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和赵明诚琴瑟和弦

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李清照18岁,与时年21岁的太学生赵明诚在汴京成婚。据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云:“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当时李清照之父作礼部员外郎,赵明诚之父作吏部侍郎,均为朝廷高级官吏。

李清照夫妇虽系“贵家子弟”,但因“赵、李族寒,素贫俭”,所以,在太学读书的赵明诚,当初一、十五告假回家与妻子团聚时,常先到当铺典质几件衣物,换一点钱,然后步入热闹的相国寺市场,买回他们所喜爱的碑文和果实,夫妇“相对展玩咀嚼”。古老神秘的碑文,把他们引向遥远的历史年代,带给他们一种特有的文化艺术享受,使他们仿佛置身于无忧无虑的远古时期,因而“自谓葛天氏之民也”。

后两年,赵明诚进入仕途,虽有了独立的经济来源,但夫妇二人仍然过着非常俭朴的生活,且立下了“穷遐方绝域,尽天下古文奇字之志”。赵家藏书虽然相当丰富,可是对于李清照、赵明诚来说,却远远不够。于是他们便通过亲友故旧,想方设法,把朝廷馆阁收藏的罕见珍本秘籍借来“尽力传写,浸觉有味,不能自已”。遇有名人书画,三代奇器,更不惜“脱衣市易”。

然而,他们的力量毕竟有限。一次,有人拿了一幅南唐画家徐熙的《牡丹图》求售,索钱20万文。他们留在家中玩赏了两夜,爱不释手。但是,计无所出,只好恋恋不舍地归还了人家。为此,“夫妇相向惋怅者数日”。新婚后的生活,虽然清贫,但安静和谐,高雅有趣,充满着幸福与欢乐。

可惜好景不长,朝廷内部激烈的新旧党争把李家卷了进去。李清照出嫁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七月,其父李格非被列入元祐党籍,不得在京城任职。其时被列党籍者17人,李格非名在第五,被罢提点京东路刑狱之职。九月,徽宗亲书元祐党人名单,刻石端礼门,共120人,李格非名列第二十六。而在同一年,赵挺之却一路升迁,六月除尚书右丞,八月除尚书左丞。为救父之危难,李清照曾上诗赵挺之。

对此,张尝谓:“(文叔女上诗赵挺之)救其父云:‘何况人间父子情’,识者哀之。”(《洛阳名园记》序)晁公武亦云:“(格非女)有才藻名,其舅正夫(挺之字)相徽宗朝,李氏尝献诗云:‘炙手可热心可寒’。”(《郡斋读书志》)惜均未奏效。被罢官后的李格非,只得携眷回到原籍明水。

朝廷党争愈演愈烈,李格非“元祐党人”的罪名竟株连到李清照身上。崇宁二年(1103年)九月庚寅诏禁元祐党人子弟居京;辛巳,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为婚姻。”(《宋史》卷十九《徽宗本纪》)崇宁三年(1104年),“夏,四月,甲辰朔,尚书省勘会党人子弟,不问有官无官,并令在外居住,不得擅自到阙下”(《续资治通鉴》卷八十八)。据此,李清照与赵明诚这对原本恩爱的夫妻,不仅面临被拆散的危险,而且偌大的汴京,已经没有了李清照的立锥之地,不得不只身离京回到原籍,去投奔先行被遣归的家人。

政治风云变幻,世事翻覆莫测。崇宁四年(1105年)暮春,赵挺之始除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六月,“(因)与(蔡)京争权,屡陈其奸恶,且请去位避之”,遂引疾乞罢右仆射(《宋史·赵挺之传》)。仅仅过了半年多,崇宁五年(1106年)二月,蔡京罢相,赵挺之复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与此同时,朝廷毁《元祐党人碑》,继而大赦天下,解除一切党人之禁,李格非等“并令吏部与监庙差遣”(《续资治通鉴拾补》卷二十六),李清照也得以返归汴京与赵明诚团聚。

但是,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年)正月,蔡京又复相,无情的政治灾难又降到了赵氏一家头上。三月,赵挺之被罢右仆射后五日病卒。卒后三日,即被蔡京诬陷。家属、亲戚在京者被捕入狱,因无事实,七月狱具,不久即获释。但赵挺之赠官却被追夺,其子的荫封之官亦因而丢失,赵家亦难以继续留居京师。李清照只好随赵氏一家回到在青州的私第,开始了屏居乡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