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贤个人资料

姜维贤(1903—1942),字亮如,原籍瑞安,幼时随父迁居嘉兴县。杭州政法大学毕业。时适值国共第一次合作,于1927年春参加国民党,任嘉兴县党部执行委员。1930年起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在嘉兴集街开设律师事务所,同时创办《嘉兴民报》。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姜维贤被推为嘉兴县抗敌后援会委员、救国公债劝募委员。姜维贤创建的嘉属游击队1939年4月调往浙东整编。1942年2月4日冒险赴任抵洪家港沈葆忠家暂住,正拟开展工作,不意被日军侦知,突遭包围,家属和随从人员当场被害,维贤被俘,拒绝敌人招降,英勇就义。

中文名
姜维贤
国籍
中国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03
逝世日期
1942
性别

个人简介

姜维贤(1903—1942),字亮如,原籍瑞安,幼时随父迁居嘉兴县。杭州政法大学毕业。时适值国共第一次合作,于1927年春参加国民党,任嘉兴县党部执行委员。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受国民党右派影响,一度担任嘉兴县党部清党委员,参加“清党”,后又被当权的国民党派系排挤。1930年起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在嘉兴集街开设律师事务所,同时创办《嘉兴民报》,报道工商界信息。常参加社会活动,又曾参加帮会组织,社会联系广泛,故当时虽脱离政界,仍为上层社会名流。

人物生平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姜维贤被推为嘉兴县抗敌后援会委员、救国公债劝募委员。11月5日,日本侵略军从杭州湾金山嘴、全公亭等处登陆。嘉兴国民党二区专署撤走时,专员杜伟命姜维贤在敌后组织抗日游击队。嘉兴沦陷后,避居新社寺老家,将家属送往浙东义乌,只身留在乡里。拒绝日伪利诱,秘密筹组抗日武装,联络各方抗日人士,集聚枪支,竖起抗日旗帜。1938年3月经挺进嘉兴地区的国民党第二十八军六十二师委任,姜部称为嘉属义勇军。4月20日,姜部集合于嘉兴凤桥镇小学广场,公开宣布成立嘉属义勇军第一总队,任总队长。以凤桥镇和新社寺为部队活动中心,总部设于吕搭港桥,下辖5个大队,分别活动于嘉兴县凤桥、新篁、王店、钟埭、余贤及海盐县沈荡、澉浦甪里堰,海宁县袁花、黄湾一带。

游击队的成立

姜维贤创建的嘉属游击队从组成起至1939年4月调往浙东整编,在协助游击政权锄奸清匪、保卫乡里方面起了作用,并不断配合国民党军六十二师、独立四十五旅、浙江省抗卫团第五支队等部作战。在抗击日伪的战斗中,配合六十二师三七二团一度收复海盐县城,使黄湾以北,硖石以东,嘉兴、平湖以西连成一片海北抗日根据地,并与浙东隔海相通。1938年6月,侵驻嘉兴日军进犯嘉属抗日中心凤桥镇,维贤亲率部队与六十二师一部配合,在平湖塘畔的十八里桥狙击来犯之敌,击退日军向桥头的多次冲锋,激战持续一昼夜,敌我伤亡各数十人。义勇军第四大队活动于嘉兴至平湖公路北段,经常破坏九里亭—焦山门—新丰一带的公路和沿路电话线,堵塞各处主要河道,伏击往来于嘉平的日艇,使日军水陆交通和电讯时常受阻。日军于新丰西龙港桥东首公路处驻守一小队日兵,日夜巡逻,维贤令大队附伍良弼指挥,分兵三路实行围攻,迫使日军渡河逃窜,终于拔除了日军据点。义勇军在东栅、凤桥、新篁等镇,还先后击毙汉奸维护会的头目多人。8月下旬,姜部受命前往金华接受改编为浙江省抗卫总团五支队三总队,任总队长。1939年3月调至绍兴平水,被改编为省内河水警总局水警队,先后担任保护诸暨机场、曹娥江江防及慈溪观海卫等处海防任务,改任省内河水警局副局长。1940年3月,奉命去江西上饶第三战区将校训练班受训,其部队改编为浙江省保安六团二营。维贤心念乡梓,坚决要求回返嘉兴。同年秋冬,被推任为嘉兴县抗日自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日常工作。

拒绝敌人招降,英勇就义

1941年冬,日伪增加驻嘉兴兵力,环境险恶,嘉兴北部局面尤为恶化。国民党十区专员赵炽为了推动嘉兴北部地区的行政,决定在路北设立十区专署办事处,姜维贤受邀出任办事处主任,于1942年2月4日不顾亲友劝阻,冒险赴任。行抵洪家港沈葆忠家暂住,正拟开展工作,不意被日军侦知,突遭包围,家属和随从人员当场被害,维贤被俘,拒绝敌人招降,英勇就义。1946年4月16日,嘉兴县各界人士在中山纪念厅(中山电影院址)举行追悼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