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臣三司使林特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林特是宋真宗时期三司使,长期掌管天下财赋,精敏擅吏职。逝世后追封尚书左仆射,孙女为宋神宗妃。

  人物简介

  林特(约951~1023)字士奇,约生于后周广顺元年(951年),福建宁德人,生于福建顺昌。祖父林揆(福建霞浦长溪人)仕闽,于后唐长兴四年(933年)任顺昌县令,故定居顺昌。父林延安、子林洙迁居福建宁德南埕。

  自幼聪明好学,10岁时,携带自写的文章进谒南唐国主李璟。李璟奇之,命作赋,顷刻而成。因而被授为兰台校书郎。

  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南唐亡,林特归宋,宋太宗任为长葛(今河南长葛县)县尉。又先后改任遂州(今四川遂宁县)录事参军、大理寺丞和陇州(今陕西陇县)通判等职。端拱元年(988年),经宰相吕蒙正推荐,任三司户部勾院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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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平年间(998~1003年),度支使梁鼎“制置陕西青白盐,前后上议异同”,宋真宗派林特等前往考察利弊。林特经过调查认为,制置青白盐对朝廷与百姓不利,上书请恢复旧盐商贩。所奏合旨,被升为礼部员外郎。后又任户部副使、盐铁副使。

  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北征,命林特为同知留司三司公事。真宗谒陵,林特为行在三司副使,奉命参与制定新茶法,使朝廷每年增加茶税收入百余万,被升为礼部郎中。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真宗封禅泰山,三年,祭祀汾阴,林特均为行在三司副使。后以右谏议大夫权三司使、修玉清昭应宫副使。七年,为行在三司使。

  乙未,以三司使林特为户部侍郎、同玉清昭应宫副使。

  兖州景灵宫,太极观成,迁吏部侍郎。

  天禧元年,为修上《圣祖宝册》副使,转尚书右丞。

  天禧四年(1020年),升任工部尚书兼太子宾客,太子宾客林特上表请求皇太子赵祯在群臣拜谒时不必回礼,真宗下诏不许。后改太子詹事。

  当时,宰相丁谓以符瑞土木迎合帝意,林特巴结丁谓,每见必拜,一日三见亦三拜之,故得丁谓善待。

  真宗不豫,丁谓欲提拔林特为枢密副使,李迪不赞同。二人殿前争执后皆被罢相。

  乾兴元年(1022年),宋仁宗即位,林特被任为刑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后丁谓被贬官,林特也被贬为许州(今河南许葛)知州。后又奉诏还朝,任户部尚书知通进银台司,判尚书都省,勾当三班院。不久病逝,赠尚书左仆射,后又赠太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