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若溪(1901~1962)原名明春,灌云县侍庄乡朱胥村人。
- 本名
- 孙若溪
- 出生地
- 灌云县侍庄乡朱胥村
- 出生时间
- 1901
- 去世时间
- 1962
孙若溪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九月出生于地主家庭。9岁入私塾读书。自幼天资聪敏,记忆力强,性喜顽皮好动。10年私塾读了很多古书,学会了写古文章,练了一手好毛笔字,颇受塾师称赞。20岁入邻村的新民小学,因与教师发生口角,只读了一学期即弃学回家。后经人介绍到大伊山灌云县第二高等小学,当年级语文教员。不久,又考入设于海州的江苏省立第十一中学,民国15年(1926)。翌年4月12日,国民党当局在上海对共产党人、革命群众进行了血腥镇压,孙若溪等进步青年,对国民党的行径大失所望,思想陷入彷徨境地。不久,孙氏家族发生了一场官司,被孙若溪轻易打赢,孙氏家族觉察了人才的重要,遂召开家族会议,决定集资让孙若溪读大学。于是,孙若溪得以继续读书,考入上海吴淞的中国公学。在上海接受了马列主义学说,并参加了革命斗争,于当年10月由李奭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主要事迹
孙若溪在中国公学只读了2年,就因经济困难,成了学校的挂名学生。在此期间,他一边读书,一边从事革命活动。在党组织遭受破坏后,于民国20年担任了吴淞区委宣传委员,和地下党员张琼英共同开展工作,民国22年在组织“四·一二”纪念活动中让叛徒龙登云认出,被当局逮捕,关押在苏州监狱,后因法院对叛徒揭发孙若溪为“红军团长”的“罪名”查不出证据,被宣布无罪释放。
孙若溪出狱后,即失去了党的组织关系,只得靠做临时工开展活动。后因领导大栈工人为要求增加工资斗争,临时工也被大栈老板停止了,只得以卖雪花膏和卖油条为生。民国23年,因母亲去世返乡,见家乡形势较稳定,决定留下,并创办孙家渡小学,自任校长。民国26年,又考入了江苏省国民党区长训练班。孙若溪从训练班回来后,就积极开展了抗日救亡宣传、组织活动,以灌云、东海两县交界地陡沟为活动中心,广泛开展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工作。成立东海二区青年救国团,并通过这些组织,把本地区的抗日青年组织起来,分期进行训练。民国27年6月,孙若溪和其他一起在陡沟的东圩小学召开了一次联络抗日的政治研究会(后改为政训研究会)。这是一次抗日救亡组织动员会议,为广泛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培训了骨干力量。不久,孙若溪又筹办组织了教导队。教导队被迫解散后,又在三五村办战时中学,自任校长兼教务主任。翌年3月,因日军侵入灌云,战时中学停办。
八路军陇海南进支队第3团建立后,孙若溪任统战参谋。当时国民党沭阳县长夏铸禹视“3团”为眼中钉,制造了“汤沟事变”,杀害了团长汤曙红,孙若溪也被捕。国民党一天几次把他拉出来要枪毙,后经吴月波、李奇松等地方士绅说话才保释出来。获释后,孙若溪除继续开展统战工作外,还组织青年读书会,办油印《实话报》。
民国31年底,孙若溪由泗阳调回灌云,任朱埝区长兼武装大队长。这时,他经上级批准,在敌占区大搞安清帮活动,他排行大字辈,对敌伪据点班排以上军官大收徒弟,向他递学生帖的有近千人。这对当时的统战工作和情报工作起到了很大作用。民国33年,党组织恢复了他在上海中国公学读书时的党籍。
日本投降后,孙若溪随淮海联合中学北撤山东。民国37年任淮海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后任苏北人民法院副院长。苏南苏北合并后,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56年,调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59年调任淮阴师范专科学校校长。1962年3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