民也罢都是坚持的是一个真理,所以被告人有权力委托律师。常言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原告可以依法委托律师

吴丹红回应劳荣枝案

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回复记者称,将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向最高法提出意见。劳荣枝的二审律师是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是国内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二审庭辩中吴丹红为劳荣枝进行无罪辩护,和控方进行了三日激辩,最终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日再判,也就是11月30日判决。八月到十一月,仅仅择日宣判,就让劳荣枝又多活了三个多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劳荣枝还是被当庭宣判维持死刑的原判,吴丹红和劳荣枝的家人并没有等来改判的结果。吴丹红为劳荣枝辩护一开始吴丹红对接这个案子是犹豫的,是矛盾和纠结的。 因为接这种案子,无论输赢会有骂名,是个不讨好的活。反复考虑,最终还是接了这个案子。因为吴丹红他是证据学专家,他想通过劳荣枝的案子去完善证据学。吴丹红的接案理念就在这个名人的名言,“这个国家是否真正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世人认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耻之人辩护的人的态度”

面对死刑从容淡定,劳荣枝为何谈到母亲时哭出了声?

劳荣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并不想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当被问到对母亲的态度时,她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相关内容如下:1、劳荣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自己杀了人之后内心一直很愧疚、很痛苦,觉得对不住家人。当被问及希望以后如何生活时,她坦言:“走到这一步,一切都已经晚了,我只能面对现实。”2、对于母亲,她说:“如果有可能,我愿意用我的余生来换取母亲的健康长寿和幸福平安。”说到这里,她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劳荣枝的相关资料1、劳荣枝(1974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8日),女,出生于江西九江,原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小学教师。1996年,劳荣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杀害一家三口,之后又在温州杀死两人。加上在合肥犯案,一共杀害了7人。2、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3、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4、2021年9月9日,劳荣枝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三罪并罚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已正式立案。9月28日,劳荣枝家属委托二审辩护律师会见劳荣枝,劳荣枝不同意家属委托律师。5、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2023年12月18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劳荣枝执行了死刑。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之一小木匠妻子发声,都说了什么?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之一小木匠妻子发声,她表示二十年了,终于等到了法子英和劳荣枝全部伏法,她终于可以告知她的爱人安息吧!小木匠的妻子朱女士,一人把三个幼小的孩子拉扯大,其中的艰辛可谓闻者伤心,朱女士表示二十年了,她等待了这一天,杀人偿命,即便是不要任何的赔偿也要劳荣枝死刑。而今,朱女士表示她的愿望达成了,劳荣枝被判处死刑,是她最想看到的。朱女士称坚信司法正义,感谢法官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对于民事赔偿,朱女士表示最难的时候都过来了,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将劳荣枝绳之于法!上诉关于劳荣枝上诉一事,朱女士表示,法官判了劳荣枝死刑这就足够了,这说明了劳荣枝有罪,并且罪大恶极。朱女士是一个粗人,她不会说什么漂亮话,但是她表示劳荣枝上诉那是她的事,换言之是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即便是罪犯也有上诉的权利,因此劳荣枝是可以上诉的。朱女士二十年风风雨雨走过来了,一个人带大三个孩子的不容易,她没有在媒体面前提起!也许是坚强惯了,这些坎坷都不算什么。但是,朱女士的孩子们却表示,很清楚妈妈是怎么把他们养大的,最穷的时候他们捡过垃圾。由此可见,朱女士和三个孩子经历了什么!多么难!赔偿纵然如此艰难,朱女士在开庭前依旧非常的坚决,不要任何赔偿,也要劳荣枝死刑。朱女士的恨在这一刻体现地淋漓尽致,现在她听到了劳荣枝死刑的宣判,她释然了,她表示再也没有比这更高兴的时期了。一个普通的妇女,几十载只为一个真相,让人动容!