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一岑,教授。江西万载人。1916年毕业于北京汇文大学文科。1928年获德国杜宾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央大学、暨南大学、贵阳医学院、蓝田师范学院、中山大学教授。建国后,历任中山大学师范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长期从事实验心理学与心理学史的教学与研究。著有《苏俄新兴心理学》、《现代心理学概观》,撰有论文《论心理学中的自然主义--评格式塔学派的物理主义》。
- 中文名
- 郭一岑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
- 出生日期
- 1894年9月6日
- 逝世日期
- 1977年3月1日
- 职业
- 心理学家
- 毕业院校
- 北京文汇大学
- 主要成就
- 1937年出版《现代心理学概观》
个人简介
郭一岑(Guo Yi Cen 1894?1977)笔名柯一岑、郭鸿立,中国现代心理学家。
1894年9月6日生于江西省万载县,1977年3月1日卒于北京,终年83岁。1916年毕业于北京文汇大学,1922年赴德国留学,先后在柏林大学、蒂宾根大学攻读心理学,1928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南京中央大学、上海暨南大学、贵阳医学院、蓝田国立师范学院、广州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心理学会理事、《心理学报》编委。 中国现代心理学家。中国心理学家、广州中山大学校务委员舍委员兼师范学院院长(1951年)等。他是中国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老战士。代表作有《苏俄新兴心理学》。
1916年毕业
1916年毕业于北京文汇大学,1922~1928年留学德国。1922~1923年在柏林大学,1923~1928年在蒂宾根大学学习心理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南京
中央大学,上海暨南大学、贵阳医学院、蓝田国立师范学院和广州中山大学教授,《东方杂志》教育栏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山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心理学会理事、《心理学报》编委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山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心理学会理事、《心理学报》编委等职。
1934年编译
1934年编译.巴甫洛夫、科尔、科尔尼洛夫和..别赫捷列夫、别赫捷列夫的论文,以题名《苏俄新兴心理学》一书出版。这是中国介绍苏联心理学较早的一本译著。
1937年出版《现代心理学概观》
1937年出版《现代心理学概观》,书中强调哲学对心理学的影响,并引证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的话,指出在科学工作中要防止做“最坏的哲学的俘虏”;指出心理学“随时代而转变”,应“将全部心理学史和全部社会发展史对照地检查”。
主张理论
郭一岑主张心理学的辨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强调心理学应以具有特殊性的人类本身作为研
究的对象。1934年编译H.n.巴甫洛夫,K.H.科尔尼洛夫和D.M.别赫捷列夫的论文,以题名《苏俄新兴心理学》一书出版,这是中国介绍苏联心理学较早的一本译著。1937年出版的《现代心理学概述》是我国较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研究心理学和心理学史的著作。这是中国较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研究心理学和心理学史的著作。
主要著作
《遗觉之研究》(1930),《内分泌研究对于心理学的关系》(1930),《生理的欲望》(1935),《批评詹姆斯的自然主义》(1959),《从人的心理实质看心理学的科学性质》(1959),《论心理学中的自然主义--释格式塔学派的物理主义》(1962)。
个人经历
1922年9月,郭一岑“粤白费留德,先后在柏林大学、杜宾大学攻读心理学,获哲学
博士学位。1928年9月回国。1928年10月一1931年7月,在南京中央大学任心理学教授。1929年在南京参加测验学会(发起人)和中国心理卫生学会(发起人被选为理事)。1933年参加中国心理学会(发起人被选为理事)。1941—1946年,在湖南兰田园立师范学院任教授。1948—1949年在中山大学心理研究所工作,带三名研究生。1951年任广州中山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兼师范学院院长、广州科联筹委会副主席,后调北京师范大学任教授、校务委员兼教育系心理学教研室主任。曾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心理学报》编委。
