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碎片

中国人最易误解的48个文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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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夏雨教化人

春秋时期的管仲不仅以其思想成为众多学者孜孜不倦研究的对象,而且他的日常言行也成为中国成语宝库中的经典,并世世代代影响着后人。其中,“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一词别有深意。

汉代刘向在《说苑》中记载了这个典故。梁国宰相孟简子因罪逃亡到了齐国,受到了管仲的热情接待。当管仲看到跟随孟简子的只有三个人时,就问:“难道你在梁国时候就只有这三位门客?”孟简子说:“岂止是三人,共有三千多人。”管仲感到很迷惑:“你现在逃亡,那他们为什么不像其他人一样离开你呢?”孟简子就介绍了三个门客:其一是父亲死后,是孟简子帮助安葬的;其二是母亲死后,孟简子安葬的;其三是兄长被抓进监狱后,孟简子设法营救了出来。因为孟简子对他们都有恩德,所以他们才追随着他同患难。

管仲闻言感慨万千,想自己辅佐齐主变法革新,虽然让齐国国力强盛,但是也得罪了很多人。安顿好孟简子后,管仲说:“嗟兹乎!我穷必矣!吾不能以春风风人,吾不能以夏雨雨人,吾穷必矣。”意思是说,我不能像春风一样吹拂人心,也不能像夏雨一样滋润人们,以后一定会穷困潦倒的。

管仲发出这样的感叹不是没有道理的。古语有云:“己欲利,先利人;己欲达,先达人。”帮助了人,人家自然也会给回报的;而在别人困难的时候袖手旁观,自然是会失去人心的。后来,这句话就比喻为及时地给予人帮助和教益,也作“春风夏雨”、“春风化雨”。

但是,也有人把这个词用错,比如:“喝罢酒,他摇摇晃晃地走在路上,春风风人,心情别提有多高兴了。”

切勿乱抛“橄榄枝”

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葡萄牙国家队教练斯科拉里因为辉煌的执教经历,吸引了很多国家足协的青睐。有些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时,用上了“辉煌纪录晃人眼,四国足协争相伸出橄榄枝”的标题。无独有偶,还有媒体对荷兰前锋范尼世界杯结束后的去向给予广泛关注,报道是这样说的:“就在比赛取胜后不久,德甲豪门拜仁俱乐部总经理鲁梅尼格就向范尼伸出橄榄枝,希望范尼能够在下赛季转会拜仁。”

有关“橄榄枝”的典故,出自《圣经·旧约·创世纪》的第八章。为了摸清洪水泛滥的情况,诺亚放出鸽子去试探。当时世界上一片汪洋,鸽子无法落地,便又飞回方舟。七天以后,诺亚再次放飞了鸽子。等到晚上,鸽子飞回来了,嘴里还叼着一片橄榄叶,诺亚由此获知地上的洪水已退。后来,人们便把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双方交战,一方求和,便可说伸出橄榄枝。比如,去年《新民晚报》有则题为“美国向伊朗伸出橄榄枝是作秀”的报道,便揭露了美国对伊朗政策改变的虚伪性。

上文所引的例子中,四国足协显然是向斯科拉里发出邀请,希望他能出任主教练一职,而不可能是和他讲和,更不可能是在绿茵场上停止比赛。而鲁梅尼格邀请范尼转会拜仁俱乐部,也绝对不是想让范尼不射门得分。所以,不如直接说是邀请加盟,少“伸出橄榄枝”。

另外,还有一种用法。比如,前不久在俄罗斯召开了八国峰会,中国也应邀参加了峰会。媒体报道时,所用的题目是《八国集团向中国抛出橄榄枝》。同样是用“橄榄枝”,意思是说其余七国希望同中国加强合作,建立和平相处、共同发展的战略关系。所以,这里的“橄榄枝”倒没有用错,可“抛出”一词,却是不太礼貌。

古时已有“走后门”

“走后门”一词据说出自北宋年间。宋徽宗即位后,以蔡京为相。蔡京上任后,拼命贬斥哲宗朝的旧吏,规定其子女不得为官和入京,甚至连其诗文也不准流传。蔡京的这一做法引起了人们强烈的不满,民间对此多有讥嘲。

在一次朝廷宴会上,聪明的艺人们借机演出了这样一幕戏:一个大官坐在公堂上,传判各事。有个和尚要求离京出游,可是由于其所持的戒牒是哲宗年间的,结果被判令还俗;一个道士遗失了度牒请求补发,但是由于他是哲宗年间出家的,所以立即被剥下道袍,复为百姓。这时,一个属官上前低声问道:“今国库发下的俸钱一千贯,皆为旧时钱文,如何处置?”这个大官略作沉思,悄悄地说:“那就走后门,从后门搬进来吧!”

在上述语境中,“走后门”一词既是对蔡京所作所为的一种嘲弄,也是对官家牟取私利的一种讽刺。后来,这个词比喻为通过托熟人、拉关系、送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某种功利目的,私下获取某种利益。

对照中国特定的观念,在汉语语境中,前门喻指正规的法定的规则,而后门则喻指各种各样的非正规途径,特别是指人情关系。

问鼎没有拿第一

2006年的德国世界杯是一项全球关注的赛事,精彩的比赛不仅让全球观众看得过瘾,更吸引了无数媒体参与报道。一时间,有关世界杯的报道不计其数。

7月10日,新浪网体育频道刊发了一篇文章,对世界杯决赛进行了报道,题目是《决战柏林:意大利问鼎成也齐祖败也齐祖》。先不说文章写得怎么样,单从这个标题来讲,已经让人很失望了。本来意大利已经夺冠,偏偏用了“问鼎”一词,显然这是错误的。要是按照作者写的那样,很容易让人犯嘀咕:莫非意大利和法国的决赛还没有结束?

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在古代被视为立国重器,是国家和权力的象征。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旌表功绩,记载盛况。直到现在,中国人仍然有一种鼎崇拜的意识,“鼎”字也被赋予“显赫”、“尊贵”等特殊意义。

“问鼎”的典故出《左传·宣公三年》,说的是楚庄王率军来到洛阳,在周天子眼皮底下检阅军队。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去慰劳,楚庄王借机询问周鼎的大小轻重,遭到王孙满的斥责。王孙满说:“政德清明,鼎小也重;国君无道,鼎大也轻。周王朝定鼎中原,权力天赐。鼎的轻重不当询问。”楚庄王问鼎,大有欲取周王朝而代之的意思。

随着词义的发展,“问鼎”已经扩大了它的意义范围。本来“问鼎”是指“图谋夺取政权”,只限用于政治斗争中,现在则可以用在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在体育比赛中使用频率更高,一般表示运动员或者运动队“力争夺取冠军或第一名”。

岂可随便就出家

时下热播的一些电视剧中,看破红尘的男主人公往往即兴宣布自己皈依佛门,之后就退出江湖,从此不再介入是非恩怨,在青灯古佛之下了却余生。

其实,在古代,出家哪有如此容易?

在古代要皈依佛门,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国家认可的出家资格证书,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古代,度牒一般由尚书省下的祠部颁发,故亦称祠部牒。唐代的度牒都用绫素、锦素、钿轴制成。宋代一度改用纸制,至南宋仍旧用绫。度牒上一般写明所度僧尼的法名、俗名、身份(指明童子或行者及其职衔)、籍贯、年龄、所住或请住持寺院(入何寺院名籍)、所诵经典、师名等,并有祠部的批文、签署日期和官署名等。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会被为难,可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

为增加财政收入,官府经常出售空名度牒。据宋代《燕翼诒谋录》等书,宋徽宗初年每道度牒价钱二百二十千,后来每年卖三万余纸,价大跌,于是停止发行若干年,已发行的也毁弃作废。南渡之后政府严格控制,不轻易出卖,但允许加价转售,度牒涨到每道八百千,需要者多方经营而后得之,费用当然还要上涨。卖度牒成为官府重要的收入来源。至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宋政府重新开始印制发放。因为得之不易,大家也都重视,《水浒》上说鲁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内藏了真长老的书信”,可见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锤似粗莽手脚”的孙二娘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缝个锦袋盛了,教武松挂在贴肉胸前———可见这本护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出家绝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

万岁原本非皇帝

在看历史剧时,经常会看到皇帝早朝的场面。但见文武众臣跪下,连声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所以人们常把“万岁”与皇帝联系起来,认为“万岁”就是皇帝,皇帝就是“万岁爷”。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万岁”一词的产生与皇帝并没有多大关系。

西周时期,尚无“万岁”一词,但有“万年无疆”、“万寿”的记载,它并不是专对天子的赞称,仅仅是一种行文的款式,也可以刻在铸鼎上。从战国到汉武帝之前,“万岁”这个词时常出现,但并非是帝王专用,可分两类:其一说死期,如刘邦定都关中后,曾说:“吾虽都关中,万岁后,吾魂魄犹乐思沛。”其二表示欢呼,如楚汉争霸时,项羽放回刘邦的家眷时,汉军也曾“高呼万岁”。至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万岁”被儒家定于皇帝一人。从此,“万岁”成了皇帝的代名词,只有对皇帝才称“万岁”。

而历史剧中朝拜皇帝的场面,也和史实不符。《汉书·武帝本纪》记载:元封元年春,武帝登临嵩山,随从的吏卒们都听到了山中隐隐传来了三声高呼万岁的声音。其实这很可能是山中回音,可是统治者却视作“祥瑞”,把“山呼万岁”定为臣子朝见皇帝的定仪,称做“山呼”。《元史·礼乐志》里对“山呼”的仪式有更详细的记载:凡朝见皇帝的臣子跪左膝,掌管朝见的司仪官高喊“山呼”,众臣叩头并应和说:“万岁!”司仪官再喊“山呼”,臣子还得像前次一样。最后司仪官高喊:“再山呼!”朝见的人再叩头,应和说:“万万岁!”