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之一小木匠妻子发声,感恩法庭的公正判决!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被害人之一小木匠妻子发生,他说终于等到了圆满的结果。这一天,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红等了20多年,特别是一审开庭八个多月后,每天的等待,对他来说都特别的漫长,等到开庭消息,祝大红请好假,坐上了前往南昌的火车,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朱大红很满意。其妻子表示,希望严惩被告人,并质问劳荣枝她的心是不是肉长的。她说自己非常感谢法律惩罚了劳荣枝,她觉得她的丈夫在天之灵也可以安心了。劳荣枝一审案中,被害人小木匠的妻子发声,她说,终于等来了这一天,要给7条人命一个交代,希望法院严惩。苍天不会绕过任何一个草菅人命,残害无辜的恶人,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可以说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劳荣枝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和关注,为了钱财,残忍地杀害了那么多无辜人,她逍遥法外,已经多活了很多年,至今才被判死刑,她已经赚得太多了。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劳荣枝身背多条人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魔头,畏罪潜逃了二十多年,对于这个作恶多端的恶魔,警方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对她的追捕,最终被抓铺归案,在2021年9月,劳荣枝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一起数罪并罚,被宣判死刑。终于迎来了迟来的正义,法律绝不饶恕任何作恶多端的罪犯逍遥法外。被害人之一小木匠妻子发声,都说了什么?劳荣枝一审判决后,被害人小木匠的家人对审判结果表示了接受。小木匠的妻子在劳荣枝的审判时也表示,劳荣枝的身上背负着那么多的人命,希望法院能够对劳荣枝进行严惩,给这些无辜的生命一个交代。小木匠的家人是善良的,他们相信法律是能够给他们讨回公道的。只是让这个女恶魔多活了那么多年,真是她的造化,如今,法律的判决终于让小木匠的家人感到了欣慰。劳荣枝一审被判决死刑终于迎来了劳荣枝案件的审判日,劳荣枝在一审判决中,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这个消息,大快人心,也让所有关心这个案件的人们舒了一口气。给那些无辜的生命做了交代,他们在天之灵能够瞑目了。虽然劳荣枝以及她的家人提出了上诉,但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如何看待劳荣枝二审

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按法律来正确的判定一个人的罪,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和道德是一个社会的人,进入社会所应该承担的最低和最高的两条基本线法律是最低线,触犯了一定得承担责任。二审法院将案件发回重审原则上只能发回一次;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劳荣枝案“二审”的几点见解(1)关于辩护人的更换 劳荣枝二审的辩护人为对证据法颇有研究的吴丹红律师,不再是一审指定的法援律师,从某种层面看,这个案件的二审庭审会相对于一审更能引起民众和社会的关注度。一审法院认定劳荣枝系主犯,其与法子英不分主次承担法律责任,判处死刑。笔者认为,二审中,如辩护人提出了对劳荣枝有利的新证据,亦或提出了可以证实劳荣枝为从犯、胁从犯的关键证据,或许对其有利,作为刑辩律师的笔者,从法律的层面很是关注吴丹红律师掌握的证据,但最终是否有新证据,是否构成从犯、胁从犯,及新证据证明,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

吴丹红为什么要为劳荣枝辩护

1.一开始吴丹红对接这个案子是犹豫的,是矛盾和纠结的。 因为接这种案子,无论输赢会有骂名,是个不讨好的活。反复考虑,最终还是接了这个案子。因为吴丹红他是证据学专家,他想通过劳荣枝的案子去完善证据学。2.吴丹红的接案理念就在这个名人的名言,“这个国家是否真正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世人认为有罪之人,为世人不耻之人辩护的人的态度”据了解,吴丹红是受到劳荣枝二哥的委托,所以才为其作辩护律师的。吴丹红是律师!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不管犯了任何罪都有权请律师辩护!吴丹红只是做了一个律师应该做的事!吴丹红是一个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他的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刑事辩护、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等。他为劳荣枝辩护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1.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一名律师,吴丹红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也深刻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被告人的罪行有多么严重,都应该得到公正的审判和合法的辩护,这是保障被告人基本权利和保护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2. 