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胜非(1082年—1144年12月24日 ),字藏一,蔡州(今河南上蔡)人。南宋初年大臣、宰相。
朱胜非生于一个小生意人家,之后在崇宁二年(1103年)进士及第。靖康元年(1126年),为东道副总管,权知应天府,劝进赵构即帝位。建炎初试中书舍人兼权直学士院。建炎二年(1128年),除尚书右丞,迁中书侍郎。建炎三年(1129年),任控扼使,拜宣奉大夫、尚书右仆射兼御营使。苗刘之变时,以善事斡旋,保护之功居多。平乱后,引咎罢政,授观文殿大学士、知洪州,继除江西安抚大使兼知江州。绍兴元年(1131年),马进攻陷江州,坐赴镇太缓,降授中大夫,分司南京,江州居住。绍兴二年(1132年),吕颐浩力举荐之,除兼侍读,寻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奉祠。绍兴五年(1135年),应诏言战守四事,起知湖州。绍兴七年(1137年),知宣州,复奉祠。绍兴九年(1139年),再知湖州。
及秦桧为相,朱胜非与其不合,废居八年。绍兴十四年(1144年)卒,年六十三,谥忠靖。著有《绀珠集》、《秀水闲居录》等。《全宋诗》、《全宋文》等录有其诗文。
人物生平
官场沉浮
朱胜非出生于小生意人家,幼有志气,机敏多谋。北宋崇宁二年(1103)中进士,靖康元年(1126)任东道副总管,代理应天府。建炎元年(1127)高宗赵构在南京即位,朱胜非任中书舍人兼代理直学士。当时正值草创之际,朱胜非上疏曰:“仁义者天下之大柄,中国持之,则外夷服而诸夏尊;苟失其柄,则不免四夷交侵之患……陛下即位宜壹明正始之道,思其合于仁义者之行,不合者置之,则可以攘却四夷绍复大业矣?”《宋史·朱胜非传》 深得皇上称赞。总制使钱益升职,朱胜非认为钱任陕西制置使时弃师误国,应封还升迁书,免其职。谏官卫肤敏因指责元祜太后兄弟的儿子被改职,朱胜非认为因外戚故逐谏臣,不足以示天下正道,要求复其职。建炎二年(1128),上任朱胜非为尚书右丞。当时宰相子弟荫恩太滥,谏官上疏道:“还在玩竹马游戏时,已经都位在大臣之列,现不可以不戒。”胜非赞同并对皇上说:“旧制宰执大臣的子弟一律不当堂授现职,只参加铨注,宰执罢政后不治罪,然后推恩。”皇上采纳了他的意见。
支持北伐
建炎三年(1129)正月,金军先后攻下徐州、淮阳、泗州,并派遣拔离迷部攻陷天长军。皇上惊慌失措,带领御营都统制王渊和亲信宦官康履匆忙逃跑。渡江到达镇江后,百官方陆续赶到。金军入扬州,大肆掳掠后焚城而去。高宗逃往杭州,留下朱胜非经营镇江。不久,又任他为控扼使,又授宣奉大夫,后又授江西安抚使兼知江州。
绍兴元年(1131),江州沦陷,侍御史沈万求指责九江失守是由胜非赴任太慢所致,贬其为中大夫。绍兴二年(1132),吕颐浩推荐胜非兼任侍读,又督江、淮、荆、浙诸州军事。旋升尚书右仆射、同中书平章事。因母丧去职,重启后为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二次为相,进献《吏部七司赦令格式》180卷。
绍兴三年(1133)11月,岳飞建议出兵收复襄阳等六郡,恢复中原。收复建康后高宗召见岳飞,特赐“精忠岳飞”的军旗。岳飞连续上疏建议乘胜北伐进取襄樊,宰相朱胜非和参知政事赵鼎全力支持。高宗迫于形势派岳飞北伐,但规定:只准“收复襄阳府、唐、邓、隋、郢州、信阳六郡”,敌军“若逃遁出界,不须远追,”“亦不得张皇事势,夸大过当,或称‘提兵北伐’”,或言“‘收复汴京’之类,却致引惹”。规定事毕,大军复回江上屯驻。后遇长期大雨,灾难沉重,胜非多次上书求免职,并自责11罪状,皇上才准其奏。
绍兴五年(1135),胜非应诏上书言战守四事,被起用为知湖州。靖康之耻,张邦昌僭位,胜非虽为其友婿(连襟),但照囚张邦昌使者。后因反对秦桧的作为,胜非称病归家,闲居八年,著哲论《闲居录》传世。
绍兴十四年(1144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12月24日),朱胜非卒于故里,年六十三,谥号忠靖。
人物评价
岳珂:士孰不排难,贵乎安以徐。士孰不立节,贵乎平以舒。既家国之兼全,亦身名之裕如。是与夫激切奋跲,缨冠曼胡者,盖已同功而殊涂。我思其人,犹及屋乌,而况乎遗书。
脱脱:朱胜非、吕颐浩处苗、刘之变,或巽用其智,或震奋其威,其于复辟讨贼之功,固有可言矣。然李纲、赵鼎当世之所谓贤者,而胜非、颐浩视之若冰炭然,其中之所存,果何如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