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吏学者陈鹏年生平介绍及历史评价

雍正元年(1723年),被康熙皇帝称为“第一能臣”的陈鹏年死在河道总督任上。当时,陈鹏年正在治理黄河水患,当地百姓听到这个消息,纷纷落泪,送行的队伍有上万人,哭声震天,可见陈鹏年多么受百姓的欢迎和爱戴。下面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陈鹏年(1663-1723),字北溟,湖广湘潭人,清代官吏、学者。为官期间给百姓办了很多好事,被百姓称为“陈青天”。历官浙江西安知县、江南山阳知县、江宁知府、苏州知府、河道总督,最后死在河道总督任上。

  陈鹏年的第一个官职是衢县县令,从一开始他就发誓要做一个清白为民的好官。他为官三年,为衢县人民办了许多好事。当时的衢县,适逢清朝平定“三藩”之乱后不久,人口锐减,田园荒芜,水利失修,经常发生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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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经前几任知县的治理有所好转,但是当地生产还是没有恢复过来。灾民为了生活,四处逃亡,而当地豪强则趁这个机会霸占了灾民的田地,逃荒的灾民回来,再也没有土地耕种。陈鹏年上任后,全面丈量土地,编造清册。将无主土地租给移民耕种,使原来大量荒芜的土地得到垦殖。

  陈鹏年重视水利建设,善解水利纠纷。千塘畈的石室堰渠道年久失修,他沿途调查,将灌渠受益田户重新组织起来,轮流管理渠道。他每年对堰勘察一次,并废除了一些陈规陋俗。

  他疏通城濠,在小南门外建立分水闸,使石室堰的渠水平时入濠,旱时开闸放水,灌溉东门外雄鸡畈农田,人称此闸为“陈公闸”。一个叫杜泽的地方,原来有座五墅堰。五墅堰一直灌溉着杜泽、白水两地农田。

  后来,杜泽人企图堵截流水,占为己有,白水人当然不干,就长期为此与杜泽人发生争吵,甚至打架檄斗。陈鹏年知道此事后,深入堰口调查,严惩首脑人物,并让两地各选堰长,共同管理,共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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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鹏年在任山阳县知县时,正逢山阳县境内河水暴涨。管理河道的官员提出挖开堤坝泄洪,以保证县城的安全。陈鹏年坚决不同意,亲自带人去抢险。堤坝上险象环生,随从都胆战心惊,他却从容指挥。洪水过后,他又指导百姓生产,给老百姓减免赋税。

  陈鹏年在任期间,为民伸张正义,体恤民情,深受百姓称誉,被人称为“陈青天”。那时有一郑姓人家,儿子和父亲同死于冤案,儿媳郑氏屡次喊冤上诉,但最后官府都不了了之。为此郑氏碰碑而死,灵枢停在城西达七年之久。

  陈鹏年了解以后,给予复查,终将真凶绳之以法,使冤案得以平反。事后,陈公还为郑氏建墓立祠,亲题“孝烈”两字于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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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鹏年因为能干,又肯为百姓办实事,所以一路升迁,却因为刚正不阿,几次受到诬陷。他在江宁任知府时,正遇康熙南巡,同僚两江总督噶礼想以接驾为借口增加百姓税收,从中捞取好处。陈鹏年同情百姓的处境,就没有同意噶礼的要求。

  谁知噶礼恼羞成怒,竟捏造了一个罪名将陈鹏年逮捕入狱。当地的老百姓知道后,带着食物去牢里看望他,当年的秀才在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更是焚烧试卷,以这样的方式来支持陈鹏年。这就是“九学哭庙”。康熙听到这件事后,得知陈鹏年是这样一位好官,就释放了他。

  噶礼怀恨在心,终于他发现了一个机会除去陈鹏年。陈鹏年写过一首叫《虎丘诗》的诗,其中有“代谢已怜金气尽”这样的句子。噶礼据此污蔑陈鹏年这是在诅咒大清灭亡,因为努尔哈赤曾经建立后金,他马上以谋反的罪名逮捕了陈鹏年。

  幸运的是,康熙在知道这件事后没有怪罪陈鹏年,下令释放了他,不然又将是一桩文字狱冤案。陈鹏年在雍正元年(1723年),病故于河防工地。