辩护权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权利获得合法的辩护,这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律师,吴丹红有责任为被告人提供合法的辩护服务,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保障。3. 案件具有复杂性:劳荣枝案是一起非常复杂的案件,涉及到多个被害人和多个证人,案件的调查和审判需要严谨的证据和专业的判断。吴丹红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可能认为案件存在劳荣枝被定罪或量刑过重的情况,因此选择为她进行辩护。4. 律师的职业责任:作为一名律师,吴丹红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起草法律文件、代理诉讼等。他可能认为,为劳荣枝进行辩护是他的职业责任,也是展示他专业能力的机会。总之,吴丹红为劳荣枝辩护是出于他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被告人获得公正的审判,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法律的尊严做出自己的贡献。

律师吴丹红挨打了吗

没有挨打,被网暴了上百万的网民网暴他,只不过为了沾光吴律师的名气,写点酸文博取眼球赚点零花钱而罢了。吴律师深知,与烂人烂事纠缠,都比光阴更容易催人老!他不与夏虫语冰,不与井蛙语海,不与凡夫语道。时间只想花在有意义和正能量之事上。态度决定了他生命的高度!见他不予理睬,漠视,便激怒了某个心理有暗疾的人,打电话去谩骂他儿子;甚至还有疯子写信去学校投诉他很抱歉,我并不清楚律师吴丹红是否挨打了。您可以尝试通过搜索引擎或者相关新闻报道来获取最新的信息。吴丹红律师为劳荣枝辩护后遭到网暴,见他未回应,有个别心理阴险的人就去骚扰和辱骂他的儿子,让我看到了赤裸裸的人性纳兰唐儿2022年9月19日22:33海南关注作者:纳兰唐儿这世间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一是人心。央视节目主持人柴静说:“永远不要高估人性的善和低估人性的恶,世间最毒莫过于人心。”自从接手劳荣枝案件后,吴丹红律师一直谢绝媒体采访,也从未写过只言片语关于此案的文章。二审结束后,网上掀起狂风巨浪,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辱骂、诽谤吴律师各种各样的声音都有,但他一直保持缄默。直到前晚,心理阴险与恶毒的人去骚扰和辱骂他的儿子,突破了他的底线才发声。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前天,吴律师从下午一直上课到晚上,共七个小时,累到虚脱。坐公共汽车回家的路上,儿子留言诉说有无聊之徒打电话来辱骂。儿子反问对方的依据是什么?对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然后儿子反过来安慰父亲说,他不会人云亦云的,绝对相信父亲。吴律师听了热泪狂奔。亲人是每个人的软肋,是心底最深、最柔软的那根弦,微风拂过便发出清脆的琴音,总能左右我们的情绪。他们的理解、信任、支持、鼓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当时,我恰好向吴律师问候,他只是说跟孩子说话太投入而错过了好几个站,只好徒步往回走。读了他的文章《如果为名利我不会选择做兼职律师》才晓得,不是想念儿子聊天太投入,而是这么多日子以来,他承受的压力重如泰山,压抑太久了,儿子打开了他的堤口,感情就像江水一样汹涌而下,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而忘记下车。看了让人无限心疼。他流泪并不代表他脆弱,而是情到深处难以抑制。无情未必真豪杰!他情感丰富、温情,说明他有一颗纯良柔软的心。我没想到他要写这件家事,但他是真性情的人,容不得虚假,也写不了假的东西。他的文章都是叙述他的人生经历,以我手写我心。我们是同类之人。我不曾想过要写他的私事,因为他很信任我,说话不设防,我更要尊重与保护他。吴律师当时一再叮咛媒体报道此案时,千万别提及律师,尤其是他的名字,可是最终还是有无数的人知道了他和赵德芳律师的名字和律所。所以二审结束后,他俩的电话被打爆了,每天要接几十个电话,几乎是皮毛的小案件或者是申诉多年的案件。对方从未问他们是否有时间,电话一接通就滔滔不绝地诉说。律所的电话也被打爆了,助理们应接不暇。甚至有人因他俩来不及接电话,竟去律协投诉。天下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真是震碎我的三观。他们没时间给对方解答,就被道德绑架、谩骂。他俩没有义务要一直给你们咨询。免费给你咨询,那是人家有悲悯情怀,给你情分而非你正确,收费合情合理。再者,光是接你们的电话都不用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你去任何一个单位或机构上班,不也是每个月都领新水吗?倘若没有薪水发,你会一直干下去吗?北京的大律师咨询一个案子得几千元,有些人就是喜欢揩油,贪图小便宜。经济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穷。今生最怕这类型的人。很喜欢作家三毛的一句话:别人的钱怎么看都是多余的,自己的钱怎么看都是血汗钱。一针见血,揭露了某些人的丑恶嘴脸。把你每天唾液横飞侃大山的时间,或者是看爱情泡沫剧,或者是看足球赛的时间用来看一点法律知识,即使成不了大律师,也成为小律师了。俗话说:求人不如求己。只能证明你们做人没有傲骨!不要以为别人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冰心老人家说:“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明艳,谁知道它当初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那些成功人士,不知活得多么地艰苦,几乎没有时间与家人享受天伦之乐。