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海(1475--1540)中国明代文学家。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陕西武功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名列瑾党而免官。以诗文名列“前七子”之一。所著有诗文集《对山集》、杂剧《中山狼》、散曲集《沜东乐府》等。
简介
康海(1475~1540)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西安府武功县人(今陕西省武功县武功镇浒西庄人)。生于明宪宗成化十一年(1475)六月二十日,死于明世宗嘉靖十九年(1540)十二月十四日,享年66岁。
康海自幼机敏,童年事邑人冯寅为蒙师,习小学,“凡洒扫应对之属”,冯出仕后,又入关中理学名家习毛诗。成化二十二年,其父康镛从平阳知府任上归田,尝为之讲授古今贤圣掌故,期其效法。父退,海嬉戏如忘,父怒欲捶楚,问所授,海从容复述无可责。
生平
孝宗弘治七年(1494)入县学,时提学副使杨一清督学陕西,见海文,盛赞其才,言必中状元。24岁与三原马理同举于乡,次年赴京会试落榜。弘治十五年(1502),海28岁复参与会试,顺利通过殿试对策称旨。遂登进士第一,大魁天下。康海在殿试对策中,仗义执言,力陈改善吏制,裁汰庸官,重用才智之士,兴利除弊,升为翰林院修撰兼经筵讲官,曾参与修宪宗、孝宗两朝实录。武宗正德三年(1508)李梦阳入狱,为救文友,海往见同乡刘瑾,通宵畅饮,不日梦阳获释。八月,海奔母丧,途经顺德遇盗。正德五年(1510)八月,刘瑾事发,被脔割3357刀,凌迟处死。海以同乡受其株连,被削职为民。梦阳不曾进一言以救。遂以文为身累,倦于修辞。乃曰:“辞章小技耳,壮夫不为,吾咏歌舞蹈泉石间矣!”曾有人劝他向朝廷申辩其冤,以图起复,海断然拒绝。
从此放形物外,寄情山水,广蓄优伶,制乐府、谐声容,自操琵琶创家乐班子,人称“康家班社”。与户县王九思共创“康王腔”,扶植周至张于朋、王兰卿组建张家班。曾广集千名艺人,参与秋神极赛活动。自己因谴责李梦阳写成的杂剧《中山狼》和《王兰卿服信明忠烈》杂剧,被之管弦,自此俳优。在康家班基础上组建的张家班,又名华庆班,在历史上活动长达500年之久。为重振北曲,为秦腔艺术的发展,建树了不朽的功勋。海放歌泉林30余年,初衷不改。殁时。除诗文集外康,还著有散曲集《沜东乐府》、诗文集《对山集》、杂著《纳凉余兴》、《春游余录》等,尤以《武功县志》最为有名。评者认为康海编纂的《武功县志》体例严谨,源出《汉书》,“乡国之史,莫良于此。”后世编纂地方志,多以康氏此志作为楷模。因为文学理念相近,加上同时尊崇复古文风,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朱应登、顾璘、陈沂、郑善夫、王九思等号称“十才子”,又与李梦阳、何景明、徐祯卿、边贡、王九思、王廷相号称“七才子”,亦即文学史上的明代“前七子”。
反诬陷害
康海不仅以他创作的诗文以及杂剧而闻名,成为明朝中期七才子的核心,而且在官场刚正不阿,藐视权贵,颇具秦人风范。康海和李梦阳、何景明等七才子一起,触权贵,骂奸党,指责时弊,弹劾刘谨。正德元年(1506),太监刘瑾专擅国政,刘瑾是兴平县人,以其与康海为同乡,又风闻康海的才名,企图拉拢康海作为同党,康海一直不肯去见刘瑾。恰巧李梦阳因为代尚书韩文草拟弹劾刘瑾的奏章,事情暴露后,刘瑾加给李梦阳其他罪名,将其逮捕人狱,准备处死。李梦阳从狱中给康海递了一张纸条,上写“对山救我”四字。“对山”为康海的别号。康海义不容辞,虽然一直不肯登刘瑾之门,但为了朋友,只得硬着头皮去拜谒刘瑾。刘瑾听说康海登门求见,高兴万分,急忙跑出去迎接,下榻时十分匆忙,连鞋也没有穿正,倒足汲着鞋跑出门迎接,并将康海奉为上宾。康海在刘瑾面前,多方为李梦阳辩解,刘瑾一心想拉拢康海,遂看在康海面上,第二天便释放了李梦阳。过了一年,即正德五年(1510),刘瑾因谋反罪被朝廷处死,朝廷清查刘瑾一案,康海因与刘瑾有过来往,遂被列为同党,削职为民。正在这个时候,已经官复原职的李梦阳,不但不为曾救自己一命的朋友两肋插刀,反过头来倒打一耙,诬陷嫉害。 康海回家之后,“以文为身累,遂倦于修辞”。他认为“辞章小技耳,壮夫不为,吾咏歌舞蹈于泉石间已矣,何以小技为哉!”他与朋友、同乡王九思遭遇相似,志趣相投,于是经常在其家乡沜东及王九思的家乡鄠县(今户县)一带,携带歌姬舞女畅饮,创作乐曲歌辞,自比为乐舞谐戏的艺人,以寄托其忧郁苦闷的心情。
自创
同时渼陂(王九思号)亦第一,两人失志遭迁谪,绝调康王并盛名,昆仑摩挲无颜色!”一次,康海在扬州焦山弹奏琵琶后,倾倒观者,后人遂将焦山易名“康山”,以示纪念。康海被革职后,在家闲居了整整30年,遗命以山人巾服成殓。检其遗资“借金百余”,而大小鼓却存有300多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