如此可见,“万岁”原本不是指皇帝,而“山呼万岁”也非“三呼万岁”。

太监不等于宦官

在很多时候,在众多的电视剧和文学作品中,都把“太监”和“宦官”当成了一回事,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因为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首先,“太监”和“宦官”出现的时间不同。“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

宦官制度起源较早,《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当时的宦官一般由身份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

宦官,又作“宦者”、“宦人”,从“宦”的字义分析,本应包括臣隶及仕官在内,通常人们所言宦海、宦途、宦游,其实仍旧是自“官”而言的。宦官或宦者成为宫中阉人的专称,大约是秦汉之后的事。

其次,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因此,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倒楣”原来非“倒霉”

“倒楣”当然不是好事。

“倒楣”—词出现的历史并不太长。据考证,该词大约出现在明朝后期。明朝因袭自隋唐以来的科举取士制度,科举成为当时读书人出人头地的唯一门路。因此,科场之内的竞争也就越来越激烈。虽然明朝有相对完善的监考制度,但照样无法阻止愈演愈烈的作弊之风。一般的读书人要想在科考中有所斩获就显得至为不易。为了求个吉利,同时更是为了给要上考场的读书人以心理安慰,在临考之前,有考生的家庭一般都会在自家门前竖起一根旗杆,以此为考生打气壮行,时人称这根旗杆为“楣”。

依据当时的惯例,揭榜之时,谁家的学子榜上有名,原来自家门前的旗杆可以照竖不误,如果不幸失利,该考生的家人往往就会把自家的旗杆放倒撤去,叫做“倒楣”。后来,这个词被愈来愈多的人用于口语和书面,直到现在。值得一提的是,在运用这个词语过程中,人们常把这两个字写作“倒眉”或“倒霉”,这当然是语言发展演变的缘故。

“刀笔吏”是什么人

曾经在《大河报》上看过一篇文章,作者讲述了“刀笔吏”的由来,阐述得很好,但是却忽略了“刀笔吏”的特殊用法。因为,在古代人们还往往将讼师幕僚称作“刀笔吏”,顾名思义就是谓其深谙法律之规则,文笔犀利,用笔如刀。“刀笔吏”如刀之笔的操纵,往往使许多案件乾坤陡转,或无中生有,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清稗类钞》“狱讼类”有数篇关于刀笔吏的记载,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其刀笔之锋芒。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苏州有位名叫陈社甫的讼师,善写状子。他的同乡王某曾借钱给一个寡妇,但是寡妇好久没有还钱,王某就数落了她一顿。寡妇十分羞愧,回到家里后越想越不是味,于是在雨夜来到王家门口上吊自杀。陈社甫听了王某的叙说后,索取五百两银子;并让王某给寡妇换双干净鞋,然后写了一张状纸,其中有这么一句:“八尺门高,一女焉能独缢;三更雨甚,双足何以无泥?”意思是说,一个弱女子,如何能一个人在那么高的地方自尽?更何况,夜里本来下着雨,为何这个女子的鞋子上却没有泥巴?当地官员看后,觉得状纸中所说的事情根本不可能,于是仅仅判王某买副棺材了事。

刀笔吏的刀笔之功不仅在于其文笔之犀利,更是在于其对于事情的解析有过人之处,“刀笔吏”的此种作用在相互倾轧的官场发挥得更是淋漓尽致。虽然也有一些刀笔吏既能坚守自己道德底线又通晓律例,但是更多的刀笔吏为了谋求胜诉及一字千金的效果又不惜教唆当事人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所以“刀笔吏”的名声并不是很好。

“长袖善舞”不跳舞

水袖是演员戏服衣袖前端的白色部分,原是代表古人衬衣的衣袖。一般戏曲服装上的水袖,长度仅为五十多厘米。作为主要表演手段时所运用的,是特制的长袖,一般长约一米,宽六十余厘米。在欣赏戏剧时,往往看到演员们常运用以大幅度的形体动作,配合着冲袖、甩袖、翻袖、转袖等功法,完成了一个个高难度的技巧表演,借以表达愤怒、忙乱和激动等不同的感情。在戏曲中的许多剧种里,不管是京剧、豫剧、越剧等等,演员水袖功夫如何,往往代表着其表演水平。

但是,我们绝不能把戏曲演员精湛的水袖表演称之为“长袖善舞”。

“长袖善舞”一词语出《韩非子·五蠹》,原句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意思是说,袖子长,有利于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司马迁在《史记》中,写范雎、蔡泽两人的传记时曾引用过这个词语。

因为两人都是极有口才、能言善论的说客,所以他们取得了秦王的信任。在战国时代,辩士并不少,但像这两人一样能相继取得秦的信任而为卿、相的也不多见。所以,司马迁评论道,韩非子说的“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确是有理!意思是说,范雎和蔡泽两人就像舞蹈者有更美的舞衣、经商者有更多的本钱一样,他们有比别人更强的辩才。对这两人施展手段因而吃得开的行为有所讽刺。

而在一些报刊上,很多文章运用“长袖善舞”,都忽略了其中包含的贬义。比如:“问题是,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在诸多地区取得合作开发等方面的突破,在国际石油政治的挤压之下总量也依然有限。”(《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0月13日)另外还有“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等标题,都是误用。

“捉刀”“捉笔”意不同

现实生活中,时常有人为了考试能顺利通过,就找人替考。这种现象是严重的作弊行为,当然会引起大众批评。有人评论:“自己考不过,就找别人捉笔,实在可耻!”批评得很对,但是,这里的“捉笔”却用错了,这是不清楚“捉刀”和“捉笔”的意思,把两者弄混了。

“捉刀”一词出自《世说新语·容止》。说的是曹操有个名叫崔琰的武官,字季,长得仪表堂堂,胸前长须飘飘,更显威武不凡,连曹操都常认为自己相貌远不如他。有一次,匈奴派来的使者要见曹操。曹操为了让外国使者见而敬畏,就叫崔琰冒充他代为接见。接见时,崔琰穿戴魏王的衣帽,比平时更有精神。曹操自己却持着刀,毕恭毕敬地站在崔琰的坐榻旁,扮作侍卫,一旁观察匈奴使者。接见过后,曹操想知道匈奴使者的反应,便派人去暗暗打听。使者说:“魏王固然仪表出众,可是那个床头捉刀人,看来倒真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这个故事后经演变,人们便称代人作文为“捉刀”。如请人代写文章,就叫“请人捉刀”;而替人作文的人,叫“捉刀人”。

而“捉笔”一词就很常见了。“捉”即“握住”、“拿住”之意;“捉笔”的意思就是提笔、执笔了,并没有“替别人写作”的意思。(如果要想表达找人替写文章的话,可以改为“找人捉笔”。)例如:“崔永元:匆匆走上长征路,捉笔题词频出错。”再如:“美国国会法律顾问办公室是众议院起草议案的重要工作机构,担负着众议院绝大部分议案的起草工作,因而被称为‘议案的捉笔人’。”

这两个词其实很好区分,只要记住“捉刀”有“替”的意思,而“捉笔”则没有此意,就可以了。

呆若木鸡高境界

要是形容一个人有些呆头呆脑、痴傻发愣的样子,人们往往会用“呆若木鸡”这个贬义词。然而,“呆若木鸡”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反倒是一个褒义词。