吴律师每天五点半起床学习,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严重透支健康,几十年如一日。硕士论文只要求3万字,他却洋洋洒洒地写了10万字。思如泉涌,非一日功夫。他已读破万卷书,并行万里路了。他不断地向内探寻,去思索人生的意义、文化属性乃至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律。切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人达到山峰之巅,不是一两年的积累。我给吴律师撰写了8篇文章,有些网友阅读之后,每天都有几个人叫我帮忙把他的案情转发给吴律师。每次转发之前,我都变得英雄气短,难以启齿,因为又来打扰他了,不知他今天是否身心疲惫?之前,我并不知道每天都有这么多的电话去骚扰他。以后,原则上我不帮大家转发案情诉求了。再者,我的时间也很宝贵。发觉吴律师和赵律师真是太有耐心和爱心了。我佩服他俩,换成我是不接电话的。我的电话一直设为静音状态。我的人生在几十年前就已经设为静音模式了,为了提高生命的质量。电脑每天都要清除垃圾,才能运行快。人生亦如此,把一些多余的人和无聊之事清理掉,才能够轻装行走。张爱玲晚年的时间全用来研读《红楼梦》,我亦是。我已经搁浅《红楼梦》多日了。吴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是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的主任,兼职做律师的目的是想有真实的案例给学生讲解,把抽象的变为具体可感的,这样的教学才有效果。同时,也有利于他课题研究。其实,他作为学者比当律师的名气更大。10年前,他作为访问学者时就在海峡两岸轰动过,并上过很多媒体的头条。当律师,他比其他同行开价都低。兼职律师初期,收费极少,甚至很多案件都是免费的。即使现在,不少大案子需要几百万的,他因对方经济困难就免费了。他对具有挑战性的案件感兴趣,参与这类案件就能体验司法程序和证据制度的进程,有利于完善司法程序和法律。他不是为劳荣枝洗脱罪名,而是为了防止她被扣上不属于她的罪名。倘若你不幸成为犯罪嫌疑人,相信你第一个想聘请的律师就是吴丹红。有些客户为人很不厚道,申诉不成功就要求全额退回辩护费。中国刑事案件申诉成功率本来就不到1%,这跟买彩票中奖一样几率是微乎其微的。某人被高校开除,然后跟学校死磕了八年。吴律师同情他,于是替他申诉,但遗憾没有成功。于是他要求全额退款,吴律师拒绝。几百万的辩护费吴律师都可以免,何况当时只收他一点费用。所有的当事人跟律师达成协议时都有签合同的,是某人不守规则。吴律师若给他,就会助长某人的焰气,会破坏律师界的市场行规,让越来越多的人不讲规则。某人心态不良,于是就到处死磕吴律师,最后发展到骚扰他的同事和家人,甚至在网上到处发帖诋毁他,像只甩不掉的蚂蟥。高校领导真英明,开除这种人是绝对的正确,不然,会误人子弟呀!像这种不厚道的客户吴律师也遇到过几个。都是可怜他才帮他辩护,都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一点费用。最后因申诉不成功,就跟上述的某人一样到处诋毁他,甚至还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他输,他不服再换个法院,结果三告三输。个别人穷心也穷的客户,称声目前没有钱付律师费,日后再还。吴律师帮他胜诉后,就把吴律师的手机拉黑了。用诈骗换来的成功,因德不配位必遭其殃,这是易经上讲的。此客户它日反而会更不幸,因为他浑身都是负能量啊!当然,很多客户都是内心纯良之人。不管是否成功,对吴律师都心存感恩。相处久了反而成了朋友,逢年过节都会给他寄特产。当然,吴律师啥也不缺,他只缺时间来休息。像这种情商高的客户,下次有事相求,哪怕是半夜,吴律师也心甘情愿。因为他们学会尊重和珍惜,看到吴律师的努力与付出。兼职律师这10多年来,吴律师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客户,同时还遭到公检法人员的诬陷与庭外威胁……即使人生烟雨霏霏,岁月斑驳,但他内心依旧保持山明水净。尼采说过:只有穿过地狱,才是天堂,天堂是第二步。他知道,所有的苦难与折磨都是佛祖给他预设的劫难,促使他坚强,让他成长。不尝过人生百味,哪能懂得人生的真谛?挫折和屈辱,只会让他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源泉。十年前,吴律师也曾被网暴过,但没有打倒他,如今心壁更厚了,更无动于衷了。现在他已修炼成正果,不管何时何地处于何种境况下,都不会让外界来影响自己的情绪,内心依然是桃源落英缤纷,芳草鲜美,浅浅喜,静静爱,深深懂得,淡淡释怀。稻盛和夫说:人生的高度,不是你看清了多少事,而是你看轻了多少事;心灵的宽度,不是你认识了多少人,而是你包容了多少人。做人如山,望万物而容万物;做人似水,能进退而知进退;才能在漫长的岁月里,不纠结、不惊慌、不迷茫。吴律师做到了,所以他的人生四季如春,万山红遍,落红铺满小径。世间所有万物事物,大到万物之灵的人类,小到一株小草,吴律师都用敬畏之心去欣赏,以悲悯之怀去对待,以感恩之情去回报,所以命运皆悉数福报回谢,他的生意越来越兴隆,人生之路越来越平坦。岁月静好,盛世长宁,往后余生不言悲伤,只言温暖!2022年9月19日 星期一晚上 完稿跋:我给吴律师撰写了好几篇文章,一些网友阅后,向我索要吴律师的联系方式。很抱歉,不对外开放。他主要接刑事特大案件,若民事案件只接千万元以上的,不接涉众型案件。他非常忙,还要教书、搞课题研究,抖音、微博、163信箱等处都爆满了都没空翻阅。我愿意帮助你们,但希望某些人的情商高一点儿,建议第一句先告知是何罪,然后用200个字简述案情,或者发判决书过来。然后我把你的内容截图发给吴律师,他会根据案情作出裁定是否接手。倘若不按照建议去做的,则不帮你。我谢绝闲聊,余生于我而言很短很贵,要用来深读唐诗宋词和古典文学。资料参考:《如果为名利我不会选择做兼职律师》https://mp.weixin.qq.com/s/DKKsze5ufGntpFTGXd1htA特别声明:所有的平台都叫“纳兰唐儿”此笔名。所有的作品系本人原创,若见相同的文章署上别的名字,一定是抄袭。从未授权给他人转载。若见这两种情况,请帮我举报。待有空,我会集中起诉。本人痴迷文学,是靠古典诗词和戏曲滋养的女子,亦酷爱易经的六爻和喜欢佛学。感谢粉丝们一路走来的支持与鼓励,很感动。尤其是一些网友打赏挺大手笔的:50、100元。个别人连关注都没有,凡是看见我的文字就过来打赏了。关注、分享、转发,以及点击底部右下角的棱形图,便是最好的打赏。衷心感谢!我原想在春天里采撷一束鲜花,而你们却给了我整个春天。无以回报,唯有努力汲取知识,努力修炼成内心纯良、灵魂有香气的女子。免责声明本文来自腾讯新闻客户端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的观点和立场。点击展开全文

