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鸿渐(709年-769年),字之巽,濮州濮阳(今河南濮阳)人,唐朝宰相,安州都督杜鹏举之子,礼部尚书杜暹之侄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杜鸿渐出身于濮阳杜氏,进士及第。起家延王(李玢)参军,迁大理司直,出任朔方军留后。安史之乱时,参与拥立唐肃宗,授兵部郎中,历任兵部侍郎、河西和荆南节度使,入为尚书右丞、吏部侍郎、太常卿。负责营建泰陵和建陵,封光禄大夫、卫国公。广德二年(764年),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大历元年(766年),出镇西川,担任剑南西川节度使,镇抚崔旰之乱,推行姑息之政。大历二年(767年),入为门下侍郎。大历四年(769年),病逝,时年六十一,追赠太尉,谥号文宪。
轶事典故
杜鸿渐晚年深信佛教,曾赋诗道:“常愿追禅理,安能挹化源。”朝臣也都赋诗唱和。他退休后病重,让僧人将自己的头发剃去,又留下遗言,让儿子依照胡法将他塔葬,不要堆土、植树,希望能如僧人一般。时人都讥笑不已。
人物评价
李亨:灵武即我之关中河内,卿亦吾之萧何、寇恂。
刘昫:鸿渐有卫社之功,非干城之责,时以任崔旰为非,则不然矣。且旰南拒贞节,北败献诚,宜以怀来,未可力制,终致归国,岂非臧谋?向讨之,即为剧贼矣。然事佛徼福,朋势取容,非君子之道焉。
徐钧:将相浮云了幻躯,髠缁何事效浮图。灵州劝进无君父,投拂还能脱罪无。
王夫之:裴冕、杜鸿渐等之劝进,名为社稷计,实以居拥戴之功取卿相,其心可诛也。
个人作品
《全唐文》收录其文章三篇:《乞解职表》、《请定配享奏》、《百家岩寺碑》。 《唐文拾遗》则补录二篇:《停让帝等庙四时享献奏》、《与杨祭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