“呆若木鸡”出自《庄子·达生篇》,原本是个寓言。故事讲的是,因为周宣王爱好斗鸡,一个叫纪子的人就专门为周宣王训练斗鸡。过了十天,周宣王问纪子是否训练好了,纪子回答说还没有,这只鸡表面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其实没有什么底气。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次询问,纪子说还不行,因为它一看到别的鸡的影子,马上就紧张起来,说明还有好斗的心理。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忍耐不住,再次去问,但还是不行,因为纪子认为这只鸡还有些目光炯炯,气势未消。这样又过了十天,纪子终于说差不多了,它已经有些呆头呆脑、不动声色,看上去就像木头鸡一样,说明它已经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宣王就把这只鸡放进斗鸡场。别的鸡一看到这只“呆若木鸡”的斗鸡,掉头就逃。

“呆若木鸡”不是真呆,只是看着呆,实际上却有很强的战斗力,貌似木头的斗鸡根本不必出击,就令其他的斗鸡望风而逃。可见,斗鸡的最高境界是“呆若木鸡”。

庄子这则寓言很有趣,同时也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让人不由得想到古人所说的“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勇若怯”。

举头三尺有神明

中国人有句话:“举头三尺有神明。”意思是说,我们每个人头顶上都有神明。同时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举头三尺有青天。人可欺,天不可欺。”那么,这里的“神明”和“青天”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佛家的说法是:每个人身上有两个神,一个叫“同名神”,另一个是“同生神”。同名神是男的、是白的、是计善的神;同生神是女的、黑的、是计恶的神。任何人起心动念,是善是恶,他们都会记下来。所以我们最好不要随便起心动念,以免造恶因。

有这样一则故事,清朝末年,一个举子要到北京去考状元,遇上了大雪封路,只好住到一家客栈里面。这家客栈的老板娘是位年轻的寡妇。大雪一直不停,举子无法成行,就只好继续在客栈住下去。时间一长,一个是青年男子,一个是年轻寡妇,孤男寡女,天天对望,日久生情,就动了淫念。男的就起身走向女的房间,在他举手敲门前想到:“不可以!我是去考状元的,这一进去要是犯了淫,天庭会除名的,回去吧!”他这边回去了,女的又起了念头,一出门,心里想:“不可以,我是个寡妇,应该为丈夫守住贞节才对,回去吧!”

就这样走了两三次。就在他们犹豫不决的时候,听到空中有声音:“你们两个王八蛋,要又不要,把我的功过簿划得稀巴烂!”说完就甩下一个东西来。他们听到这些话吓得发抖,赶快捡起来看,原来是一本“功过簿”,上面有他们的名字:一个今科状元,犯淫革名,打叉划掉了;一个是守节寡妇,死后升天,现在犯淫,也划掉了。再看看,又写“不犯”,勾上去。再看下面,又写“犯”,又划掉了。如是三番,把这本功过簿弄得一塌糊涂,连神都生气得破口大骂。两人看后赶快各自回房,从此再也不敢犯淫念了。

尽管这是个传说,但是也给我们说明了一个道理:为人当自律,切不可动邪念,切不可肆意妄为。神明原本不存在,别说举头三尺了,举头三千尺也没有的。但是,生活中却需要有自律精神。

古人言神明,虽是迷信荒谬,但其中的含义,倒是值得今人认真借鉴。

“豆蔻年华”是特指

对于女子的不同年龄,有与之对应的不同称呼。譬如,女孩12岁往往被称为“金钗之年”;13岁则被称为“豆蔻年华”;15岁被称为“及笄之年”;16岁则被称为“碧玉年华”;20岁为“桃李年华”;24岁为“花信年华”。

在对于女性年龄这么多代称中,知名度最高的是“豆蔻年华”。豆蔻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花淡黄色,果实扁球形,种子像石榴子,有香味。果实和种子入中药”。“豆蔻年华”之“豆蔻”就是从这种植物引申出来的意思。这种称呼源自唐代杜牧的《赠别》:“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大意说柔弱美丽的十三岁多的少女,看起来就像是二月初刚发芽的豆蔻梢头的嫩芽那般美好。很显然,“豆蔻年华”只能指十多岁的少女。如果硬要往大处扩展,最多也只能扩展到二十岁,再往外扩展就有点过于牵强了。

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豆蔻年华”被误用的次数太多了,以至于现在形容少妇也敢用“豆蔻年华”,实在有点“小词大用”,让人汗不敢出了。

“三长两短”捆棺材

“三长两短”常用来指意外的灾祸或者危险的事情,那么它又是源于什么呢?

在乡下人们是很忌讳说“三长两短”的。通常认为,三长两短指的是未盖上盖儿的棺材,因为用来装死尸的棺材正好由三块长木板、两块短木板构成一个匣子。所以在人们看来,这个词有些不吉利的意思。

“三长两短”特指棺材的说法猛一听不无道理,但仔细推敲一下就觉得这种解释有些不妥当了。如果指的是棺材,那么应该是有棺材盖的;人死后棺材岂能不盖上盖儿?不盖之棺焉能下葬?可是,如果有了棺材盖,那就不应当是“三长两短”,而是四长两短了?可见,这种解释有些牵强。

那么,“三长两短”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三教九流”话职业

在形容各色人等时,人们往往会用“三教九流”来概括。那么,“三教九流”的说法究竟从何而来?“三教九流”指的是哪些人?

“三教九流”一般都被人理解为古代职业的名称,并被认为这是泛指旧时下层社会闯荡江湖从事各种行业的人。古代白话小说中的“三教九流”,往往含有贬义。

但其实,“三教”指的是儒教、佛教、道教。“三教”排列顺序的先后,始于北周建德二年(公元573年)。《北史·周高祖纪》:“帝(武帝宇文邕)升高座,辨释三教先后,以儒教为先,道教次之,佛教为后。”

最初的“九流”,指的是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见于《汉书·艺文志》。这九个学派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后来,“九流”被用来代表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在“九流”中,又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娼。

事实上,“三教”和“九流”的名称,在最初并不含有贬义,只不过是对不同人群的概称而已。自唐人撰《春秋谷梁序》中,把“九流”和“异端”并列后,加之佛教、道教迷信日盛,后人就用“三教九流”来泛指社会上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各行各业各式人物,从此含有贬义了。

陈世美不是负心郎

在后人的心目里,陈世美是一个符号,他代表了天下所有薄幸负心的男人。

陈世美的形象是通过传统戏曲《铡美案》而广为人知的。在该剧中,陈世美欺君罔上,抛父弃母,杀妻灭子,最终为正义的化身包拯所正法,永远钉在了道德的耻辱柱上。

然而,真实的历史却是另外一番样子。据《均州志·进士篇》和《湖北历史人物辞典》记载:陈世美又名陈年谷、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十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宦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康熙帝赏识,升为贵州省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奔者众多,陈世美难以应付,乃嘱咐管家一律谢绝。有两个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士子,昔日与陈世美一同进京赴考时,曾以钱物助陈,没想遭到了陈世美管家的回绝,顿生报复之念。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弃妻儿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了陈世美的身上,编成戏曲《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

相传,清末时有剧团在均州演出此戏时,陈世美的第八代传人组织家族众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使演出被迫停止。据说,现在当地仍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奸臣”潘美委屈多

在传统剧目“杨家将”中,潘美以大奸大恶的形象出现,他陷害忠良,卖国求荣,成为与南宋秦桧不相上下的奸之大者。

然而,历史上的潘美却不是这个样子。

据《宋史》,潘美生于925年,卒于991年,是大宋王朝的开国名将。潘美行武出身,直接参与了拥立赵匡胤称帝的陈桥兵变。在宋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宋太祖杯酒释兵权,解除了开国诸将的兵权。但有一个人例外,此人就是潘美,由此可见,赵匡胤对潘美信任到了何种程度。

其后,潘美南征北战,为宋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灭南汉、灭南唐,潘美皆为主力。

宋太宗雍熙三年(986年),辽军以十余万兵力大举入侵北宋,宋兵分东西两路迎击敌人。东路由名将曹彬统帅,西路以忠武军节度使潘美为主、应路行营都部署杨业为副,又以西上阁门使、蔚州刺史王,军器库使、顺州团练使刘文裕为护军,与辽兵接战于朔州。

在这几人之中,王具有特殊的身份。他是随军护军,有直接上书皇帝的特权,负有为朝廷提供军情的责任,因此,他不是统帅的下属,而是皇帝安插在边关的耳目。统帅对他也不敢不敬三分。而杨业的身份也有些特殊。杨原为辽国盟邦北汉刘氏政权的大将,曾经受到北汉皇帝刘崇的宠信,后来才归降大宋。虽然归降以来也战功赫赫,可他毕竟不是根正苗红,受到蔑视和排挤也在情理之中。