劳荣枝二审的辩护律师吴法天,水平真的高到可以推翻一审了吗?

劳荣枝二审案件在网络上掀起了狂热的讨论,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劳荣枝死刑,劳荣枝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法天极力辩护,由于一审证据确凿,而且民愤极大,案件性质极其残忍恶劣,所以劳荣枝的辩护律师吴法天想推翻一审改判是基本不可能的。一、决定劳荣枝最后承担什么样后果的依据是其所犯罪行关于劳荣枝的所作所为,用千夫所指来形容可谓十分精准,大家惊愕的原因在于,不仅作案手段残忍、多人殒命,而且还在于她是个女人,是个教师,由此颠覆了很多人的认知。从有关案情推断,劳荣枝确实是罪大恶极,即便她不承认,相信最后法院也一定能够找到突破口,找到她犯死罪的证据。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以,劳荣枝必死无疑。二、对于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案件,罪犯肯定会被从重判罚社会关注度高是因为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巨大,法律必须惩治犯罪并安抚大众情绪。死者及其家属必须得到一个公道,必须还社会一个健康、法制的环境,所以,劳荣枝也肯定死刑无疑。三、律师是人不是神,不可能颠倒黑白我理解律师最大的职责,就是不让犯罪嫌疑人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责任。法律讲究证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然,法律有时难免存在漏洞,很多律师都会精心寻找法律的漏洞,千方百计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开脱,如果真被他找到了,那也是法制建设过程中社会必须付出的代价,但我深信,劳荣枝一案绝对没有翻案的可能。否则天理难容!结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劳荣枝必死无疑!任何人都救不了她。吴律师提出的十一项质疑,包括管辖权、疲劳审讯、合议庭人数、字迹鉴定、法院增加罪名等,大部分没有新意,有的甚至可笑,比如管辖权的问题,这种显而易见毫无异议的问题,还要摆上来重提,而合议庭人数的质疑则更是荒唐,稍微懂点刑事诉讼法的就明白,三个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最可笑的是质疑法院增加罪名,一审起诉时明明白白地起诉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这都是公开资料,何来的增加罪名。所以这么多项质疑无一例外全部被驳回。至于最后提供的新证据,就是那个同学的采访视频,绝对有惊天地泣鬼神的黑色幽默效果。但凡你吴律师稍微上点心,也要请劳荣枝的同学当庭坐证吧,再不济也要重新再录个视频吧,你现在网上搞了个剪辑过的采访视屏来做证据,真的是要笑死人吗,是欺负劳荣枝家人不懂法律,感觉你吴律师已经很卖力了?综上所述,吴律师在这次二审中就是来了一出很可笑的闹剧,骗骗完全不懂法律的法盲和劳荣枝的家人,搞的雷声很大,拖了三天时间,给人的错觉像是要翻案了。但只要稍微懂点法律的就知道,吴这次的表演是很低级搞笑的,没有一丝一毫翻案的可能。检方心里都在暗笑了,这厮就是来蹭劳荣枝的流量的。最后说一下,吴律师真实水平如何不作评价,但无论哪个律师来,都不可能推翻一审。因为唯一可能推翻一审的那个人早就被枪毙了,对,就是法子英,只有他才能为劳荣枝作证,证明劳是被胁迫的,但现在他开不了口了,而他和劳先前留下的合作犯案的证词再也无法推翻,怪谁呢,怪法子英没文化,以为只要作证劳没有亲自行凶,就能帮劳逃避死刑,没有帮劳荣枝绑架抢劫仙人跳取钱这些事实全部撇清,而劳荣枝被捕后妄想坦白后能减轻处罚,所以交待的很积极,这样他俩的供词和犯罪现场的所有证据都得到了相互的印证,这就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是足够足够判劳荣枝死刑的,怎么会有翻案的可能。大家都希望劳荣枝最终被判死刑,对劳荣枝“二审”的辩护律师吴法天颇有怨言,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吴法天并没有错,因为中国的法律要的是证据而不是逻辑,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要疑罪从无。劳荣枝二审的辩护律师吴法天,水平真的高到可以推翻一审了吗?吴律师提出的十一项质疑,包括管辖权、疲劳审讯、合议庭人数、字迹鉴定、法院增加罪名等,大部分没有新意,有的甚至可笑,比如管辖权的问题,这种显而易见毫无异议的问题,还要摆上来重提,而合议庭人数的质疑则更是荒唐,稍微懂点刑事诉讼法的就明白,三个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最可笑的是质疑法院增加罪名,一审起诉时明明白白地起诉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这都是公开资料,何来的增加罪名。所以这么多项质疑无一例外全部被驳回。