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宰相:陆元方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陆元方(639年—701年3月20日),字希仲,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唐朝宰相,陈朝给事黄门侍郎陆琛曾孙、朝散大夫陆柬之从子。

  陆元方博学大度,考中进士后,起家于三水县尉,迁监察御史。武则天即位后,拜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长寿二年(693年),担任门下侍郎、凤平章事,成为宰相,后因依附宰相李昭德,在其被杀之后出贬绥州刺史,迁文昌左丞。

  长安元年(701年),去世,追赠扬州大都督。唐德宗年间,续图于凌烟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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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陆元方最初中明经科,足以为官,补三水、扶风、渭南三县尉,又连中八科制举,多次升迁后任监察御史。武则天革唐旧制,派陆元方作为使者安抚岭外。完成使命归来很称武则天的心意,任命他为殿中御史。在同一月升任凤阁舍人,仍兼侍郎之职。不久,他被来俊臣陷害,武则天手敕特赦他。

  长寿二年(693年),升任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

  延载元年(694年),又加任凤阁侍郎。

  证圣元年(695年),内史李昭德获罪,因陆元方附会李昭德,被贬为绥州刺史。不久,又官复春官侍郎,又调任天官侍郎、尚书左丞。有人弹劾他只选拔朋友做官,武则天愤而免其官,只许他白身履职。陆元方继续如以前一样推荐官员,武则天问他怎敢如此,他答:“臣只知道举荐自己了解的人,不在乎是朋友还是仇人。”并推荐朋友崔玄暐,称他有宰相之才。武则天相信他没有偏袒。

  圣历二年(699年)八月,再任他为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武则天曾问他宫外有什么事发生,他回答道:“臣任宰相,有大事立即上奏;不敢拿民间琐事烦扰陛下。”因此违忤了旨意,改任太子右庶子,免去宰相之职。不久转任文昌左丞,因病去世。追赠越州都督。

  开元十八年(731年),又追赠扬州大都督。

  政治成就

  陆元方曾两次任宰相,深受武则天信任,凡有升迁任免之事,总要先向陆元方咨询,然后实行,陆元方总会把自己的意见密封上奏,从未向人流露过武则天对他信托,也不流露自己的私恩。陆元方临终时,取来前后给武则天的奏稿并焚烧了,他还有一个密封的匣子,放着皇上给他的敕书,他常常自己封住,连家人都没有人看过。陆元方任监察御史时,他经常到地方巡视。所到之处,定要明查暗访,挑选能效忠国家的栋梁志士来辅佐朝政。他在任天官侍郎时,也屡屡推荐贤士。陆元方善于识人,任人公允,不避亲仇,他看中的韦安石、崔涣等人,举荐的崔玄暐等人,以及其子陆象先后来都官至宰相,其他儿子也均在朝中担任重要职务,陆元方为朝廷提供了大量人才,为唐王朝的兴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人物评价

  《旧唐书》:“陆元方博学大度,再践钧衡,当则天时,非有忠贞,应无黜责,绥州之任,抑又何惭!观其济海无私,狂风自止,临终焚藁,温树始彰。故知正可以动神明,德可以延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