很显然,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北宋边关几位主要将领各怀心事。护军王邀功心切,便令副帅杨业进军,杨业明知出兵必败但却不敢违抗命令。一边是副帅,一边是皇帝派来的护军,潘美自然只有装聋作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听任杨业出战。

后来发生的一切就和舞台上的故事有点接近了,杨业战败被俘,绝食三日而亡。杨业生得平凡,死得伟大,这是一个出身贫寒的悲剧英雄。然而在他死后,杨业的人气却达到了最高点,成为民间讴歌的对象。而大宋王朝的开国元勋潘美却阴差阳错地被推上了被告席,成为陷害杨业的小人。

开封市里至今还有两湖,一清一浊,清者被人唤作杨家湖,浊者自然是潘家湖。你看,有时历史就是这样无情而又蛮不讲理。

包拯未当宰相

传统戏中,包公经常被称为“包相爷”,其实包拯从来都没有做过宰相。

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联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宋朝处于宰相制度的调整期,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很明显,“多相并行”的目的在于分散相权。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但宰相初度无论怎样调整,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都无法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在宋朝,在文武百官心目里,宰相之职近于鸡肋,食之无味且有些危险,弃之却心有不甘。

包拯是北宋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宋景祐四年(1037年),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后调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包拯曾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朝野为之震动。

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把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和敬仰。宋嘉祐六年(1061年),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

很显然,包拯担任过的最高行政职务是枢密副使,也就是枢密院的副长官。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因此,虽然包拯没有担任过宰相职务,但其担任的枢密副使也可称为副宰相级别的官职,被后人称为“包相爷”也不算太错。

王恭身无长物

“身无长物”出自刘义庆的《世说新语》。说的是,有一个叫王恭的人,在外面住了一段日子之后回到了家里。同族的一个叫王忱的前辈去探望他,看到他坐在一张六尺长的竹席上,王忱非常喜欢王恭所坐的竹席,就对王恭说:“你刚从外边回来,一定有多余的竹席,能否送一张给我?”王恭当时也没有多说什么。王忱走后,王恭就派人把自己坐的那张竹席送过去。从此王恭自己就只好坐在草垫上了。后来,王忱听说了这件事,非常惊讶,就对王恭说:“我本来以为你还有多余的竹席,所以才向你要。没想到你却将仅有的一张竹席送给了我。”王恭平静地说:“您还不太了解我,我在日常生活上,从来没有多余的东西。”

“身无长物”并不是说一个人没有任何优点,而只是说一个人身上没有一丝一毫多余的东西。可以这样说“身无长物”只是形容人的贫寒,如果把“身无长物”当作“身无长处”来看待,就会愧对一个美好的故事。

唐伯虎未曾点秋香

周星驰主演的电影《唐伯虎点秋香》,叙述的是唐伯虎被秋香的三笑迷得失魂落魄,于是施计混入太师府当家奴,历经几多波折才追到了秋香。影片中的唐伯虎文武双全,不仅能诗善对,更是武功高强。

但是电影毕竟是电影,其内容夸张了很多。唐伯虎是才子不假,但是从未自称“江南四大才子之首”;他虽有三段婚史,但是并不风流。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唐伯虎从未有过“点秋香”的艳遇。

唐伯虎是明代人,因为生于寅年寅时,寅为虎,故取字伯虎,后改字子畏。他自幼聪颖,能诗擅画,十六岁便中秀才,十九岁娶徐氏。但是妻子、父亲几年后接连病故,对他打击甚大,使他意志消沉。后来他发愤苦读,结果乡试名列榜首,“解元公唐伯虎”一时名遍南京城。二十七岁时续弦,娶妻何氏。当唐寅上京考进士时,被诬告行贿主考官,押入大牢,几番周折才获释。穷困潦倒时,妻子何氏离他而去。幸有一位名叫九娘的青楼女子周济他。后来,他便娶了九娘为妻,潜心作画,成为丹青高手。

清代学者俞樾曾在《茶香室丛钞》中为唐伯虎辟谣,断定“三笑姻缘”是好事者借着唐伯虎的盛名,把别人的事转在他的名下。有人还专门考证,证实秋香确有其人,是当时南京一个颇具名气的青楼妓女,至少比唐寅大十几岁,根本不可能与他有风流情事。所谓的唐伯虎有九个妻妾,全是从他最后娶的妻子“沈九娘”的名字上以讹传讹而来的。当时唐伯虎贫困交加,怎么可能妻妾成群?

袁清郎一心避嫌疑

古乐府《君子行》里面有两句诗文:“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意思是说:站在瓜田里面的时候,最好不要弯下身子去提鞋子,不然很容易被人误会你在偷瓜;站在李子树下的时候,最好不要伸手去整理头上的帽子,免得被人怀疑是在偷摘李子。

《北史》中记载了廉吏袁聿修的故事,讲的是他政绩突出又很有声望,主要原因是他为官清白自守,从不收任何贿赂。据说他在任尚书的十多年里,从未曾接受过任何人家的一升酒、一粒米,故有雅号“清郎”。一次遇到老友邢邵,二人叙述别情以后,邢邵拿出一匹白绸送给袁聿修。袁聿修反复思考之后还是谢绝了,并留书曰:“瓜田李下,古人所慎。”只有这样,才能躲避嫌疑。

无独有偶,唐朝大书法家柳公权也对“瓜田李下”作过评论。当时有个叫郭宁的官员把两个女儿送进宫中,于是唐文宗就派郭宁到邮宁做官,人们对这件事议论纷纷。文宗就以这件事来问柳公权:“郭宁是太皇太后的继父,官封大将军,当官以来没有什么过失,现在只让他当邮宁这个小小地方的主官,又有什么不妥呢?”柳公权说:“议论的人都以为郭宁是因为进献两个女儿入宫,才得到这个官职的。”唐文宗说:“郭宁的两个女儿是进宫陪太后的,并不是献给朕的。”柳公权回答:“瓜田李下的嫌疑,人们哪能都分辨得清呢?”这里,柳公权将“瓜田李下”词义更进了一步,上升到了舆论监督的层面上。

的确,“瓜田李下”往往会让人误会或怀疑,所以需要谨慎对待。从上述故事来看,古代贤士在这方面很是谨慎。然而,如今有些营私舞弊之人,有些收受贿赂之人,有些跑官要官利令智昏之人,可不在乎什么瓜田什么李下,所作所为居然可以明目张胆地进行,一点没有避嫌的意思,实在是愧对古人。

差强人意赞吴汉

在对结果不太满意时,很多人都会说“差强人意”,这恰恰是误解了这个成语。

“差强人意”一词出自于《后汉书·吴汉传》。吴汉,字子颜,是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一员大将,追随刘秀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后被封为大司马。《后汉书》记载:吴汉每次随从光武帝征战,“诸将见战陈不利,或多惶惧,失其常度。汉意气自若,方整厉器械,激扬吏士。帝时遣人观(大司马)何为,还言方修战攻之具,乃叹曰:‘吴公差强人意,隐若一敌国矣!’”

从刘秀对吴汉的评价中,足见他是满意的。所以,这个词儿的意思是“还可以,较为令人满意”。但是很多人把这个词儿当作“不怎么地,不好,不太令人满意”的意思,这是不对的。

商务印书馆1989年8月出版的刘洁修编著的《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第138至139页,于“差强人意”条*:“原指很能够振奋人的意志。差:甚,殊。强:起,振奋。”此意即源于上述的史料。书中还注明:“后世多用差强人意,指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差:稍微,大致,比较。”

《汉语成语考释词典》一书还列举了一些与“差强人意”极为类似的成语,有“差慰人意”(苏轼《东坡续集》),有“差适人意”(宋人楼钥《攻愧集》),有“差可人意”(明人李开先《闲居集》),有“差快人意”(明人海瑞《海瑞集》)。按照意思相近的理解,这些成语如果和“差强人意”同被理解为否定的意思,那就错了。

貌如花,虢国夫人素面朝天

如今,素面朝天这个词用得很广泛,大多用来指女子不化妆,实际上,这是因为不了解该词词义所导致的误用。

宋代乐史在所著的《杨太真外传》中如此记载:杨贵妃集万千宠爱在一身,他们杨家因此鸡犬升天。杨国忠被加封为“御史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同日拜命,皆月给钱十万,为脂粉之资。”唐玄宗看着杨家姐妹个个美貌出众,兴奋之下连化妆品钱都给出了,可见这位风流天子对美貌女人是多么体贴。

在杨家姐妹中,虢国夫人最为貌美、自信,唐玄宗对她更是青睐有加。她自恃长得出众,常常不施脂粉,便直接去朝见天子,真是既娇贵又大胆。是为“素面朝天”。这里的“天”不是指天空,而是专指皇上。诗人张祐为此写过这样一首诗:“虢国夫人承主恩,平明上马入宫门。却嫌脂粉污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