吴丹红这人确实十分也得,自称“吴法天”,现年44岁可谓年富力强,他20出头就相继获得了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硕士学位,随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就读博士, 是北大博士后,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吴丹红接手这个案子有使命感,就是“想通过个案的程序公正,推动中国法治向前走”。他自诩早实现了财务自由,不是为了钱。一审量刑过重,程序违法,证据不足都是吴法天的说辞。在吴法天洋洋洒洒二万八千多字的辩词中,没有一句能够提供劳荣枝没有杀人的证据。他一直在推理中推算可能出现的不公正,意在拖延时间,意在发回重审,好在再审中试图找到劳荣枝不死的机会。泱泱大国,朗朗乾坤。如此民愤极大,影响极坏,性质恶劣的重大凶杀案,凭他三寸不烂之舌,想翻案,想一辩成名,真是痴心妄想。我们迎来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If a lawyer's defense can transcend the law and interpret the law, it shows that our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is still on the way and needs to be further improved. Because this fully shows that there are still loopholes in the whole structure of the law, and lawyers can successfully exploit them. A perfect legal system can give lawyers space, but that is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legal interpretation, to help identify the facts and to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criminal plot.It has been 23 years since the case of Lao Rongzhi occurred nine years ago. Considering the limited conditions for handling cases in those years, the process of handling cases in those years was relatively impossible to be fully standardized, and the material evidence left in those years was relatively limited.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that the accomplice, FA Ziying, has also obeyed the law, and the slip of the tongue left is also an isolated evidence. However,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in this case, lawyers have a great space to play. They can reverse the facts and deny the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case and the bad nature of Lao Rongzhi's crime as a whole.It is true that in the first instance, Lao Rongzhi did not accept the entrustment of his family, but used a free legal aid lawyer. However, the lawyers of the first instance also defended the fuzziness of some of the plots and the incoherence of the evidence. However, the lawyer of the first instance clearly knew that Lao Rongzhi and France Ziying committed a joint crime, and there was no distinction between the principal offender and the accessory offender, let alone the so-called victim of Lao Rongzhi. Therefore, the defense lawyer of the first instance defended within the scope of clear legal characterization.Naturally, after being sentenced to death in the first instance, this kind of defense made Lao Rongzhi very dissatisfied. He has the idea of Jedi survival, he wants to erase his criminal facts less, he wants to define himself as a victim, and he may also dream that he can be sentenced to fixed-term imprisonment as an accessory. Under such circumstances, the lawyer Wu fatian, the second instance lawyer hired by the