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唯一没有中断过的国家,历史是非常悠久的,这其中的历史事件、故事、人物和文化也是非常多,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讲关于长孙皇后的《女则》,都写了些什么这一内容。
长孙皇后的《女则》,都写了些什么
《女则》书中记载了许多古代女子的卓越事迹,据称书卷有十卷、二十卷、三十卷等版本。这本书是长孙皇后采集古代妇女的事迹,并加上自己的评注,用于时刻提醒自己如何做好皇后的一部评论集。
然而宋以后,《女则》这本书却失传了。有些人误认为《女则》的内容与后来的《女诫》等倡导三从四德的书籍相同,但事实并非如此。明朝的仁孝皇后徐氏的作品《内训》中明确提到:“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
长孙皇后以古代女子为范本,通过采集她们的事迹来教育自己。这些卓越的女子们用自己的行为彰显了女性的优秀品质和能力,成为榜样。《女则》中的内容恐怕无法想象,因为我们失去了这本书。但可以想象,这本书中将汇聚着许多古代女子的事迹,她们用勇敢、智慧和坚韧的品质让世人刮目相看。
《女则》作为一部评论集,不仅仅只是记录了这些事迹,长孙皇后还根据自己的观点对这些事迹进行了评注。这些评语可能是对古代女子的赞美,也可能是对她们的警戒和反思。这些评注也成为了她自己做好皇后的指导原则,时刻提醒着她应有的行为和态度。
然而尽管《女则》是长孙皇后的心血之作,但在宋朝之后,这本书却失传了。而后来出现的《女诫》等书籍倡导女性三从四德的观念,与《女则》的内容并不相同。明朝的仁孝皇后徐氏在《内训》中明确指出,《女宪》和《女则》只是空有其名而已。
因此可以认为《女则》作为一本关于古代女子事迹的评论集,在明朝之后被淡忘了。虽然我们无法亲眼目睹这本书的内容,但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文献和历史记载去了解古代女子的卓越事迹。这些女子们的勇气、智慧和品德将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景仰。
有些人认为《女则》的内容与后来的《女诫》等倡导三从四德的书籍相同,事实则不然,明朝仁孝皇后徐氏作品,“以教宫壸”的《内训》白底黑字提到:“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
《旧唐书》很明白地定义了长孙皇后所著《女则》的内容:“撰古妇人善事,勒成十卷,自为之序。”显然长孙皇后的《女则》不是女性的行为规范。
《明●徐皇后●内训●原序》:然古者教必有方,男子八岁而入小学,女子十年而聴姆教。小学之书无传,晦庵朱子爰编缉成书,为小学之教者始有所入。独女教未有全书,世惟取范晔《后汉书》曹大家《女戒》为训,恒病其略。有所谓《女宪》、《女则》,皆徒有其名耳。
《明实录太宗实录●卷七十七》:(永乐六年三月)○戊午,常宁公主薨。主,上之第五女。淑慧恭慎,动止有礼,通《孝经》、《女则》、《列女传》。下嫁驸马都尉沐昕。逾执恭俭,惇妇道。薨年二十三 。上深悼之,赐祭。皇妃、皇太子、皇太子妃、诸王、王妃、各公主皆祭。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常宁公主,下嫁沐昕,西平侯英子。主恭慎有礼,通《孝经》、《女则》。永乐六年薨,年二十二。
《旧唐书●长孙皇后传》:又著论驳汉明德马皇后, 以为不能抑退外戚,令其当朝贵盛,乃戒其龙马水车,此乃开其祸源而防其末事耳。
[【 宋●郑樵《通志略●艺文略●第三》】:《内训》,二十卷(辛德原、王劭等撰)。《妇人训诫集》,十卷(徐湛之撰)。《娣姒训》,一卷(冯少胄撰)。《女则要录》,十卷(唐长孙皇后撰)。
《记篡渊海●卷八十一◎阃仪部》:识见。长孙皇后素好读书,常与上从容商畧古事,因而献替裨益弘多。上或以非罪谴怒宫人,后亦阳怒,请自推鞠,因命囚系,俟上怒息,徐为申理,由是宫壶之中刑无枉滥。上得疾,累年不愈,后侍奉,昼夜不离侧,常系毒药于衣带,曰:“若有不讳,义不独生。”后素有疾,太子言于后曰:“医药备尽,而疾不瘳,请奏赦罪人及度人入道,庶获冥福。”
后曰:“死生有命,非智力所移。若为善者有福,则吾不为恶;若其不然,妄求何益?”及疾笃,与上诀曰:“妾于陛下不豫之日誓以死从,乗舆不能当吕后之地耳。”己卯,崩于立政殿,长孙后尝采自古妇人得失事为《女则》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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