按照这个典故,只有容貌漂亮才有资格“素面朝天”。除此之外,还应当进一步了解一下“素面朝天”的“天”字的确切意思,这里指的是天子、是皇上,而不是天空。

随着语义的变化,现在很多女孩子常常会用这个词语来表达自己很少或者不使用化妆品,强调的是自然美,多带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意味。这种用法,被称作约定俗成的语言现象。

感情深,梁鸿孟光举案齐眉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很常见的成语。“举案齐眉”自不必说,“相敬如宾”有时候人们还是会偶尔用错的,以为两个人关系好就是相敬如宾,原因就在于不知道其中的典故。

据《后汉书·梁鸿传》载,梁鸿年轻时家里很穷,但他很有学问,在当时很有名气,可是他不愿意做官,一直隐居乡里,自食其力。梁鸿娶了同县孟家女儿孟光后,一起隐于山中,过着男耕女织的田园生活。每当梁鸿回家时,“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这就是“举案齐眉”的来历。

相敬如宾的典故来自《左传》。晋国大夫臼季奉命外出时,经过冀地,见前朝旧臣黄之子缺在除草。过了一会儿,缺的妻子把饭送来,恭恭敬敬地双手把饭捧给丈夫,丈夫庄重地接过来,毕恭毕敬地祝福以后再用饭。妻子在丈夫用饭时,恭敬地侍立在一旁等着他吃完,收拾餐具辞别丈夫而去。

应当说,孟光之妻和缺之妻都是比较幸运的人,因为他们选择的对象都是贤人。她们对丈夫“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都是出于对丈夫的敬慕,敬其为人,慕其才学。她们都是实在的女人,不善于把自己对丈夫的深情用语言表达出来,只是把爱倾注在日常生活的举手投足之间。

夫妻之间要不要敬重对方,尊重对方,相互敬重,答案是肯定的。但有人就说了,若相敬到如宾客,那就离谱了,也过于呆板了。更有人把这些同男尊女卑的思想联系在一起。这样想,恐怕太对不起古人了。

“举案齐眉”和“相敬如宾”是专门用来描写夫妻感情甚笃的词语,因此,我们必须注意这两个词的使用范围。

青眼白眼阮籍抛

这里所说的“青眼”与“白眼”,可不是医学上的“青光眼”和“白内障”这两种疾病。从常识上来说,眼眸斜睨,自然眼白为多,所谓不愿正眼一瞧者也;而凝眸视之,则会显现出“乌溜溜的黑眼珠”。

“青眼”与“白眼”的典故,与“竹林七贤”中的阮籍有关。《晋书·阮籍传》:“籍又能为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以白眼对之。及嵇喜来吊,籍作白眼,喜不怿而退;喜弟康闻之,乃赍酒挟琴造焉,籍大悦,乃见青眼。”讲的是阮籍的母亲逝世后,有不少名士前来吊唁。按理,人家在灵堂哭拜,阮籍应该陪着哭。可是来客中有个名叫嵇喜的,官位和名气都不小,阮籍却圆瞪着一双白眼看着他,表情木然。嵇喜见此状况,只好不高兴地走了;等到嵇喜的弟弟嵇康来吊唁时,阮籍马上迎了上去,“青眼有加”。

阮籍从小受父亲的教诲,胸怀大志,但当时魏国朝政由专横的司马父子把持,他十分灰心,经常与他的文学界朋友嵇康等人喝酒喝得大醉,对那些热衷于当官、追逐地位的人十分反感。因此,生性旷达桀骜的阮籍常常以眼睛当道具,用“青眼”、“白眼”看人,表达喜恶,完全不委屈自己的感情。他讨厌的人,即使是来向自己表示友好的,也给白眼,但若是自己喜欢的人,就用青眼。阮籍厌恶嵇喜而喜欢嵇康,原因在于嵇康和他一样,都是直率旷达的性情中人。

因此,现在人们常用“青眼有加”或者“青睐”来表示对人的赏识或者喜爱,用“白眼”表示对人的厌恶。比如,北宋诗人黄庭坚《登快阁》诗云:“朱弦已为佳人绝,青眼聊为美酒横。”鲁迅《哀范君三首》之一:“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其中爱恨好恶之意,亦表露无遗。

古已有之,陈子昂善于“炒作”

近些年来,“炒作”甚嚣尘上,手段和方法层出不穷,遂使人误以为“炒作”是一门新兴产业。其实,中国古人在自我炒作方面也不输后人,例如陈子昂。

据唐朝李亢专记世事之独异者的《独异志》所载,因为对未来抱有无限希望,毛头小伙子陈子昂从老家四川来到了长安。谁知,满腹才华的他却因无人赏识而在长安过了十年寂寂无名的痛苦时光,陈子昂为之郁闷不已。正当此时,恰巧有人在街头出售胡琴,要价昂贵。长安城里的豪贵之人频频赶去察看,但因为无法判定胡琴的价值而不敢贸然购买。陈子昂灵机一动,果断地筹钱将那把胡琴买回家中,他四处张扬,说自己精通胡琴,并与众人约定,将择吉日在自己家里为知音现场演奏。

吉日到时,长安城里众多知名人士纷纷前来欣赏。在大家的期待之中,陈子昂发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说。他说,我陈子昂创作了大量的诗文,在京城居住了这么长时间无人理睬,而对这把胡琴,各位却青眼有加。然而,在我看来,这件乐器只是下等乐工所制,我怎么会将它放在心上?说着,陈子昂将高价买回的胡琴高高举起,愤然摔在地上,胡琴当场寸断。在众人的错愕之中,陈子昂将自己的文章“遍赠会者”。结果可想而知:“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其作品《登幽州台歌》也迅速走红:“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陈子昂的这次自我炒作堪称经典,不久之后,他就被建安王聘为记室,后来又做了拾遗。连陈子昂都需要靠炒作出名,也就无怪乎今日之炒作极一时之盛了!

醉生梦死,冯小怜“玉体横陈”

历史上的冯小怜是一个尤物。她原是北齐皇后的侍女,能歌善舞,有高超的琵琶弹奏技术。北齐皇帝高纬一见惊艳,目为天人,心醉神驰,爱不释手,常祈愿与之生死一处。就连与大臣们议事的时候,高纬也习惯让小怜趴在自己怀里或把她放在膝上,经常把那些大臣羞得满脸通红。“独乐不如众乐”,高纬认为像小怜这样的美人,只有他一个人来独享,未免暴殄天物,于是,他让小怜玉体横陈在隆基堂上,只要能从口袋里掏出千金,什么样的男人都可前来一览秀色。

野心勃勃的邻居北周乘虚而入,在北周的大举进攻下,北齐覆亡。亡国之君高纬被掳至长安。唐代诗人李商隐叹道:

一笑相倾国便亡,

何妨荆棘始堪伤。

小怜玉体横陈夜,

已报周师入晋阳。

在李商隐众多佳作之中,这首诗并不出色,但它却因有醒目的“玉体横陈”意象而被后人反复吟咏。

因此,并不是哪一个女子随便躺在床上或者斜倚沙发就是“玉体横陈”。首先是要全裸,其次应该被放在一个地方并摆出一个不错的姿势专供外人欣赏,这样的身体才能称得上“玉体横陈”。同时,因为已是全裸,在“玉体横陈”之前再加上什么“一丝不挂”显然是多余的。

公道在人心,张俭望门投止

“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谭嗣同在临终前留在狱中的绝笔《狱中题壁》。以气势而论,这首诗在中国近现代诗歌史上,可称第一。那么,诗中的“望门投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望门投止”语见《后汉书·张俭传》:“俭得亡命,困迫遁走,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说的是东汉时,张俭曾出任山阳东部督邮。宦官侯览专权,他家里的人便依仗权势残害百姓,无恶不作。为此,张俭写信告发了侯览及其家人。但告发信没到皇帝手中就被侯览扣下了,从此侯览和张俭结了仇。

后来,侯览指使人向朝廷告密,说张俭私结党羽,图谋不轨,并下令逮捕张俭。张俭见官府人马来势汹汹,只好匆匆逃亡,看到谁家可以避难,就投在人家门下。因为当地百姓都知道张俭历来很正直,名声很好,都冒着风险收留他。

一天,张俭逃到鲁郡,投奔好友孔褒。孔褒不在,孔褒的兄弟孔融只有十六岁,热情地接待了他。张俭走后,官府闻讯赶来,逮捕了孔褒、孔融及他们的老母亲加以审问。孔融一家争着承担责任,闹得官府不知如何处置。由于大家的保护,朝廷始终没有抓到张俭,直到黄巾大起义爆发后,汉灵帝下令解除“党锢”,张俭才得以结束逃亡生活。