company, may have taken on the heavy responsibility that Lao Rongzhi expected, but his performance may have disappointed people in the legal profession.Because on the morning of the first day of the second trial, lawyer Wu fatian proposed the so-called intention of objecting to jurisdiction. If it is successful, the case must be sent back to the court with jurisdiction for retrial. It can be imagined that at least two to three years of survival time has been contested for Lao Rongzhi. However, Lao Rongzhi is from Jiujiang, Jiangxi Province. He also committed the massacre in Nanchang. How can Nanchang and Jiangxi Province have no jurisdiction over it? Therefore, this is a very low-level judicial objection, which was rejected on the spot.Of course, during the three-day trial of the second instance, lawyer Wu fatian and Lao Rongzhi also raised various objections. In fact, they want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problem of isolated evidence, the possibility of annihilation of evidence due to the age, and the loopholes in the case handling process in those years. Negating all the accusations made by the procuratorate finally allowed Lao Rongzhi to escape the punishment of the law. But how could this be possible? In those days, there were physical evidence and witness evidence, and the most crucial thing was the rationality of the crime.For example, the carpenter and the victim in the cage were killed. Lao Rongzhi said that when he left at night, the victim was alive, but the incident report showed that he had actually died in the afternoon, and France Ziying had confirmed that the victim was still alive when he left. Today's question may show that Lao Rongzhi personally killed the victim. At the same time, Lao Rongzhi was at the scene when the carpenter was injured. The kitchen and bedroom were three meters away. How could she deny that she had escaped from the incident?Therefore, the lawyers of the second instance may raise objections on some plots, bu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herence of the whole vicious incident, as long as Lao Rongzhi is defined as a joint crime, she can not escape the death sentence of the first instance. Now that the law is perfect, it is not the so-called language genius of lawyers' sophistry that allows criminals to escape.无论是民事抑或刑事,都得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基本原则,涉诉事实是一种客观的特殊性存在,涉诉法律更是一种宏观性的客观存在,所以律师只不过按图索骥地确定事实和对应法条,以期通过程序规范或实体适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罢了。在我国刑事案件,尤其是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严重刑事犯罪,司法机关是把刑诉法和刑事政策合并使用的,所以吴法天推翻一审判决的几率几乎为零。就此话题,我此前已有充分表述,不再赘述。很多人对劳荣枝的印象不好,一审被判死刑后,她选择了上诉,不承认之前的说辞,二审的时候,她的辩护律师是吴法天,他是水准很高的律师,能够推翻一审的判决吗?可能性很小。原因有三个:一个是证据链完整;一个是关键细节的审理,已经完结;还有一个是民意不可违。