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藏书家陈振孙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陈振孙,曾名瑗,字伯玉,号直斋,浙江安吉县梅溪镇人。南宋藏书家、目录学家。少壮时期受到书香熏染,勤于学习。大约嘉定末年,已被提升到江西南城的县官,并开始收藏图书。约1217—1224年间,他做了兴化军通判(在福建莆田)。以后又在浙江做了两任地方官,公元1238年到临安做了国子监的司业。这时他成了藏书家,图书目录的经验和知识也已经很丰富,开始了他的《直斋书录解题》的编写工作。创立了书目使用解题和记载版本资料的先例,对古代目录学作出了重大贡献。卒谥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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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书大家

  初为鄞县学徒,宁宗、理宗之际,历溧水、绍兴、鄞县教授。嘉定间(1217~1224)任江西南城县令,宝庆三年(1227)任兴化军通判,端平三年(1236)以朝散大夫知台州,除浙东提举,次年改知嘉兴府。淳祐四年(1244),以精研经术,除为国子司业。九年(1249),以侍除宝章阁待制致仕。卒赠光禄大夫。

  陈振孙性喜藏书。以藏书知名,在通判兴化军任职(今福建莆田)时,先后访购和传录了当地藏书家如郑寅、李馥、方渐、郑樵、林霆等人的藏书,在江西南城任县令时,当地有藏书家,他抄录了众多罕见之书。如唐代元度所撰《九经字样》,乃是五代开运丙午年(946)刻印的古京本,这是他收藏的最古的版本。还借抄官方禁止刻印的图书,如《奉诏集》、《亲征录》、《龙飞录》、《思陵录》等书,均为珍异之本。藏书楼名为“直斋”。先后积书达51 480卷。周密在《齐东野语》卷12中说:“近年惟直斋陈氏书最多,盖尝仕于莆,传录夹漈郑氏、方氏、林氏、吴氏旧书至五万一千一百八十余卷,且仿《读书志》作解题,极其精详。”其实,陈振孙不仅在莆田收书。由于他前后任职的浙江、江西、福建都是当时图书事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因此他每到一地都不辞辛苦地向当地学者、藏书家求教,购买和传录典籍,从而大大丰富了自己的收藏。在他后来撰写的书录提要中,有不少内容反映了他辛勤收书的过程。经过数十年心营目识和材料的积累,他把自己对于典籍整理研究的心得,按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形式,撰成私家藏书目录《直斋书录解题》56卷。

  学术价值

  仿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编成《直斋书录解题》,是我国第二部著名的私家藏书提要题解目录。该目原本56卷。它的特点在于解题,它介绍作者生平,举每书基本大意,评其得失,考辨谬误。每书不只记载书名,对一书卷数、作者姓氏官职以及学术渊源或版本类别,均作著录。在“解题”中,寥寥数语,或记古书款识和版刻,或阐所得善本书之经过。《直斋书录解题》的学术价值,可与《郡斋读书志》相媲美,它们被誉为古代私家书目的“双璧”。全目共著录图书3039种,51180卷,这个数量大大超过了宋代及以前的私人藏书,而且与当时的官府藏书相比,也毫不逊色,藏量超过了《中兴馆阁书目》的44486卷,就是《中兴馆阁书目》加上孝宗以后增修的《续目》,两者的藏量也仅比《直斋书录解题》多出8000卷。能在一部私藏书目内对如此众多、广泛的典籍进行评介和考证,由此也就不难想象其收藏典籍的功劳及所著书录的价值了。书录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能根据当时图书的实际情况,在图书分类上有所改革。他的图书分类继承了过去目录的传统,沿用了旧的类目,但又有创新,设立了语孟、别史、诏令、法令、时令、音乐等新的类目,这些类目大多被宋以后的公私目录所仿效。《直斋书录解题》的解题内容丰富而明切,或述撰人事迹,或论学术源流,或考真伪得失,而注重典籍的版本款式,为一大特色。从解题中可以看到,他对许多典籍的刊刻时间和地点都有简要的记载,不但记京本、监本等刻本的特点,也记录了抄本、拓本的情况。

  该目所著录的书籍后来大部分已佚。根据“解题”,为古籍考证提供了宝贵资料,对考宋一代学术源流有指导门径的作用。原本已佚,现通行本是后人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共22卷,分经、史、子、集四录,53类,收书3 096种,51 180卷。超过南宋官修目录《中兴馆阁书目》所著录之数。对后世影响深远,对丰富古典目录学内容有重要贡献。元马端临作《文献通考·经籍考》,以晁、陈二目为蓝本。

  《直斋书录解题》在流传过程中,未能完整保存下来。清四库馆臣只从《永乐大典》辑出22卷。今上海古籍出版社在此基础上,吸收清人卢文弨的校勘成果,出版了较为实用的点校本。《直斋书录解题》虽已残缺,但仍为学林所重。《四库全书总目》推许说:“古书之不传于今者,得藉是以求其崖略;其传于今者,得藉是以辨其真伪,核其异同。亦考证之所必资,不可废也。”

  历史评价

  陈振孙不仅究心目录学,对理学也颇有研究。刘克庄在《故通判大夫宝章阁待制致仕陈振孙赠光禄大夫制》中评论说,“早号醇儒,得渊源于伊洛;晚称名从,欲辈行于乾淳”。学术上他服膺朱熹,在书录解题中甚为推崇;而于象山心学,则颇有贬斥。除《直斋书录解题》外,还撰有《易解》、《尚书解》、《吴兴人物志》、《氏族志》、《玄真子渔歌碑传集》等,但皆不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