后来,人们便将“望门投止”引为成语,形容在急迫情况下,见有人家就去投宿,求得暂时的存身之处。现在一般用它作暂求安身之意,里边也含有急中生智、临机决断的意思。谭嗣同在诗中用这个典故,是设想逃亡中的维新派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救护,而后面的典故“忍死须臾待杜根”,则是自比东汉时要求临朝听政的邓太后还政于皇帝的郎中杜根。

才思如泉涌,祢衡文不加点

在中国古代文坛上,曾有过诸多有名的才子。他们文思敏捷,写下了很多名篇佳句,同时也为后人留下了诸多典故。

唐代诗人崔颢留下了著名的《黄鹤楼》一诗,其中有句“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一千古名句,点出了古代武昌人文景观的一处精华所在———鹦鹉洲。鹦鹉洲处在黄鹤楼下长江岸边,以中国古典文学中十分有名的赋体作品———祢衡的《鹦鹉赋》而知名。

祢衡(173—198),字正平,是东汉末年少见的才子,性格刚毅傲慢,狂放不羁。因拒绝曹操召见,操怀忿,然曹操又不忍杀之,便罚祢衡做了鼓吏。祢衡则当众裸身击鼓,反以《渔阳三鼓》辱曹操。曹操怒,欲借他人手杀之,便送与荆州牧刘表;仍不合,又被刘表转送与江夏太守黄祖。后因冒犯黄祖,祢衡终被杀。

祢衡少有才辩,长于笔札,孔融深为其文采折服。在江夏,黄祖的长子黄射在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他就叫祢衡写赋以娱嘉宾。祢衡揽笔而作,文不加点,辞采甚丽,这便是有名的《鹦鹉赋》。萧统曾这样评价祢衡:“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从此留下了“文不加点”这一典故。

所以,成语“文不加点”里的“点”是改动、修改的意思,整个成语是指写文章一气呵成,无须修改。现在很多人望文生义,以为“文不加点”中的点是“标点”之意,实在是可笑。如果知道了“文不加点”这个成语的由来,就不会用错了。更何况,中国古代典籍本来就是没有标点的。

千古痴情,尾生蓝桥抱柱

翻阅《史记》,见《苏秦传》有语:“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不由得想起两个成语,一是“尾生之信”,一是“尾生抱柱”,都喻指人坚守信用,不违约定之意。那么,尾生到底是什么样一个人,尾生抱柱又是为何呢?

庄子曾经用简短的话语概括过这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庄子·盗跖》)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流传的时间久了,便成了传奇。如果把时空倒转一下,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尾生翘首企盼的样子,也许会有些暗自着急,有“我等的人她不来”般的急切,有“我等到花儿也谢了”般的牢骚,但是他还是不肯离开。直到洪水淹没他时,他的眼光所指之处,应当还是那位女子来时需经之径。

在中国古代,人们非常重视追求人格的圆满。在期待中被洪水淹没的尾生,实在是信守承诺的贤者。尾生所抱的梁柱,也和他一道成为守信的标志。

历代文人对尾生多有褒扬之语。三国时嵇康在《琴赋》中写道:“比干以之忠,尾生以之信。”如《玉台新咏·古诗八首》中:“朝登津梁上,褰裳望所思。安得抱柱信,皎日以为期?”更有李白在《长干行》中慨叹:“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汤显祖在《牡丹亭》中有语:“尾生般抱柱正题桥,做倒地文星佳兆。”

后世有人考证,尾生所抱之桥位于陕西蓝田县的兰峪水上,称为“蓝桥”。自此,有了“魂断蓝桥”一说。只不过,看到如今新潮人士对感情的儿戏态度,比照尾生,倒叫人生出不少感慨。

至今讹传,孔明草船借箭

诸葛亮,字孔明,是三国时期蜀国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人们一提到他,便想起了《三国演义》中“三顾茅庐”、“草船借箭”、“七擒七纵”等故事。然而“草船借箭”之人并不是诸葛亮,而是孙权。

作为小说,《三国演义》第四十六回对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描写是极其生动的。小说中,诸葛亮借着满天大雾,把二十只战船开到曹军寨前擂鼓呐喊,曹操怕有埋伏不敢妄动,便派弓弩手放箭。结果,诸葛亮轻易地得到了十万多支箭,不仅挫败了周瑜的谋害,又直接削弱了曹操的军事力量。

《三国演义》作为一部历史小说,虽然突出了诸葛亮性格、品德、功业等的积极方面,但又过于夸大,把他描写成智慧的化身、忠贞的代表,并将其神化成了半人半神的超人形象。

据史料记载,“草船借箭”的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孙权与曹操两军相持一个多月没分胜负。一天,为了观察曹军动静,“权乘大船来观军,公(曹操)使弓弩乱发,箭着其船,船偏重将覆,权因回船,复以一面受箭,箭均船平,乃还。”孙权起初料不到船身会中这么多箭,弄得船要倾覆,他只是急中生智,设法让船身得到平衡。

罗贯中把“草船借箭”这件事从孙权移到诸葛亮身上,目的是为了突出诸葛亮的智谋而已。自从有了《三国演义》之后,人们就以它作为衡量、品评三国人物的标准,而且平民百姓家只知有《三国演义》而不知有《三国志》,是故“草船借箭”的主角便成了诸葛亮。

孔融小时了了,被讥“大未必佳”

在电视上,曾听证券分析师说了这样一句话:“小规模的投资组合能够取得这样成就,最多也不过应了‘小时了了’这句话!”从当时的语境来看,他的意思是“投资初期收益小”,但是“小时了了”可不是这样随便用的。

“小时了了”出自《后汉书·孔融传》。讲的是孔融十岁的时候,随父亲到了洛阳。时任司隶校尉的李元礼名气很大,孔融很想拜见,于是到李家门前,对看门的说:“我是李府君的亲戚。”看门人只好让他进去。见到孔融,李元礼问:“你和我有什么亲戚关系?”孔融回答说:“过去我的祖先孔子曾经拜您的祖先李聃为师,所以我和您是世世代代友好往来的亲戚关系。”李元礼和在座的宾客对这个孩童的话感到惊奇。过了一会儿,太中大夫陈韪也来拜访,得知孔融刚才说的话,陈韪随便说了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意思是说,小的时候很聪明,长大了未必很有才华。孔融岂肯在嘴巴上吃亏,遂反唇相讥:“我想陈大夫小的时候一定是很聪明。”陈韪被孔融的一句话难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后来人们便引用这段故事中的“小时了了”,来说明小孩子生性聪明,懂的事情很多。但因为下文有“大未必佳”一语,放在一起的意思又变成了:小时虽然很聪明,长大了却未必能够成才。因此,如果对他们的孩子用个“小时了了”,估计他们一定会很不高兴。

顾悦未老先衰,自嘲“蒲柳之姿”

说到“蒲柳之姿”,不得不提到东晋时期的顾悦。

顾悦性情爽朗,为人重义守信。扬州刺史殷浩请他做官,让他全权处理州内大小事务。感激于殷浩的知遇之恩,顾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起早贪黑,兢兢业业。长期劳累,严重地影响了他的健康,才30多岁就显得很老,满头白发。

有一次,顾悦因故谒见简文帝。简文帝得知他与自己年龄差不多大小,就问:“我们年纪相仿,你的头发为什么比我先白呢?”顾悦回答说:“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意思是说,水边柳树的资质差,一到秋天就凋零了;而松柏质地坚实,经历过秋霜反而更加茂盛。顾悦的回答,既没有直接谈到自己未老先衰的外貌,又趁机拍了皇上的马屁;再没有比顾悦更好的回答了,简直把马屁拍绝了,既明白晓畅,又比喻贴切。简文帝是什么人?他是皇上,同时他又是一个文人。顾悦投其所好,他的回答首先在文辞上博得了简文帝的好感,典雅得如同诗赋一般的语言,让简文帝感到飘飘欲仙。如果顾悦没有这么高的水平,或者直接回答:“臣日夜工作,操劳过度,以致华发早生。”皇上虽然会同情,但绝对不会开心———你顾悦累,我难道就不累了?若是顾悦打哈哈,随便说:“谁知道呢,它就白了。”虽然实话实说,但没有一点新意,说也是白说。

很多影视文学作品中,居然让那些妙龄少女说什么“贱妾蒲柳之姿,愿以身相许”之类的,实在是滑稽。未老先衰的模样,还敢拿出来自荐,岂不是吓倒一大片么?