一、吴法天律师水平的确高,但劳荣枝的罪证确凿吴丹红律师(网名是吴法天)的履历很厉害,中南政法的本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博士后。在司法实践中,他的履历没有发挥作用,他的实力起作用了。“吕同元故意伤害案”一审判9年,他作为吕同元的辩护律师,从“证据”和“程序”两个方面入手,将案件发回重审,二审改为无罪。吴丹红律师的履历上,有好几个这样的案子,他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中心主任,对于证据的抓取和质疑,是他的专长。所以,他给劳荣枝辩护的时候,会在证据链上下手。就算不是,也会在程序上下手。有些人觉得,吴丹红律师出手,案子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几率很大。要是发回重审,那就可能出现改判的现象。不能否认的是,吴丹红律师的职业素养很高,他对证据的把控,是为了促进我们司法发展的重要方式。但是,劳荣枝案件跟其他案件不同的是,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共犯。劳荣枝在阐述事实的时候,到了关键节点的时候,就说自己出去了,有不在场证据等。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话说,一次不在场,两次不在场,那么多次都不在场?真将自己当“傻白甜”了?从案发的证据链来看,劳荣枝和法子英是共犯,并不是劳荣枝所说的被胁迫。她解释的理由是,要是自己走了,他会伤害自己的家人。这个理由有多苍白,自己跟着法子英走南闯北那么长时间。法子英在得知劳荣枝已经离开了,还笑了。这说明两个人的感情很好。既然感情那么好,为何会有伤害她家人的说辞?显然是在掩饰。二、在关键证据上,已经确认清晰了吴丹红律师的长项在于证据链的细节和审理程序的严谨上。只要有一点点疏漏,让他抓住,他就可能推翻之前的审理结论。在法庭上,双方就劳荣枝案件的细节,展开了“交锋”。劳荣枝认为,这些事情是法子英做的,她没有参与。而法子英已经被枪毙了,死无对证。有人说,既然劳荣枝没有证据证明,那么她的嫌疑很大。还有人说,既然是检察机关认为是劳荣枝做的,就应该提交相应的证据,说明她是直接参与者,要是没有的话,说明劳荣枝是无罪的,因为我们实行的是“疑罪从无”原则。很多受害人的家属,不愿意再提及此事,这让案件的难度增加了。即便如此,检察机关还是找到了一些当事人,对他们进行了笔录。从笔录中发现,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关系很好,两个人还配合默契,可以不说话,就知道要做的事情,从这个角度来说,劳荣枝不是被胁迫的,而是主动参与此事。劳荣枝的证据没有问题,剩下的就是讨论司法程序上是不是存在瑕疵。在审讯期间,并没有对劳荣枝采取过激手段,也没有打骂的现象。只是按照法律程序,对其进行了笔录。在程序上,符合法律要求。吴丹红律师和检察机关在这些方面进行了探讨,内容比较专业,我们吃瓜群众,听不大懂。能够知道的是,劳荣枝案件,将择日宣判。三、劳荣枝案件的民意,偏向于死刑。要是吴法天想逆袭,可能性很小很多人觉得,民意不可违。罗翔老师曾说,给予死刑犯辩护,是为了尊重他们的人权,也是为了让他们有尊严地站在法庭上。吴丹红律师能够站在法庭上给劳荣枝辩护,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有些人觉得,都是死刑犯了,为何要辩护?是为了尊重法律,也是为了尊重人情。法律不外乎人情,这是我们朴素的观念。我们需要面对的是,每一个人。在法律判决之前,他们是公民,是犯罪嫌疑人。劳荣枝在一审的时候,被判死刑。她上诉了,是对法律的尊重。吴丹红律师愿意为之辩护,也是尊重法律的表现。很多人希望劳荣枝被判死刑,这是民意。民意是不是能取代法律?不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被判无罪的。有了证据,有了大家认可的证据,想要改判,那就是难于上青天。大家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做法,实在坏透了。坏人得不到惩罚,是对善良的嘲讽。所以,劳荣枝就应该被判死刑。有人说,辛普森杀妻案的判决,就与民意相违背。的确是,那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或者说证据链不准确的情况下。劳荣枝案件与辛普森的案件,不一样。所以,劳荣枝的案件,改判的可能性很小。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大家留言!

劳荣枝二审辩护词

劳荣枝案二审辩护词全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以及尊敬的审委会成员: 我们受上诉人劳荣枝家属的委托,并经劳荣枝本人确认,依法担任其二审阶段的辩护人。 庭前我们经过会见、阅卷, 了解了本案证据情况,经过三天紧张而激烈的庭审,现 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及审委会参考: 其实早在2019 年 12 月 8 日,第一辩护人就接受了劳荣?枝家属的委托,并在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上午就到了南昌市 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劳荣枝。 可是,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告诉 我,“查无此人” 。 于是那天,辩护人与劳荣枝的家属奔波 于南昌市公安局、南昌一看、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等各部门, 始终无法得知劳荣枝被关押在哪里。 刑拘通知书上明明写着 她被关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怎么就无法会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