郭一举是一位唯物主义的心理学家。早在1928年,他在归国途中,在莫斯科见到了苏联心理学家柯尔尼洛夫。他十‘分赞赏柯氏以辩证唯物主义来解决心理学问题的新观点。1934年,郭一举将柯氏的论文泽稿和介绍巴甫洛夫、别赫捷列夫的文章收集在一本名为《苏俄新兴心理学》的专著中,出中华书局出版。这是中国最早介绍苏联心理学的译著。
发表的重要论文
1935年郭一举发表“旧心理学之崩溃与新心理学之建立”一文,后扩入为专著《现代心理学概观》,于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中国最早用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指导心理学研究的名著。他剖析现代心理学的特征有六:1、由主观而客观,2、由分衍而综合,3、由横的解剖而纵的追溯,4、内量的测量而质的探求,5、由静的而动的,6、由普遍而差异。他展望“心理学之将来”时指出:11J11理学必须是新哲学的(即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一一作者注),21JLl理学必须是人类的,31JLl理学必须是社会的。这些见解,正击中西方心理学在基本理论上的要害,至今仍有重要参考价值。
1959—1962年间,他发表的重要论文有:“从人的心理实质看心理学的科学性质”(1959年)、“批判詹姆士的自然主义”(1962年)、“论心理学中的自然主义——评格式塔学派的物理主义”(1962年)。他指出:“自从所谓实验心理学进入现代科学领域以来,尽管在它的发展道路中也吸收了一些先进科学的成果,但由于没有能彻底摆脱唯心主义或机械主义的渴绊,它就不免走不少弯路,把自己的进步延迟了。”现在看来,他强调人的心理的社会性,强调心理学的方法论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为准绳,是非常正确的。
学术观点
郭一岑历任南京中央大学、上海暨南大学、蓝田国立师范学院、广州中山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1934年曾编译《苏俄新兴心理学》,该书是中国最早介绍苏联心理学的译著之一。1937
年编著的《现代心理学的概观》一书共分五章:一、导言;二、心理学之史的回顾;三、现代心理学的特征;四、现代心理学的主要派别;五、心理学之将来。 郭一岑教授在批判西方现代心理学派别在立足点上的二元论与机械唯物论的通病后,高瞻远瞩地指出:1,“心理学必须是新哲学的”(即辩证唯物主义);2,“心理学必须是人类的”,强调人类作为和动物行为不仅量上的差异,是有本质之不同;3,“心理学必须是社会的”,(1)人类的行为是随社会而发展,(2)社会关系决定人类的行为,同时我们对于人类作为的考察不可忽略了他的历史性。郭一岑根据以上的研究原则,极力主张心理学应该是一门社会科学。有人会说社会科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心理意识虽然就其形式内容各方面来说是由社会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但是否就可因此而称为社会现象?他的答复是肯定的。因为社会现象原是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现象。这种现象有的属于基础的,如经济现象;有的属于上层建筑的,如政治法律等等现象;但也有在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外的社会现象,如语言现象,这种现象是由人与人在生产劳动的需要中而产生的。人的心理意识应属于这类社会现象,因为人的心理意识是在人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它反映了社会,同时又作用于社会,它反映了自然,同时又作用于自然,因而影响于社会的生产。这显然是一种社会现象,因而心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这样,也许有人会担心:如果心理学是社会科学,岂不要把脑的研究排斥于心理学之外,岂不会走上否定脑是心理的器官的唯心主义的道路?他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因为心理学之所以为社会科学,是由心理学的实质决定的,它不仅不排斥人脑的研究,而且还要研究人脑如何反映客观现实,如何作用于客观现实。正如语言学尽管是一门社会科学,它并不排斥研究人的发音器官,他坚持认为,人脑不只是一块纯粹的自然物质,而是社会性的实体;在研究人脑的反映机能时决不能脱离人的社会生活条件。
郭一岑的主要著作有:《遗觉之研究》(1930)、《内分泌研究对于心理学的关系》(1930)、《生理的欲求》(1935)、《从人的心理实质看心理学的科学性质》(1959)、《批判詹姆斯的自然主义》(1962)、《批判格式塔心理学的自然观》(196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