萧郎原来是情郎

“公子王孙逐后尘,绿珠垂泪滴罗巾。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这是唐代诗人崔郊的传世之作。关于这首诗,还有一个很动人的故事。

崔郊的姑母有一婢女,生得姿容秀丽,与崔郊互相爱恋,后来婢女被卖给显贵于。崔郊念念不忘,思慕无已。一次寒食,婢女偶尔外出与崔郊邂逅,崔郊百感交集,写下了这首《赠婢》。想必那于也是性情中人,读到此诗,便让崔郊把婢女领去,于是传为诗坛佳话。

诗中最后两句很是经典,但崔郊何以自谓“萧郎”?若翻看《全唐诗》,便会发现,许多爱情诗中的女主人公所思慕的恋人都叫“萧郎”,唐以后的宋、清也都有这种用法,而唐以前则未见这种用法。那么,“萧郎”一词缘何被当作“情郎”来用?

一种说法缘于汉代刘向《列仙传》讲述的故事:“萧史者,秦穆公(嬴姓)时人也,善吹箫,能致白孔雀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日皆随凤凰飞去。故秦人为作凤女祠于雍宫中,时有箫声而已。”后遂用“弄玉”泛指美女或仙女;用“萧史”借指情郎或佳偶,又称“萧郎”。

一种说法是,“萧郎”原指梁武帝萧衍。《梁书·武帝纪上》:迁卫将军王检东阁祭酒,俭一见(萧衍),深相器异,谓卢江何宪曰:“此萧郎三十内当作侍中,出此则贵不可言。”这个萧郎,就是梁武帝萧衍,南朝梁的建立者,风流多才,在历史上很有名气。后多以“萧郎”指代女子所爱恋的男子。

庾信文章老更成

2005年,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回到了阔别五十六年的大陆。在一次讲话中,李敖说自己“人老,文章更老”。初听这话,许多人以为这是李敖的自谦之语,还有学者拿这句话来证明李敖的文章已经不行了。

其实,曾经说过500年来白话文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的他并不是难得地谦虚一下,要知道,文章的老乃是说文章老到、老练,杜甫就有“庾信文章老更成”的诗句。

庾信,是我国历史上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早年曾在南梁为官,梁武帝末年,侯景叛乱,庾信时为建康令,率兵防守朱雀航,战败。建康失陷,他被迫逃亡江陵,投奔梁元帝萧绎。元帝承圣三年(554年)他奉命出使西魏,抵达长安不久,西魏攻克江陵,萧绎被杀。他因此被强留在长安,历仕西魏、北周,官至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故又称“庾开府”。

庾信被强留于长安,内心非常痛苦,因为他从此永别了江南;同时从封建道德角度来看,不仅是屈事二姓,并且是在杀他“旧君”的鲜卑族政权做官,这是“失节”。再加上流离颠沛的生活,也给他的家庭造成了许多不幸。这些原因使他在出使西魏以后的思想及创作,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于经历独特,思乡情切,他的诗赋悲劲苍凉,清新隽永,《哀江南赋》、《小园赋》、《枯树赋》等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代表南北朝赋体文学的最高成就,他也因之成为南北朝文坛的泰斗。后人评价他“集六朝之大成,导初唐之先河”。初唐四杰之一王勃传诵千古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便是从庾信的《马射赋》“落花与芝盖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脱胎而来。

杜甫颇为佩服这位前辈,因而在《戏为六绝句》第二首中写道:“庾信文章老更成,凌云健笔意纵横。”

由此看来,李敖称自己的文章“老”,仍然是狂傲不减当年。

“慈母”曾是伤心事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这是唐诗中最为温馨的一首诗,在华语圈中家喻户晓。

我们太习惯于说“慈母严父”了,以至于我们自然地就认为“慈母”就是“慈祥的母亲”。其实,在中国古代,曾有个专门的称谓叫“慈母”,对于这个“慈母”来说,“慈母”之“慈”与“慈祥”无关,“慈母”本来是件伤心往事。

“慈母”最早出现于《仪礼》。《仪礼》对成为“慈母”的条件作了诸多令人张口结舌的限定:“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由此可知,不是随便哪个女人都可以成为慈母,也不是哪个儿子随便都可以拥有慈母。

要想成为慈母,下列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具有小妾身份;必须没有孩子或者不会生育(至少是没有生育男孩);更为关键的是,丈夫必须还有另外的妾,且这个妾恰好一命呜呼并正好遗留下一个男孩。在这些条件都具备的时候,还需要丈夫下达明确的指令:“你把这个死了母亲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起来吧!”知道了这些,我们在读到《仪礼·丧服》中“慈母如母”时,才不会感到过于突兀。所以,从词源的角度来说,“慈母”和“生母”的死亡有关,但和“慈祥”无关,“慈母”本来是一段伤心往事。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为《仪礼》所严格定义的“慈母”,其词义的内涵慢慢发生了演变,至少在唐代,“慈母”已经不再是一个专称。李白的诗中就有“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的句子,显然这里的“慈母”就不是《仪礼》中的“慈母”。

“胎教”自古不新鲜

“胎教”似乎是件新鲜事,是个新名词,然而,我国古代就有非常完整的胎教理论,并且“胎教”这个名词也是古人创造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胎教的国家。在二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中,就有关于“胎病”的论述。《大戴礼记·保傅》对于胎教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太史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比及三月者,王后所求声音非礼乐,则太师瑟而称不习;所求滋味者非正味,则太宰倚斗而言曰:不敢以待王太子。”据《史记》记载,中国古代第一个对孩子进行胎教的是周文王的母亲太任,效果似乎还不错,周文王生下来非常聪明。文王的孙子周成王也是接受过胎教之后而生,长大后也是智力超常。周朝就是这样用胎教的方法来培养一代代的理想接班人。到了汉代,各种书籍中出现了大量胎教的内容,初步形成了胎教学说。宋代名医陈自明在《妇人大全良方》中就有专篇“胎教论”。贾谊《新书》也有专门的《胎教》篇。《颜氏家训》也记载了相关的内容:皇后怀孩子三个月时,就要搬出皇宫,让她住在别宫里,眼不看不该看的东西,耳不听不该听的东西,所听音乐和所嗜口味等,都要按礼仪进行节制。到了明代,胎教学说更进一步完善和全面。清代陈梦雷等人把历代胎教学说汇集一起,立为“小儿未生胎养门”。

古人还曾这样总结过:“训子须从胎教始,端蒙必自小学初。”真可谓,“胎教”自古不新鲜。

古人不敢自称“我”

古人有很多第一人称的代词,譬如吾、余、予、我,但在社交场合或者是公共场合,真正自称为“我”、“吾”、“余”的,却是少之又少。在古代,公开自称“我”、“余”甚至会被大家讥为不懂礼仪。

据考证,至少从晋朝开始,各级官僚已经不习惯于用第一人称代词来指代自己了,他们热衷于自称“下官”来显示自己的谦卑。唐人虽然旷达,但在相互交往之时依然羞于自称“我”,而是用略显青涩的“小生”来指代自己。宋朝则再进一步,那时的官僚喜欢自称“卑职”,普通人则更愿意自称“晚生”。

当然,也有人不循此例。《梦溪笔谈》卷十八就记载了这样一个人,此人姓许,他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用谦称,什么“小生”、“晚生”统统与他绝缘:贾魏公为相日,有方士姓许,对人未尝称名,无贵贱皆称“我”,时人讥称其为“许我”。此人言谈颇有可采,然傲诞,视公卿蔑如也。公欲见,使人邀召数四,卒不至。又使门人苦邀致之,许骑驴,径欲造丞相厅事。门吏止之,不可,吏曰:“此丞相厅门,虽丞郎亦须下。”许曰:“我无所求于丞相,丞相召我来,若如此,但须我去耳。”不下驴而去。门吏急追之,不还,以白丞相。魏公又使人谢而召之,终不至。公叹曰:“许市井人耳。惟其无所求于人,尚不可以势屈,况其以道义自任者乎。”不论面对何人,这位许姓老兄都敢自称“我”,这在当时居然引起轰动。从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当时人们看来,能自称“我”是多么惊天动地的一件事情。这也反衬出,自称“我”是多么难得,以至于一个人可以因为自称“我”而被传扬一时。

“内子”专指你夫人

在网上曾看到一个自称“老男人”的网友发的帖子,内容大致如下:该网友的“内子”今年18岁,即将参加高考,因为心中无底,特意将自己“内子”的生辰八字公布了出来,请求高手依据生辰八字作一预测,看自己的内子能否金榜题名。

此网友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他弄错了一个词,那就是,他以为自己的儿子就是自己的“内子”。

