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712年-782年),字禹珪,京兆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中期政治家、理财家。接下来小编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开元十四年(726年),第五琦以明经科入仕,历任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京兆尹、太子宾客、户部侍郎判度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度支使、铸钱使和盐铁使等官职,封为扶风郡公。第五琦建策起江淮财赋,创榷盐法,改革货币制度,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建中三年(782年)八月去世,享年七十一岁,追赠太子少保。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景云三年(712年),第五琦作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于京兆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第五琦幼年失去双亲,与哥哥第五华相依为命,敬重兄长,兄友弟恭。
开元十四年(726年),第五琦以明经科入仕,先后任黄梅(今天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县尉、杨子(今江苏省仪征市东南)县丞等职务。第五琦为人耿直,因直言进谏触怒权贵,而被贬为南丰(今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县尉,此后又遭遇过三次贬谪,历任青州(今山东省青州市)从事、河南招讨判官。
天宝元年(742年),第五琦在陕郡(今河南三门峡市)太守韦坚手下任职。
天宝四年(745年),韦坚担任的江淮租庸转运使一职被免去,改任刑部尚书,其陕郡太守职务由御史中丞杨慎矜接任。韦坚的妻子姜氏是姜皎的女儿,姜皎是李林甫的舅父,所以李林甫对韦坚很亲昵。后来韦坚因开通漕运得到唐玄宗的宠信,有了成为宰相的志向,加之他又与李适之交好,导致李林甫从此厌恶韦坚,并借此机会将韦坚调回中央,暗中剥夺他在地方的实权。第五琦受到韦坚的牵连导致贬官。第五琦通过多次升迁当上了须江(今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县丞,太守贺兰进明颇器重第五琦的才能。
平步青云
天宝十五年(756年),安禄山反叛,贺兰进明调驻北海(今山东青州市东部、潍坊市、莱州市西部一带),向玄宗奏请,提拔第五琦为录事参军。此时安禄山已攻陷河间(今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信都(今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等地,贺兰进明未派兵抗御,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赶来宣旨说:“你若不火速发兵,立即就地正法。”贺兰进明十分恐惧,不知道如何应对。第五琦便建议用重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袭贼军,贺兰进明采用其计,收复了失陷的郡县。
十月,唐肃宗驻彭原(今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彭原镇)时,贺兰进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第五琦陈奏道:“现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时,然而军队强大战斗力源自于充足的粮饷供给,而粮饷直接同赋税挂钩,赋税多出于江淮一带,倘若能授我一职,悉数将东南的钱财化作军饷,立即支援函谷关、洛阳前线,只待陛下下令。”肃宗听后大喜,让第五琦担任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肃宗后来接连提升第五琦为司虞员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御史、诸道盐铁铸钱使。盐铁使这个官职,就是从第五琦开始设置的。
乾元元年(758年),第五琦又升任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当时正处于战争时期,第五琦遇事速办,在此时创建榷盐法,官府派人到山区、沿海一带收取盐井、盐灶的盐,官府派专门的吏员进行官方专卖。旧有以制盐为业的人家和无业游民都愿以此为生计,免去他们的各种徭役,隶属于盐铁使管辖,私自制盐和偷卖盐的行为按罪论处。百姓除了需要缴纳租调外,不需要再横加赋税,人人不用增加赋税而朝廷的开支便足以应付。
七月十六,肃宗听从了御史中丞第五琦的计策。朝廷开始铸造以一个新钱代替十个开元通宝用,这种新钱被命名为“乾元重宝”。十月,第五琦改任户部侍郎判度支,河南等道支度、转运、租庸、盐铁、铸铁、司农、太府出纳,山南东西二道、江西、淮南馆驿等使。
初遭贬谪
乾元二年(759年),第五琦升任户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根据第五琦的建议,铸造乾元钱、重轮钱,与开元钱一起流通,其中重轮钱以一个钱代替五十个钱,民间争相盗铸,以至钱轻物重,导致当时物价猛涨,百姓饥馑,怨声载道,非议者认为是第五琦的过错。十一月初七,唐肃宗下诏将第五琦贬为忠州(今重庆市忠县忠州镇)长史。同时御史大夫贺兰进明由于是第五琦的同党被贬谪为溱州(今重庆市綦江县南部、南川市南部及贵州省正安县西北部)员外司马。
上元元年(760年),在第五琦被贬为官忠州长史的路上,有人告发第五琦接受他人二百两黄金的贿赂,朝廷派御史刘期光追来审问。第五琦回答说:“二百两黄金有十三斤重,我第五琦身为宰相,肯定不会拿的。如果能拿出我受贿的证据,就请按法治罪。”刘期光认为第五琦这样是认罪了,立刻奏报肃宗,请求削去第五琦的官职,将他流放到夷州,派快马告知驿站遣送。二月十七,第五琦被削去官职,流放到夷州。
宝应元年(762年),第五琦被起用为朗州(今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刺史,政绩突出,又授官为太子宾客。
临危受命
广德元年(763年)九月十二,吐蕃偷袭京都,唐代宗移驾陕州避乱,郭子仪举荐太子宾客第五琦为粮料使,兼御史大夫、关内元帅副使,后被郭子仪命令暂理京兆尹。九月二十三,朗州刺史第五琦担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
广德二年(764年)正月,第五琦又被加封户部侍郎判度支,兼任铸钱、盐铁、转运、常平等使,积功加封为扶风郡公。二月,第五琦开决汴河。
永泰元年(765年)三月,京兆尹第五琦上奏,请求停止租庸使一切事务,只需派遣判官一人和巡官二人催收租庸。代宗听从了第五琦的建议。五月,京畿地区麦子成熟,京兆尹第五琦请求代宗征收百姓田税,每十亩田收取一亩田作为租税,说:“这是古时候的什一之法。”唐代宗表示许可。
大历元年(766年)春,正月三十,代宗任命户部尚书刘晏为都畿道、河南道、淮南道、江南道、湖南道、荆南道、山南东道转运使、常平使、铸钱使、盐铁使等,户部侍郎第五琦为京畿道、关内道、河东道、剑南道、山南西道转运使等职务,分别管理国家的财政赋税。十一月十二,冬至日,由于第五琦实行什一税法,民众受苦于税负繁重,许多人因此流亡他乡。代宗大赦天下,改年号为大历,什一税法全部停用。
大历二年(767年)三月,宰相元载、王缙及左仆射裴冕、户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干奉代宗的命令各出钱三十万在郭子仪的府邸设宴款待郭子仪。内侍鱼朝恩也参加了这场宴会。鱼朝恩出锦三十段、采罗五十匹、采绫一百匹作为郭子仪的缠头费用。由于缠头非常多,这场宴会在极其尽兴的气氛中结束。(打赏歌舞之人要将华丽的丝布抛到他们的头上,这种行为称为缠头。)
病逝京中
大历五年(770年)五月十八,由于户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和鱼朝恩关系密切,受株连贬为括州(今浙江省丽水市一带)刺史,后来历任饶州(江西省鄱阳县)刺史、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刺史。
大历十四年(779年)六月二十四,湖州刺史第五琦再次担任太子宾客、东都留守。
建中三年(782年),唐德宗久闻第五琦的才干,打算再用第五琦,便下诏书召第五琦回京。不料第五琦却于同年八月初八(782年9月19日)在长安亲仁里病逝,享年七十一岁,追赠他为太子少保。九月二十九,迁葬于高阳原(今陕西省今西安市西南)的先人坟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