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立庵(1879~1962)名建章,字立庵,陕西凤县人。抗日战争期间,他任凤县兵役协会委员;建国后,任凤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和政协委员。
- 中文名
- 窦立庵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
- 出生地
- 陕西
- 出生日期
- 1879
- 逝世日期
- 1962
- 性别
- 男
人物简介
窦立庵1879年生于陕西凤县,幼年苦读四书五经,1898年考取秀才,宣统己酉(1909)拔贡。1906年,他在陕西省师范学堂毕业后,任凤县高等小学堂教员、堂长;1911年任凤县学务局局长、校长;1912年和1915年先后任宜君县、清涧县知事;1927年任八十一军军部秘书长;1929年任合阳县县长;1930年回凤县。先后任私塾教员、县政府秘书、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兵役协会委员。1944年被选为临时参议会议长。曾与翟象仪、赵廷壁等撰修民国《凤县志》稿。
窦立庵饱读诗书,知识渊博,诗文兼长,工书法,善颜体。任教20余年,诲人不倦,为本县培育了不少人才,声望很高。他为官清廉,一尘不染。公余,常潜心研究中医,博览各家著作,对《伤寒论》造诣尤深。1945年卸任家居,习医为业,服务桑梓。他临床辨证精微,立方严谨,治好了不少疑难症。周围群众患病,随请即往。给贫苦人医病,分文不取。他生活俭朴恬淡,曾自作联语云:“令尹三为如醉梦,长沙一卷漫消磨”。在70岁自咏诗中写道:“孟云人乐父兄贤,教子读书理本然,愧我清风空两袖,临冬儿辈衣犹单”,足见其为官清白、廉洁。
英雄事迹
窦立庵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异常痛恨。民国初年,省署派他往延安查处教案。当时帝国主义分子,把中国人打死外国教徒一事,说成是因仇教而杀。蛮横地要中国人偿命,并要该县知事扯纤送殡,地方绅士披孝吊祭。他对此苛刻要求深表愤慨。以大量事实,据理争辩,终将此案死因定为误伤致死。
抗日战争期间,他任凤县兵役协会委员,鼓励青年踊跃从军,奔赴疆场。在各种群众集会上演说,宣传抗日,动员大家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共赴国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任凤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和政协委员期间,虽年事已高,步履艰难,仍坚持参加会议,为地方建设献计。晚年生活困难,政府定期发给生活费补助。他常说:“我老了,不能为人民办事了,很觉遗憾,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儿子,好好为人民服务”。
窦立庵晚年瘫痪,1962年病逝,年8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