根据约定俗成的理解,“内子”不是儿子,而是妻子。“内子”是丈夫在别人面前提到自己的妻子时用的一个谦词,和这个词同义的还有“贱内”、“拙荆”、“糟糠”等,这些称呼的意思接近于今天的“爱人”、“夫人”、“老婆”、“老伴”……需要补充的是,今天,我们经常把自己的妻子称为“太太”,而“太太”一词在古代却是敬称。尤其是明清两代,“太太”专指一、二品官员的妻子,一般人的妻子是不能被称为“太太”的。和今天的“爱人”、“老婆”等称呼相比,“内子”少了一份肉麻,多了一份谦逊。因此,也可以说,古人比今人更像谦谦君子。只是这份涵养和谦逊,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以至于我们都忘记了我们的先人曾经还那么谦虚过。

和“内子”这个词相对的是“外子”,是妻子用来称呼丈夫的。当然,因为古时,妻子很少有自己独立社交的机会,“外子”这个词被派的用场也就相对少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外子”和“内子”,都不是指儿子。

“岳父”原来是敬称

不知从何时起,大家已经越来越习惯于称呼岳父为爸爸了,似乎喊“岳父”显得疏远,只有称呼岳父为爸爸才能显得更加尊敬,更加亲切,更加和妻子一心一意。有时,因为到底叫不叫“爸爸”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殊不知,“岳父”一词其实比“爸爸”一词更含有敬意。如果知道岳父一词的来历,我们就会发现,岳父一词里面包含着一种特殊的尊敬在里面。

关于“岳父”一词的由来,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古代,帝王常登临名山绝顶,并在山顶堆土为坛祭天,是为“封”;除地为坛而祭地,是为“禅”,二者合称“封禅”。改朝易代,帝王即位,常行“封禅”之礼,以报天地之恩。“封禅”对于每一个王朝来说,都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历来都很受统治者的重视。史书记载了大量这类事例。由于泰山被视为“五岳独尊”,所以也就成了“封禅”之地的首选。

在唐玄宗李隆基的一次泰山“封禅”中,中书令张说做“封禅使”。“封禅使”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权力,于是,张说借机把自己的女婿郑镒由九品超拔为五品。唐玄宗察觉此事之后,曾当面质问过郑镒,弄得郑镒面红耳赤,无言以应。在旁边的同僚黄幡绰含沙射影地讥笑道:“此乃泰山之力也。”玄宗对于张说的徇私大为不悦,不久就把郑镒降回了九品。后来此事传到了民间,时人认为郑镒之妻父虽然有徇私之嫌,但其对自己女婿的感情却不可谓不深,于是人们就把妻父称“泰山”。又因泰山乃五岳之首,又称为“岳父”。同时,也把妻母称为“岳母”。

因此,“岳父”这个名词,包含了一段特殊的典故。对妻子的父亲称“岳父”还是“爸爸”用不着大费周章,一个正式,一个亲切,但尊敬与否,关键要看对待老人是不是有发自内心的真诚。

“劳燕”最惯是“分飞”

第一次见到“劳燕”这个词是多年之前,那时,高考在即的我们是如此惴惴不安。面对不可知的未来,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情绪。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有一天,教室的黑板突兀出现的“劳燕纷飞”四个字一下子就深深打动了我。该毕业了,我们这群“辛劳的燕子”将被高考惊起,纷纷飞去,落下一地羽毛。

后来我飞到了一所大学的中文系,当读到“东飞伯劳西飞燕,黄姑织女时相见”的诗句时,我才知道了自己从前的误读。

原来,“劳燕”代指伯劳和燕子两种鸟类,“劳”是伯劳的简称,和“辛劳”无关。“劳”和“燕”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去,因此,它们的姿势是“分飞”而不是“纷飞”。

伯劳俗称胡不拉,是食虫鸟类,大都栖息在丘陵开阔的林地,为我国较为常见的鸟类。因为较常见,所以在古诗中出现得较多。和伯劳一起走进诗里的还有燕子。譬如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当伯劳遇见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认,共同构成了全新的意思,在传统诗歌的天空下,伯劳匆匆东去,燕子急急西飞,瞬息的相遇无法改变飞行的姿态,因此,相遇总是太晚,离别总是太疾。东飞的伯劳和西飞的燕子,合在一起构成了感伤的分离,成为了不再聚首的象征。

“先喝为敬”有渊源

在社交场合尤其是晚宴、午宴之时,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社交辞令就是“先干为敬”。有些人也许以为这是现代人的发明,其实不然,“先干为敬”的劝酒方式是从传统文化里延伸出来的,堪称源远有自。

古人居所一般都是堂室结构,这种建筑有堂有室。堂在前,室在后,堂大于室。堂室之间,隔着一堵墙,墙外属堂上,墙里属室内。堂上不住人,是古人议事、行礼、交际之所在。举行礼节活动时,室内以东向为尊,即席上最尊贵的人面东而坐;堂上则以南向为尊,最尊贵的客人南向而坐。按照这种尊卑长幼排序坐好之后,酒席就可以开始了。

喝酒时,主人必须先于客人饮酒,是为“献”。这种礼俗起源很悠久,主人先饮,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里无毒”,可以放心饮用之意(这一点,与通过握手表明双方手里都没有暗藏凶器的思路很接近)。主人饮过之后,客人亦须饮酒以回敬主人,是为“酢”,亦称“报”。之后,主人为劝客人多饮,自己必先饮以倡之,是为“酬”。客人在主人饮过之后也举起酒杯畅饮,是为“应酬”,即以此回应主人的厚意。

这样的礼俗慢慢延伸下来,就是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先喝为敬”。现在人们在酒宴间也都是先进酒于宾为敬,为了劝客人饮酒,主人常自己先干一杯。这也许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之具体而微的体现吧。

知道了这样的规矩,我们不仅知道了“应酬”的来历,对于我们在酒席之上如何应对才不失礼貌也会有所帮助。

“五服”并非五件衣

“五服”这个词在现代汉语里出现的频率虽然不算太高,但在传统文化里,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词。

“五服”本身又是一个词义十分复杂的词。它可以作为计量单位。作为计量单位用的时候,王畿之外,每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分别称为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同时,五服也可以指礼仪中的“吉服”和“凶服”。吉服之五服,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之服装样式。而凶服之“五服”是丧服的五种依亲疏差等分出来的五等服装。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需要服丧。亲者丧服重,疏者丧服轻。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就是所谓的五服:1,斩衰,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3,大功,用粗熟布为丧服。4,小功,用稍粗熟布为丧服。5,缌麻,用稍细熟布为丧服。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五服”之外,基本上就不用再穿丧服了。因此,“五服”在实际上也代表了血缘的亲疏远近。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农村的很多地方,依然保留着“五服”这种说法,只是这种说法更偏重于指家族血缘关系的远近。譬如,有时人们说自己和另外一个人的关系时,往往这样说,我们两家已经出了“五服”。这意思也就是说,他们拥有共同的祖先至少已经是五代之前了。

“冠冕”并不皆“堂皇”

“冠冕堂皇”是一个成语,比喻外表很体面然而实际并不如此。但在古代,“冠”和“冕”二者的词义所指并不太一样。

帽子古代称首服,“冠”在古汉语里第一个意思就是首服的通称。古时,人的社会身份不一样,“冠”也就不一样:庶人戴的为缁布冠。缁为深黑色,缁布冠就是深黑色的布所制的帽子。而大夫和士戴的是玄冠,用黑缯制成。玄也是一种颜色,是浅黑色。冠的第二个意思是冠礼。冠礼是男子的成人礼,士二十而冠。

与冠相比,冕的地位要高得多,冕为首服之最尊者。冕的大致规格如下:上面是木板,木板外包麻布,上面是黑色,下面是红色。一般来说,只有天子、诸侯、卿大夫才有资格戴冕。

因此“冠冕”虽然连用,但二者却有严格的区分,冠和冕内部又有很多差别,所以冠冕并不皆堂皇。

“此致”乃到此结束

几乎所有识字的中国人都写过信,几乎所有写过信的人都会用“此致”、“敬礼”作为结束语。“敬礼”的意思比较明白,“此致”到底什么意思,“此致”和后面的“敬礼”到底是什么关系,却是众说纷纭的问题。其实,这是从古文传承下来的一种用法。这里的“此”,其作用在于概指前文,而“致”字在这里的意思是“尽”、“结束”,“此”、“致”连用,表达的意思是“我要说的事情到这里已经说完了”。

理解了“此致”的意思,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下发通知的公文末尾要用“此通知”,发布命令的公文时末尾要用“此令”……所有这些,其实都是煞尾语。

所以,从惯例上讲,信件的结尾,“此致”和“敬礼”都必须单独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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